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h小辣椒
物流(交通运输业)会计做帐流程,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1、油2、维修 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5、运输途中的费用 要: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 ... 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根据需要可设置三级科目,货运收入/其他收入) 另外,总站对分站之间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科目,以反映总站与分站各项营业收入的解交和结算情况。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预收账款---** 完成运输任务,结算多退少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核算客运服务/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技术转让/车辆修理/材料销售等其他收入并按其设置二级科目。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帐户无余额。 物流企业的几项具体业务的税务分析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存在其他相关业务的运作,对于这些业务的运作,当然也就涉及到税收问题,在这里我们仅将其中的几项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涉税事项拿出来进行讨论。 一、挂*经营的税务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人们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也越来越多。如采用供车形式经营,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对于这类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78号)明确,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按租赁业务征税。 如果个人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购买或租赁集装箱运输卡车(以下称集卡车),挂*在租赁公司名下,利用拥有(包括购买、或租赁,下同)的集卡车以租赁公司名义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租赁公司及其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为拥有集卡车者开具运输收入发票,并按开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当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明确,要根据当事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拥有集卡车者属于租赁公司的内部职工,其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以租赁公司为纳税人,拥有集卡车者不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租赁公司在外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由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如果不符合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由租赁公司在租赁公司机构所在地缴纳。至于租赁公司向拥有集卡车者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出租运输工具的征税问题 对于提供运输工具的租赁收入的征税问题也存在具体规定,如果是一些位于中国境内并注册登记的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这里就存在一个政策变化问题,税制改革前,根据原营业税制规定,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此项免税规定已经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跨地区运输业务的征税问题 运输业务没有地域的限制,但是,税收却存在地域的规定和限制。对于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应如何确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8号)明确: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的"机构所在地"包含以下涵义:(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为税务登记所在地。(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为其驻地;个人为其居住地。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一切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向其单位驻地或个人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车辆通行费以及拍卖机动车牌照和公交线路运营权的征税问题 对于车辆通行费的征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明确:其一,自2000年10月22日起,凡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集资修建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其二、凡国内外经济组织设立公路或城市道路经营企业收取车辆通行费,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交通或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至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明确,由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五、对于联运业务营业税处理 对于物流企业从事的联运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索道运营的征税处理 对设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服务的索道运营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规定,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的索道运营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应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运输成本的管理的管理与核算 运输成本项目 1/直接人工: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包括司机和助手随车参与本车保养和修理作业期间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性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直接材料:燃料/轮胎 3/其它直接费用:保养修理费/折旧费/养路费其它费用(车管非行车事故损失车辆牌照和检验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洗车费过桥费轮渡费司机途中餐费行车杂费等) 4/营运间接费用:基层单位为组织与管理营运过程所发生的,应有各类成本负担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保险费设计制图飞/实验检验费等。
AAA平淡的一生
18页第1-2行
将“流动性较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18页倒数第4-5行
将“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改为
“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19-21页
本节所有例题中的“2x12年”改为“2x14年”,“2x13年”改为“2x15年”
53-59页
本节根据2014年新修订准则作了大幅修订
53页
删
除了最后的注释“①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2014年3月13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本节内容未按这两个准则进行调整。”
54-58页
本节所有例题中的“2x11年”改为“2x13年”,“2x12年”改为“2x14年”,“2x13年”改为“2x15年”
59页本节第一段第3行
删除了“(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59页倒数第3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0页第二段第1、2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2页例题上面一段倒数第2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2页例题的两个分录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例题下面第一段第2、5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五段(1)第2、3行
将“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四段(2)最后1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二段第3行
将“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2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0-63页
本节所有例题中的“2x12年”改为“2x14年”,“2x13年”改为“2x15年”
83页第二段第5行、第三段第5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85页倒数第1、2、3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93页
①将“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改为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②增加了“11.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12.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13.中华人民共和国……”
101-108页
本节根据2014年新修订准则作了大幅修订
101页
删除了最后的注释“①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本节内容未按此准则进行调整。”
117页倒数第二段和倒数第三段中间
