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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雨大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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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第九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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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面回答分公司注销后分配利润时,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分配优先股股利、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是年终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可以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二、主要分析清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乘企业所得税率清算所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费用。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乘20%。各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清算净利润乘提股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所得-清算企业所得税。应缴的全部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乘20%。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清算前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乘提股比例。三、分公司注销要公示吗分公司注销不用进行登报公告的,分公司并没有法人资格,债务、债权在分公司注销后全归属到总公司去,因而分公司注销不用进行登报公告。

单位已注销会计档案

282 评论(10)

sys19818888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档案保存时间是10年,公司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219 评论(8)

木鱼199210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还需要保留,需要保留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各类凭证按照法律规定保管3年-永久期限不等,关于销毁凭证也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因此,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还需不需要保留吗?公司注销后是需要保管好这些会计凭证,如果不将其保管好的话将来税局要查拿不出来,反而会产生一定的麻烦,对于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的保管每个财务人员都要清楚且重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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