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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培训心得体会 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工作业绩 授课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新会计准则制订的一些背景,新会计准则很大的一个变化点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考虑,怎样让报表使用者更真实的看到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这是以前我所不知的,只知道会计准则修订了,但不知为什么这样修订,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对新会计准则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细致了解。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想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观念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旧的思想观念之中,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的学习新会计准则、新税法,认真、细致的搞好财务工作。二、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达到学以致用 此次培训李老师自始至终都给我们一个提示,“请大家不要看讲义,讲义我可以给你们,现在重要的是你跟着我的思路进行想,因为我们的时间有限,短短两天时间我不可能面面具到都讲,只要你把我所讲的例题搞明白了,然后进行举一反三,回去之后你不就可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了吗”。李老师给我们的这种学习方法很好,让我们的学习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启示,怎样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将知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所学,而且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以达到学以致用,服务企业的目的。三、注重学习过程的沟通与交流 学习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能够有效提升我们的学习效果,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此次培训课间,我结合我们公司实际,向老师咨询了相关问题;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白酒行业广告费列支的问题。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中进行解读,白酒行业的广告费可以进行税前列支,但当我问到老师此问题时,给的答案是不可以,因为白酒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是国家限制性行业,国家会陆续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提请我们企业进行关注;另外,问到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按工资薪金总额进行计提的问题,公司实行资金中管理税收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有的没有,但通过沟通与交流,给了我们新的思路,新的想法。四、合理利用培训资源,达到资源信息共享。 在此次培训现场,我发现有位学员使用MP3进行现场录音,受其启发,建议,今后我们公司再有类似的培训活动,也可以进行录音,把课件带回进行信息资源共享。(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苏赫振) 通过两天的学习,感觉与老师的互动交流较少,因为要讲的内容很多,她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老师的思路也很清晰,把新会计准则和新所得税法结合起来讲,更具有实用性,比单一的讲更容易接受。具体内容如下: 1.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重点难点内容解析;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如何确定暂时性差异;4.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中暂时性差异的重要内容5.金融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6.存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7.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8.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9.无形资产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0.职工薪酬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1.股份支付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2.或有事项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3.收入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4.政府补助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5.借款费用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重点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讲解,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确认范围,以及对税前扣除项目的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是①工资,②职工福利费,③工会经费,④职工教育经费,⑤保险费,⑥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⑦汇兑损失,⑧业务招待费等项内容。希望人力资源部多给大家提供学习的机会,在短时间里可能看不到太多的收益,但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在此表示感谢!(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孟艳) 很荣兴有机会参加了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并且有机会倾听京城名师李景辉现场授课,此次培训于3月19日-21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培训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收获不小,既学到了新知识,又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认识与观念得到了提高与更新。通过此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分析。一、学习新会计准则,了解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以及会计处理。 由于对旧会计准则的掌握已根深蒂固,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运用,因此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很难从观念上加以改变并掌握,而通过此次学习对新会计准则的了解加深,掌握了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准则“六大创新、八大变革、39项新会计准则、48项新审计准则”所带来的根本性的变化,对我们会计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我们更好地加以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运用,对我们接受新知识、更新观念是一次新的挑战。二、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及会计处理。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人员不能仅停留在过去的会计核算上,而要加强财务管理的学习与运用,由单纯的会计核算向管理会计发展,并且即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研究新税法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合理避税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结合学习,既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又学习了新税法的变化,同时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及其处理方法,可谓一举三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变,与以前核算有很大的区别,所得税会计准则由以前的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它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通过此次培训,深刻意识到作为新型会计人员,自己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提高,以后应加强财务管理以及税收政策的学习,达到学以致用,并结合实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参加培训的机会,在提高自己综合质素的同时也利于促进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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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会计准则发展的最重要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而我国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就是“环境使然”,是顺应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 1、建立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企业境外发展与境外融资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已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潮。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境外融资与对外投资同时并存。企业能否从境外融资,关键因素是能否提供与国际市场趋同的财务报表。而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2、建立新会计准则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这就要求会计准则要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并要求建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新会计准则。 近年来中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管理层收购、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迫切需要许多包括新的会计技术与方法的新会计准则。 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3、建立新会计准则是应对国际社会对中国市场经济指责的需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促动我国推动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最直接外部动力。 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4、建立新会计准则是适应企业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的需要。 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需要对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以使其与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内容相衔接。 全国人大于1999年修订了《会计法》,国务院于2000年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了与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需要更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1、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要求。 