增加了“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资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一段
118页第二段第3-5行
删除了“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应交营业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营业税费。”
118页【例题2-34】
“某运输公司运营收入为600
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该运输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计算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
000
应交营业税=600
000×3%=18
000(元)
(2)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
000
贷:银行存款
18
000”
改为
“2x14年10月31日,甲企业收到出租仓库收入600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
000
本例中,应交营业税=600
000×5%=30
000(元)
(2)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129页本节最后
增加了“企业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按摊销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129页
将“1.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2012年7月5日发布)”
改为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2012年7月5日发布)”
136页第二节第8和第9行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改为“其他资公积”
136页第二节第12-13行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改为“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36页第二节第14行
“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改为“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36页第二节第16行
删除了开始的“此外,”
138页(二)第一段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项目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本书以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例,介绍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
改为
“本书以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为例,介绍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
138页(二)第二段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如果是利得,则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数额;如果是损失,则做相反的分录。”
改为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其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数额。”
138页例题3-14
例题中的“2x12年”改为“2x15年”
139页
第五行“F公司发生了除净损益”改为“F公司发生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143页
“4.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5.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改为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5.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161页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改为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施行)”
将本章所有“2×12”改为“2×13”
将本章所有“2×13”改为“2×14”
188页底端脚注
删除
189页倒数11行
将“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0页第9行
将“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改为“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190页第14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
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
190页第18行
在
“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后增加一段“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和‘应收票据’项目之间增设‘衍生金融资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负债项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的金融负债’项目和‘应付票据’项目之间增设‘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分别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
190页表7-1第4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交易性金融负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91页续表16-17行
在“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之间增加“递延收益”
191页续表24-25行
在“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192页6-8行
将
“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
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改为“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项目,根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193页5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
193页7行
将“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改为“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4页7-8行
将“‘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95页18-21行
将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也在本项目列示。”改为“‘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
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
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96页18-21行
在“(2)和(3)”之间增加“(3)‘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将“(3)”改为“(4)”
将“(4)”改为“(5)”
197页表7-2第13-14行
在“加:营业外收入”和“减:营业外支出”之间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7页表7-2第19-23行
将
“五、每股收益
……
七、综合收益总额”
改为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199页16行
将“17.‘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1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
205页5-6行
将“(1)净利润;(2)其他综合收益;(3)会计政策变更”改为“(1)综合收益总额;(2)会计政策变更”
将第六行中的“(4)”、“(5)”、“(6)”改为“(3)”、“(4)”、“(5)”
205页10行
将“(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改为“(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205页表7-4第2行
在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栏下的“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05页表7-4倒数
第5—9行
将“(一)净利润”改为“(一)综合收益总额”
将“(二)其他综合收益”改为“(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将倒数第2行、第3行删除
206页续表第5、9行
将“(四)”改为“(三)”
将“(五)”改为“(四)”
207页3行
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改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207页9行
将“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改为“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207页14-16行
将“(1)‘净利润’项目,反映……(2)……增减变动金额。”改为“(1)‘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207页17、23、24行
将“(3)”改为“(2)”
将“(4)”改为“(3)”
将“(5)”改为“(4)”
208页倒数第7-8行
在“4.财务报告的批准……”和“(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间增加“5.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
209页倒数第9-10行
将
“1.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信息”改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分别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指定的金融资产的性质;
(2)初始确认时对上述金融资产作出指定的标准;
(3)如何满足运用指定的标准。”
210页2-9行
将“4.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改为
