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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尺蠖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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咂咂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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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培训对象是已取得会计证,有一定基础知识,但在实账操作过程中不知道具体建账、算账、报表、报税等对会计工作感到力不从心的在职财务人员。想要学习会计实操课程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报考、会计培训问题可免费咨询专业会计老师】会计实操培训内容:1、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小规模工业、商业、广告业三大行业的会计处理;3、一般纳税人商业、工业的会计实际操作;4、金蝶、速达、软件的全盘操作。会计实操培训特点:1、能独立完成小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会计工作;2、考试合格取得会计职称,增加就业砝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培训内容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恒企教育多年来始终坚守教育本质,立足市场人才供需关系和企业对人才的能力结构要求,与时俱进开设不同专业的职业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恒企财经涵盖会计职称与资格认证、会计实操上岗、会计实操晋升、会计能力认证等系列产品课程,致力于为社会培育优质人才。

会计培训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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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南真北

(一)加强立法 建议在《会计法》中增加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继续教育中应明确承担的法律责任。借鉴国外的经验,很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会计职业管理机构都对会计继续教育做出了强制要求,都明确规定了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方式以及考核评价的手段等。如果违反了相应规定,会计人员就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包括经济上的损失、精神上的打击甚至陷入失业的困境当中。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会计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要提高单位领导对会计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并积极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在培训时间、培训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其次,要提高会计人员自身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培训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1、建立多部门联动、以财政部门为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教育及行业主管等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建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会计继续教育的投入。其原因及意义在于:其一,会计继续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特征,因此国家财政应承担起主要的财力保障责任。 其二、财政部门应切实担负起主要的管理责任,同进需积极地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密切配合,否则光靠财政部门独家“高歌猛进”难免会陷入“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境地。在我国会计继续教育活动尚处于起步阶段,终身教育的观念还未深入人心之时,财政等部门的干预和引导作用显得尤为必要。建议借鉴“国培计划”的经验,“国培计划”的全称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实施的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支持该“计划”的实施,通过创新培训机制,采取骨干教师脱产研修、集中培训和大规模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国培计划”的显著特点是参加培训的教师所需的食宿等费用均由财政专项资金解决,并且它是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推动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因此比单纯的由财政部门来推行效果自然会更好。 3、创新和完善会计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分类管理、分层培训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积极推广以网络远程教育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的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体验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效果;探索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培分离”制度。尝试建立会计关键岗位强制休假制度与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结合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将有利于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既有利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拓展,又能使相关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的实施,做到会计人员定期轮岗,防范舞弊等风险。 4、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会计继续教育教师队伍。 首先,要在全国遴选一些高水平的会计继续教育教师,这是搞好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前提之一。其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实践调研,以发现企事业会计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再次,聘请有关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企业高管作为兼职教师和顾问,通过学术报告、研讨会等形式就会计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讲座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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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茜Julie

会计实操培训内容一般包括,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单据,使用财务软件(如金蝶、用友等)填制会计凭证,出具财务报表,申报当月税金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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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娇儿

财政部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 财政部会计司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组织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管理,指导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会计人才培训的同时,负责组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试和后期管理等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实施,具体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2.在中央管理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体健康。除个人自愿申请外,中央管理企业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2-3名后备干部参加培训选拔;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2-3名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二)选拔程序。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后)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业在京单位或驻外机构(不含港澳地区)的申请者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推荐的后备干部报国管局。2.选拔笔试。3.选拔面试。4.确定培训对象。财政部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一)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安排在2011年9月;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学员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返校承担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授课任务,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1年内报送材料的数量不得少于7篇),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二)在职学习的跟踪管理。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措施是:1.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培训周期内,财政部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不定期与学员进行联系,了解学员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2.组织、引导学员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同时,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学术指导。另外,培训周期内和培训期满后,根据学员特点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优秀学员参加财政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或机构的课题项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见、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出国考察、学术会议等活动,承担国家会计学院授课任务,逐步使学员成长为宣传会计政策的专家、研究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培训辅导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财政部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专家,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3.建立培训后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训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根据每期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一)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教授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二)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年来组织的高级会计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大纲(企业类)》,印发学员,并不断根据学员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企业改革、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四)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导,开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形成一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教材库,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定期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国家会计学院应当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二)实行政府资助与考核挂钩制度。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资金资助。未能按照规定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的,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三)引入淘汰机制。培训分为3个考核周期,实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四)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学员结业时,由财政部用印、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五)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者,将择优聘任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标准咨询专家组成员,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一)培训时间。2011年9月,培训周期为6年。(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三)培训人数。本期培训班人数为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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