从体系结构看,国际会计准则中,通常都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我国新在会计基本准则中加以体现; 从项目构成看,除个别项目未被纳入外,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涵盖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大多数项目; 在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上,除个别项目外,充分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在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和实施,使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指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2005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欧盟内部市场总司已就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正式签署联合声明。 2006年5月12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联合声明,宣告中港两地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 首先,新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理念的创新,体现了面向市场经济的理念。新会计准则强化给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充分和有用的信息,以便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新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体系上的创新。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形成了一个体系,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领域。 最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创新还体现在形式上。对国际会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我国把这些内容写入正在起草的应用指南中,以帮助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会计准则。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财政部正在起草的准则应用指南包括两大部分内容: 一是准则解释部分,主要对各项准则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具体解释和说明; 二是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 准则应用指南的两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细化,以解决实务操作问题。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 趋同不是相同,借鉴不等于照搬照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执业环境以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认识程度等的不同,决定了我们在国际趋同的同时,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会计准则,使之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又能保持中国特色。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第一个特色是关联交易。国际会计准则对国有企业即政府所有的企业作为关联方,要求详细披露。在我国,不把国有企业都作为关联方。 第二个特色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于已经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我国现行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是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经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三个特色是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规定。新会计准则中规定,除了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做权益处理的,均做收入处理。而国际准则规定所有的补贴按收入处理。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4、新会计准则在高风险、新业务方面有所突破 新会计准则制定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年金基金》 、《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 针对会计准则最新修订的内容《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会计准则引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计量上有了重大突破。 对一些重要业务和行业,制订了《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合并》等会计准则。 三、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及其影响讲座提纲1、对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 2、会计要素的计量可应用“公允价值” 3、存货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4、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5、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6、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7、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8、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9、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10、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11、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12、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一)对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 我国现行的会计基本准则是199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基本准则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进行修订。 1、对会计目标进行了修改。现行会计基本准则对会计目标的规定主要强调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会计目标应当是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使用者对 会计信息的需求。 2、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将现行会计基本准则中的12项“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同时对12项一般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将历史成本原则在“会计计量”中进行了规定;取消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其内容体现在具体的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标准中;新增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对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 3、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新会计准则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一些合理内容,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4、新增了会计计量的规范内容。除了历史成本之外的计量基础,如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被引入到新会计准则中。 5、对财务报告的内涵作了修改。现行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财务情况说明书,但对附注的内容非常重视。因此,新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而是规定为“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会计要素的计量可应用¡°公允价值¡± 新的会计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 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 (二)会计要素的计量可应用¡°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 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三)存货计价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 (三)存货计价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则将增加利润。 另外新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降低它们的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四)已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国际会计准则中,允许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四)已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而其实公司的主营仍无起色。新准则一实施,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疑将失效。 由于2006年是将减值准备冲回利润的最后机会了,今年上市公司将出现大量转回减值准备的动作,表面上将提升公司利润,会计信息使用者者应该加以注意。 (五)债务重组收益可计入营业外收入 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五)债务重组收益可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债务重组收益不能作为利润、只能计入资本公积,是数年前财政部根据郑百文的个案而制定的。事实证明,这一会计准则对一些高负债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蓄意包装利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债务重组收益可以进利润的新规一来,要警惕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包装利润。 (六)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再次运用了公允价值来计量。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再次产生利润。 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仍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上述规定特别指出,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六)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算法,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且能够产生利润。 如某上市公司持有某房产,在2001年买入时,价值5000万元。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的大幅飙升,该房产的市值已高达1.6亿元。现在该上市公司将该房产换出,如果按照原来的会计准则,仍将以5000万元的账面价值来计算。现在,若采用新的准则的公允价值计算, 则会产生1.1亿元的利润。