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希兮
不是所有注册会计师都可以审计上市公司,要有证券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才可以审计上市公司。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申请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以下简称证券业务),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下简称证券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
(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不少于55人,上述55人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人;
(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元;
(六)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元;(七)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或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3.申请证券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七)项和第(八)项规定条件,并通过吸收合并具备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条件的,自吸收合并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应当满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吸收合并前已具备第二款规定条件的,不受第三款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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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财务总监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也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有很多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都不是注册会计师。 没有文件作为依据。 只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的人有必须是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股份公司的财务总监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也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的要求、并非对股份公司以及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要求;证券公司对财务总监任职中并无特别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更多会计问题点击咨询>>】如果您有考会计师的想法,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东奥会计在线汇集了国内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名师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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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财务总监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也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有很多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都不是注册会计师。 没有文件作为依据。 只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的人有必须是注册会计师的要求。
1、股份公司的财务总监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也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2、注册会计师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的要求、并非对股份公司以及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要求;3、证券公司对财务总监任职中并无特别的规定,《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以沪财会(1999)212号文印发)第六条(职称、经历和培训)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条件:3.1、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3.2、具备除会计系列外其他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累计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工作经历一般不低于五年。3.3、原则上应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部门或其他相同层次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证券公司对财务总监任职的规定:1.任职资格条件(知识和能力)财务总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职称、经历和培训)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二)具备除会计系列外其他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累计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工作经历一般不低于五年。(三)原则上应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部门或其他相同层次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三年以上任职经历。(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并完成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财务总监业务培训和资质评价,(五)获得国际上专业权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人员,但一般就具备上述所规定的相应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经历。但是在经济管理方面确有显著业绩的人员,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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