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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颖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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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tlavie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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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发展的风险与挑战探析

知识经济是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资本市场更加国际化。那么,会计发展有哪些风险呢?

摘要: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高风险的时代,会计的风险观念日益加强,会计的工作重点由日常的会计事务转移到参与预测、决策和经营分析等方面。同时会计信息使用者为了减少决策风险,应对财务报告的及时性与充分性适当创新。

关键词:知识经济; 会计; 发展; 创新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生产、分配、使用基础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由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时代以自然资源为基础,转变为不断创新的知识为基础。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取决于该企业知识资本拥有量,知识资本增长远远大于传统生产要素。这种知识本位型的经济,在突出知识的地位的同时,以知识为中介,摒弃了以往经济发展中单一的、尽可能多利用自然资源换取利润的方式,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协调、持续发展。它以高科技的力量,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自然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依靠的是科技的创新与进步。

一、知识经济下会计面临的挑战

(一)会计的风险观念加强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高风险的时代,风险伴随着人类的一切活动,它无处不有,无处不在。面对日益增加的风险,忽视或逃避都不是办法,我们应该通过积极的风险管理,有效地预测和控制风险。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风险是收益的孪生物,风险与机会总是并存的,逃避风险就是逃避收益。在知识经济时代,与作为中的风险相比,不作为将是另一种更大的风险。因为不作为将会失去重要的机会和收益,而机会和收益的丧失也是一种风险。只有在承认风险的基础上寻求对风险的最佳控制,才是惟一正确的选择。

会计面对这个多变、易变的环境,想要以不变应万变是根本不可能的。传统的会计希望世界是黑白分明的,没有灰色区域,要么百分之百地承认,要么百分之百地否认,而不想部分地确认。传统会计用建立在种种假设而非现实环境中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信息处理,提供的只能是严重失实的无用的信息,这种逃避风险的做法,实际上带来的是更大的风险——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日趋低下,最终会使会计职能面临整体消亡的危险。如w·史蒂夫·阿尔伯切特先生所假设的那样,会计界应该承认这种现实,承认不能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是会计的最大风险,承认传统的会计方法下提供的会计数据有虚计的可能,承认风险与不确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从而建立全新的风险观念。

(二)会计工作重点的转移

在传统的会计工作中,由于受操作手段和工具的限制,经济业务数据的日常处理占用了会计人员绝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和精力,而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随着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产业的普及和成熟,会计人员大量的日常工作,如填制总账凭证、登记总账和明细账、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以及在必要时查询凭证数据等工作都可以由计算机完成,这在客观上使广大会计人员从繁杂的、重复的日常会计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其工作重点转移到参与预测、决策和经营分析等方面,更多地参与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使会计工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在经济管理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确立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会计工作重心的转移,对广大会计人员的素质、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也提出新的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应具备相关的信息处理知识、管理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增强参与经营、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三)对会计披露及时性与充分性的影响

基于上述分析,会计内外部信息使用者为了减少决策风险,应对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及充分性适当创新。这不仅涉及财务报告本身结构框架的改变,而且也导致了报告所依据的会计基础理论的创新。为了提高及时性,可考虑对会计分期进行重估,缩短报告时间间隔,采用季报、月报、旬报、周报等形式,也可根据业务经营特点,实行不等距的报告制度。同时,为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在空间跨度上,企业应提供“金字塔”式的报告结构,从最底层的原始数据到最高层的高度浓缩的信息,以适应不同使用者对“充分性”需求的差异。在时间跨度上,会计不仅主要提供已发生经营活动的信息,而且还要提供“预测”信息,这必然引起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谨慎原则与重要性原则的争论。如何在传统会计方法基础上适应新环境的要求,做到现实性与超前性的统一,将是会计理论与方法创新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同时,要进一步指出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披露的成本将会大大降低,而迅捷披露信息的会计理论构架的建立是关键。

二、知识经济下会计的发展与创新

(一)构建适应知识经济要求的会计模式

现有的会计模式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产物,它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因此,会计理论界必须尽快研究新的会计模式。新型会计模式的建立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要求按照知识经济的客观规律,对会计模式的各个组成要素赋予新的含义。例如自创商誉在传统的会计系统中是不予反映的,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由知识创新而带来的企业价值增加和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会成为一种较普遍现象,而且企业的合并或解体也会经常发生,如不在市场交易前确定自创商誉价值,那么在市场交易时的价值确定就会显得“离谱”。

(二)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多元化

知识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灵魂。随着会计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会计人员必须懂得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软件开发与设计、软件操作等一系列新的技能和知识;随着会计发展的日益国际化,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国际会计理论与方法,而且还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随着会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会计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有关预测、决策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而且应具有较强的逻辑推理和分析判断能力。因此,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人员将是兼容科技与管理知识的、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创新思维的高智能复合型会计人才。

(三)会计报告体系更趋完善

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报告体系,不论在报告内容范围上,还是在报告形式以及传递方式上,较之现行报告体系都将有很大的改进。未来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将更加丰富,不仅包括财务信息,还包括产品市场份额、用户满意度、雇员数量及质量、新产品开发和服务等非财务信息;不仅包括历史性信息,还包括企业面临的机会、风险和前瞻性信息。

(四)会计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

知识经济是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资本市场更加国际化。为适应经济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会计国际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参考文献】

[1] 李连华,丁庭选.新经济时代的会计理论与方法[J].财务与会计,2002,(2).

