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萌的饰界
《中级会计实务》推荐以下三位老师,简单介绍一下各位老师的授课风格和特点:
1.张志凤老师
简介:留美学者、教授,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拥有二十几年财会培训经验,是会计培训界领袖级人物。编著的“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连续畅销19年。
风格:张志凤老师属于那种一开始听课会觉得他有些严肃,但一旦多听几节课之后就会发现很有冷幽默智慧的人。张志凤老师讲课逻辑性很强,在某些知识点上更侧重于让考生理解,而不是应试,对于一些基础性知识不会过多讲解,所以适合有一些基础的考生,这类考生听了张老师的课会觉得茅塞顿开,精辟到位。
2.张敬富老师
简介: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培训界资深名师。拥有十余年会计培训经验与实务经验,对会计类考试命题与阅卷研究深入,见解独到,考点把握精准。
风格:张敬富老师讲课很幽默风趣,有趣到什么程度呢,很多考生开玩笑说就像在听“相声”,一些较难的知识点通过老师列举的小例子能够很快的理解,对于考试的重难点知识把握也比较精准,适合各个层次的学员听课。
3华健老师
简介: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专家,会计师,曾任国内某大型教育集团教学总监,有十几年的职称、注会、税务师等辅导经验,多次参与相关考试辅导资料的编校工作。
风格:感性与理性兼备的老师,遵循认知规律,善用图表、口诀等归纳总结方式为考生讲解杂难知识点,重塑学习路径,循循善诱,使学员在潜移默化中掌握知识。
以上三位老师,都是教授《中级会计实务》的优秀教师,相信一定会有您非常喜欢的授课风格。
中级会计
笨丫头19868
李忠魁老师讲课很认真,思路清晰,重点明确21岁通过注会考试,从22岁步入会计讲师行列,一直做到今天,今年已经45岁了。声音磁性,外表儒雅;拥有20多年初级&中级会计职称及注册会计师授课经验,他既是多所名牌大学财经专业客座教授,又是多家上市公司争相邀请的财务内训课程讲师。现为中华会计网校初级&中级会计职称直播首席签约讲师,李老师独挑两门初级课和三门中级课,全面掌握教学进度,讲课一针见血,以通俗易懂的案例启发学员思考,激发学员学习兴趣!李忠魁兴趣爱好:抽雪茄,喝红酒,教会计最喜欢吃的食物:食物→实务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偷偷告诉你们,魁哥不看电影的呦最爱看的一本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学员印象:跟着魁帅走,财会坦途一!定!有!所授课程:初级C位夺魁战2科&中级C位夺魁战3科。名师寄语:用我一生的时光,实现远大的理想。
站在时光深处
首先,当事人所说的会计实习生,应该是指毕业后的见习生,因为如果还没有毕业的实习生,通常是没有工资的,双方建立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遵从劳动合同法,也就没有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要求。见习生与实习生的不同之处在于,实习生是毕业前在单位进行实习的人员,一般来说没有工资,并且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见习生是毕业后被单位正式聘用的,享受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待遇的人员。会计见习生,即高校毕业生被会计事务所录取并到所属会计事务所报到后,会计事务所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见习生入职培训工作,并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将见习生分配到各部门进行见习,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的规定,见习期通常为一年。会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按照见习期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津贴等,比会计事务所一般员工的工资标准要低,见习期间同样享有五险一金。会计见习生见习期满后,会计事务所会对其见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定职手续,聘任相应的职务,自见习期满的次月一日起执行。对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见习生,会计事务所可能根据情况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继续培训直到合格,也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说来,一线城市,在事务所见习生和试用期一个月一千八,转正两千多一点,北上广深可能会更多一点。在2016年7月22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说,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见习生实际上已经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遵从劳动合同法,在我国现阶段,已经不实行高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制度,因此原来的见习期制度已基本不适用。高校毕业生(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市场招聘等双向选择而建立的劳动关系,则其行为受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政策调整,用人单位不应以见习期制度为由来设法规避劳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自2008年1月1日起,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适用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条款。因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即使见习生,其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本单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上海即至少不低于2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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