(七)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合并财务报表是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其所有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七)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 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七)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除外。 新准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这一变革,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以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手段。(八)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八)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对于“投资性房产”项目,会计报表中须单列“投资性房产”项目,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种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原先上市公司拥有的物业都被计入了固定资产,因此,物业的升值与否,并没有体现在报表中。近几年物业升值迅速,因此,如果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正式奠定了NAV(重估净资产值)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核心地位。(九)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新准则要求,交易性证券投资期末应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原来上市公司的证券类投资如市价比成本低,必须计提减值准备,但如市价比成本价高,而公司并没有抛出实现收益,账面盈利并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但新准则却使得证券投资的账面盈利也能成为净利润。 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 (九)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如一家上市公司以每股5元在二级市场买入了1000万股股票,到年底该股票上涨到了10元,按照原先的会计方法,该公司的 5000万元账面所得是不能计入当期利润的,在财务报表中,这部分股票仍然是按照5元的成本计入资产。但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这部分股票将按照10元计价,并且将为公司增加5000万元投资收益。 (十)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 新会计准则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区别对待,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本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十一)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 股份支付会计准则是新增的一项会计准则,目的是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关键要素是股票期权费用化和公允价值计量。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十二)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所得税会计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准则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我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基本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并存。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了应付税款法,而商业银行由于需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结果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较多地采用了纳税影响会计法。(十二)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而适用税率发生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因此本准则实际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 这是对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革命性变化。
吧啦左耳
(一)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影响 1.增加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2007年1月1日出台的新准则内容完整,覆盖面广,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领域的诸多空白,建立起了较为科学完善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并在会计计量、企业合并、金融工具会计等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和突破,从制度体系规范方面使提供高透明度的财务信息成为可能。同时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且上市公司各分部间的转移交易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转移价格的确定基础及其变更情况都应当予以披露,这都进一步增加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2.增加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这里的可比性主要指的是国际可比性。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市场化、国际化和全球贸易、投资、金融一体化的扩展趋势,对全球各国各地区(尤其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可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几乎所有重大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也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使我国财务信息具有国际可比性。当然,针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新准则也作了充分考虑,比如国有企业关联方披露问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问题等。 3.增加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众所周知,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外部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等获取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经营风险水平等相关信息进行评价、决策的前提条件,此次新准则较以往更加特别地强调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39个会计准则中86次出现“可靠”二字表明新准则对可靠性的倚重。如《基本准则》首条要求会计信息,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从而切断了此类操纵利润的途径,且限制性运用“公允价值”等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新准则中增加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1.有利影响 从长期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降低企业利润的可操纵性。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维持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遏制企业利润操纵行为。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面:运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企业利润,是我国一些企业经常使用的手段。在赢利较大的年度,企业为了隐瞒利润,就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相反,在赢利较小的年度,企业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又可将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冲回,以减少当年费用,增加当年利润。新资产减值准则在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便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后,企业就无法再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的手段来进行利润操纵。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方面: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时期,企业若要达到减少当期利润的目的,则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用材料的高价格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上升;企业若要达到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则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用材料的低价格来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下降。反过来,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下降时期,企业同样可以通过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人为的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而在新存货准则规定不可采用“后进先出法”后,将使企业不能再使用变更存货发出计量方法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使企业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反映的都是实际历史成本,无法再进行人为调节。 (3)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基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在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在实质上并没有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即并非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都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已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过程。新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这一规定放弃了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避免了人为的利润操纵。 (4)扩大合并报表范围方面: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一规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得一些企业不能再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良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的方法来粉饰企业集团的整体业绩。 2.不利影响 这次财政部出台的新会计准则,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拟,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但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在短期内可能会较大地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使企业利润在短期内发生剧烈变化。 (1)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这将对生产周期较长、发出存货一直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的企业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由于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如果不采用“后进先出法”而改用其他的计价方法对所发出的存货进行计价,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在短期内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2)虽然新准则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再冲回,但是在新准则实施前,一些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大幅度利润调节的企业,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一旦新准则实施,这些隐藏的利润将再无机会得到体现。有些企业在以往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的净利润。这些企业若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冲回该部分减值准备,企业利润将大受影响。 (3)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由计人债务人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债务人营业外收入。这一规定,使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债务重组收益将直接包含在当期利润总额中,并可能极大地提升企业每股收益水平。 (4)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使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其实质性控制,使母公司可以在不考虑股权比例的基础上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就应纳入合并范围。故新准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这将对企业集团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对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影响 1.准则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增强 新准则的实施使得会计和审计工作更有据可依,会计处理和审计程序实施的难度相对较小,更有利于防止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和费用资本化等手段虚报利润。而注册会计师和审计风险(特别是固定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本身,因此,新准则的颁布和实施还有利于审计风险的降低和审计环境的改善。 2.谨慎性原则加强 新准则增加了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内容,虽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但因其需较多地运用估计和判断因素,会计处理有一定难度;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可能不同,有较大的伸缩性,从而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还由于上述估计和判断因素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致使该项目的审计工作难度较大,审计风险较难控制。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存在的主要难点解析 (一)公允价值的引入带来的实施难处 公允价值的引入对新准则的实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对企业会计报表编制以及对管理层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资产减值测试、金融工具的计量、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收入、融资租赁、政府补贴及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此外,如何确定公允价值,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相关会计人员或管理者需要相应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确定相关的方法、基础和假设,公允价值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上都需要人为的判断,难以真正做到公允,可能会有利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的行为,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准则的顺利实施。 (二)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水平制约了新准则的实施 目前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满足新准则实施的需要,新准则的出台使会计人员需要掌握国际会计惯例、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从会计人员的技术能力看,新会计准则大部分与公允价值有关,而公允价值毕竟是评估的结果,准则实施者不但是报表的编制者,在新会计准则下还是估价师,而我国大多数会计人员或报表编制者都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他们没有系统学习过价值评估技术与方法,显然不能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相适应。 (三)业务操作带来的许多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金融工具带来的挑战。随着交易形式的多样化,复杂的衍生工具将会越来越多地被使用。而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采用,尤其是采用估值技术,所有的企业都受到影响。从影响的会计要素来说,从最简单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到债券投资、某些股权投资,再到复杂的衍生工具。二是资产减值带来的挑战。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企业需要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减值损失作出最为可靠的判断,对管理层来说是一个挑战。三是企业合并带来的挑战。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来说,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论以前是否在被购方的报表上确认,均需要单独确认。但需要识别可能没有包括在被购方原报表的事项,例如某些金融资产/负债、某些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某些准备等,这就要求企业确定合理的技术,但当前技术水平对业务操作还是有些限制。四是分部报告带来的挑战。新准则规定了分部报告的披露要求,企业不但需要关注相关的管理信息,还需要记录并披露相关的财务和会计信息。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对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进行区分,并区分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业务分部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地区分部承担不同于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风险和报酬。这都增加了具体操作中的复杂性。 (四)我国实施新准则的外部环境存在一定的欠缺 首先是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育阶段,企业间的交易行为不十分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公允价值难以形成。其次是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现行的公司法及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以及对公司的评价监督等方面过于倚重于利润指标,使得利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会计信息虚假披露比比皆是,推广新会计准则面临着道德风险。第三是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规模和容量均较小;财务信息的使用者不是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国有控股企业居多,国家是企业最大的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则是一些较为分散的小股东。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尚不健全,内部治理薄弱,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普遍存在短期行为。 三、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公允价值取得的技术规范。增强其可靠性 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上,由于我国还没有比较准确的计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没有像国外一样完善的评估机构,得出的评估结论也不尽相同,因此应该首先对公允价值取得进行规范。这里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基于相关市场价格,存在活跃市场,有实际市场的报价,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要考虑估值技术,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行业的基准价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等。笔者认为在实际计量时应注意,如果需要采用估值技术,应该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价格未来波动率、提前偿还风险、服务成本等。尽可能不使用与企业特定相关的参数。 (二)改善新准则实施的外部环境 首先必须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行为,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时、充分、如实披露财务信息的意识,促使管理层在真正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其次应尽快修订、完善不协调的经济法规,同时也需要配套协调的其他经济法规作为支撑。 (三)培养高素质的审计及会计从业人员 在实际工作中广大的会计和审计人员是整个财务报告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节,他们对于会计准则的理解、运用将直接影响到新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鉴于我国会计审计从业人员有着职业素质良莠不齐的特点,可能会给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并将增加会计报告中不正当行为的风险。因此,加大对高素质的审计和会计人员的培养,是当前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四)加快制定新的具体会计准则,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完全接轨,相对于中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跨越是巨大的,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诸多不适应、不和谐。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特色,出台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准则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其可操作性。要认真组织模拟试点,扎实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选取若干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模拟试点,按照会计准则体系的规定模拟运行,测试会计准则实施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信息系统等的影响,保证新旧准则之间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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