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诗125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没关系,
会计从业的继续教育好多地方是整个年度都是可以的,具体的建议多留意报名注册的官网公告,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会计证继续教育的时间是从取得会计证的下一年起参加。你现在是不用进行继续教育的,但一年后是需要参加的。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但这里有个条件必须每年进行继续教育,有地方可能还有年检这个说法,其实都是一个性质。
会计继续教育一般是网上答题,然后财政局指定单位盖印。但有职称的就要去听课,并在机上考试
2、一般来说一到两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到各地方财政厅还是可以补上的,超过两年的话,一般就失效了,那就必须重新考取。
3、2013年7月会计证改革之后还有一条规定:六年定期换证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国家为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而对会计人员进行的综合素质教育。
(一)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3、企业财务通则讲解;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讲解;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1)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2)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3)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4)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5)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1)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2)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3)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4)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会计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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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打包带走
登录不上的原因是:财政局没有权利做具体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因此财政局继续教育培训网站不存在,也就是说,网站不存在,不可能登录。法律依据为:《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第七款有明确规定:第七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四)组织推荐适合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者选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推荐的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美食侦探01
进不去是原因是:网站不存在。因为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而不直接参与继续教育培训,因此打着财政部门旗号的,可能有猫腻。《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有明确规定:第七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四)组织推荐适合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者选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推荐的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大南瓜小咪咪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被吊销会计证。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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