[2] 冯留建.论知识经济时代思维方式的特征[J].经济师,2003,(10).

会计事务的风险分析

131 评论(11)

huahuaxiaoer

从事会计职业的很多,至于职业风险,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财经法规并遵循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一般是不存在什么职业风险的。希望能够帮到你!

207 评论(15)

游客56742389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日益增加,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与管理措施是每个事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来看,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管理都能够有效控制执业风险。本文拟从与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和法律咨询两个方面探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一、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形成的原因(一)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与有效治理结构的缺乏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也未能形成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缺乏强调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动机和提高独立性审计服务质量的自愿性需求。相反,为了提高自身的绩效薪酬、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别处罚或被摘牌,为了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普遍存在虚构会计信息、操纵利润等舞弊冲动。因此,一方面,舞弊因素的增加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难度,注册会计师难以查出舞弊导致的错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聘请缺乏职业道德的、能够串通舞弊的会计师事务所。(二)诉讼案件与赔付金额的日益增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不当的诉讼案件和赔付金额越来越多,职业赔偿保险公司的调查分析表明,由国际上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通告索赔的数量日益增多,同时索赔发生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迅速攀升。据调查,1974-1989年,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索赔数额为18亿美元,而1980—1995年,索赔金额上升至95亿美元。导致了目前“诉讼爆炸”和“保险危机”的局面,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谨慎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三)注册会计师执业难度的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经济业务越来越趋于复杂,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使得会计处理方式更多涉及主观判断,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难度。从内部因素看,很多事务所缺乏相应的质量控制机制,或者虽然设计了质量控制机制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事务所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执业谨慎和执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一味追求业务,缺乏专业服务精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一)会计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的原因长期以来,由于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监管主要依赖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尤其是行政责任。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为数极少。由于过低的法律责任间接地助长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诚信风气。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发布,明确了由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谨慎或欺诈而出具不实报告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此相对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有限,如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提取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责任保险,在发生法律诉讼的情况下,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面临破产的危机,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二)会计师事务所提取风险基金的相关规定2007年3月,财政部正式颁布了《管理办法》,用以规范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的具体管理,在最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末,以本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且职业风险基金的用途是用于因职业责任引起的民事赔偿以及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笔者利用问卷对国内事务所的风险应对进行了调查,调查统计结果见表1。虽然《管理办法》规定,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的,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按规定抵扣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对职业风险基金的统计数据有一个抵减效应,但调查显示购买职业保险的事务所只占7.84%,所以国内事务所并没有完全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且有部分事务所基金提取不足是显而易见的。目前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是由事务所自行管理的,由于民事赔偿制度还没有正式启动,该风险基金的设立有名无实,虽然累计的职业风险基金数额较大,但只是停留在账面上,只有很少部分对应在货币资金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虚提、漏提、不提,或年末计提,年初冲销。《管理办法》中已对违反其规定的情况作了处罚措施。笔者认为,责令改正和公告不足以规范事务所的行为,财政部门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以使事务所更加自觉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应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部门,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得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候的风险应对作用。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法规要求与责任的遵守目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渐扩展,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无论是法院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态度,和以往比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消费者利益保护主义的兴起,审计保险理论的运用还有在所有商业领域,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度逐渐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日益收到影响、甚至阻碍或冲击。我国自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文发布之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达500余例。“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接受。我国股市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均已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诉讼。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管理等以及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等措施均可以降低执业风险,有利于避免法律诉讼,然而注册会计师在很多特殊的、涉及法律问题的领域并不十分熟悉,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在执业过程中就遇到的问题向律师征询法律意见,以利于根据法律意见及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咨询的具体内容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具有处理类似情况经验的律师,遇到重大法律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就该问题与所聘请的律师详细讨论潜在的危险,慎重考虑律师给出的建议,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降到最低;另一方面,事务可以考虑单独聘请律师,专门处理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这样可以使其更好地了解本事务所的情况。国际大所都聘请了专门的律师团以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国内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大所也配备了专门律师。由表1可知,52家事务所的有效问卷中只有两家显示单独聘请了律师,以培训事务所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及法律水准。大多数国内事务所都没有配备专门律师,一是由于配备专门律师耗费较大,只有具备相当的实力基础的事务所才能单独聘请律师;二是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的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验资,小规模的客户和简单的业务使得很多事务所也无需要单独聘请专门律师。四、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应对策略(一)提高执业质量,加强机构管理控制事务所要严格按照《》的要求提出职业风险基金,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只有执业质量提高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执业风险,事务所应该设置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对重要的业务和风险较大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执业不当的员工采取适当的处罚、贯彻业务底稿三级复核制度。(二)制定处罚标准与制度除执行严格的管理机制以外,财政部门还应制定系统、规范的处罚标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处罚。财政部门在运用行政处罚的时候应考虑行政处罚手段的有效性,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相比较,使事务所更加自觉地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三)设立专门职业基金管理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部门。注协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从而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的风险应对作用。(四)建立专业法律咨询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及深入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单独聘请律师对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相关专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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