“4.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对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2)对投资性主体的判断及主体本身的转换;
(3)企业集团的构成情况;
(4)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5)对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6)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信息;
(7)企业在其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
(8)投资性主体的相关信息;
(9)合营安排和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10)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1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12)与企业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权益相关的风险信息;
(13)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基础信息;
(14)与权益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最大损失敞口;
(15)企业是结构化主体的发起人但在结构化主体中没有权益的情况;
(16)向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支持的情况;
(17)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的额外信息披露。”
210页倒数第1行
将“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改为“企业应当披露短期职工薪酬相关的下列信息:”
211页第2行
将“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改为“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211页第6-7行
将“(5)应当支付……(6)其他职工薪酬。”改为
“(5)依据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提供的职工薪酬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6)其他短期薪酬。
企业应当披露所设立或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的性质、计算缴费金额的公式或依据,当期缴费金额以及应付未付金额。
企业应当披露与设定受益计划有关的下列信息:
(1)设定受益计划的特征及与之相关的风险;
(2)设定受益计划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及其变动;
(3)设定受益计划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
(4)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及有关敏感性分析的结果。
企业应当披露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所提供辞退福利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企业应当披露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性质、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211页倒数第2-6行
将“(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改为
“(1)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
(2)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212页第7-9行
将“(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改为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212页表7-5第四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交易性金融负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13页续表11-12行
在“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之间增加“递延收益”
213页续表20-21行
在“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14页13、29行
将“(9)工程发生应付职工薪酬”改为“工程本年度发生应付职工薪酬”
将“(17)支付工资5000000元”改为“(17)支付本年度工资5000000元”
218页4行
将“贷:银行存款”改为“贷:其他货币资金”
221页表7-6第4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交易性金融负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22页续表2-3行
在“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之间增加“递延收益”
222页续表11-12行
在“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23页表7-8第13-15行
在“加:营业外收入”和“减:营业外支出”之间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与新增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对应,在本期金额栏增加“500000”
在本期金额栏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行增加“197000”
228页倒数第1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34页表7-11第2行
在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栏下的“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35页续表第3行
在“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交叉处分别增加“262095、2358855”
在“(一)净利润行,未分配利润列”增加“2620950”
235页续表第4-7行
将“(一)净利润”改为“(一)综合收益总额”,并在新增的“(一)综合收益总额”与“未分配利润”交叉处增加“2620950”
将“(二)其他综合收益”改为“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将第6、7行删除
235页续表第11、15行
将“(四)”改为“(三)”
将“(五)”改为“(四)”
236页2行
将“1.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改为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6.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7.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3月14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将“6.财政部关于执行……”删除
236页
将序号“2、3、4、5、7、8”改为“8、9、10、11、12、13”
240页倒数第9行
将“4.制造费用”段第三行的“修理费”删除
248页第1行
在“根据表8-5……”前增加
“其中:1632=1200+480-48
1968=2400+48-480”
253页倒数第8行
将“(一)制造费用的归集”段第二行的“修理费”删除
271页【例9-2】
在“【例9-2】……”第三行的“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前增加“(为简化起见,假定其中向基本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
272页倒数第2行
将倒数第二行“14000元”改为“14100元”
277页倒数第4行
在“辅助生产成本差异计入管理费用”前增加
“借:制造费用
27255
管理费用
655
贷: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15210
—供电车间
12700”
304页第4行
美丽的球姑娘
【导读】兼营纳税人的一种经营活动,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因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兼营,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兼营
提问内容:混合销售与兼营
回复:混合销售VS兼营
1、混合销售
(1)关键界定标准:
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存在货物和服务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
(2)税务处理:
按纳税人经营主业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与服务销售额的合计
2、兼营
(1)关键界定标准:
同一纳税主体,既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各类业务并无必然的从属关系(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不同时发生)
(2)税务处理:
关键看核算水平,分别核算则分别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或从高适用征收率
【例】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设商品销售部、餐饮部和货运部(取得货物运输经营资质)。2019年10月,商品销售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餐饮部取得不含增值税餐饮收入60万元,货运部取得不含增值税货物运输收入40万元。
在本案中:(1)甲商场的商品销售、餐饮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并非捆绑发生、没有从属关系(小王从甲商场买根钢笔,不在商场吃饭也不需要运输;小李不在商场买任何东西,只在商场吃饭也是可以的),属于兼营行为;(2)已知甲商场销售的所有商品均适用13%增值税税率,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甲商场对适用不同税率的各项业务均已分别核算,则甲商场上述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100×13%+60×6%+40×9%=20.2(万元)。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兼营,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木洛希雨
是的。9%的的税主要是运输服务的,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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