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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所谓医疗期,其实就是企业员工因为疾病、负伤等情况,需要治病休息的期间,在此期间,企业不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就牵扯到医疗期的计算,所以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医疗期,大家赶紧学起来。
提问内容:怎么判断适用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
回复: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医疗期是职工非因工负伤,所患的疾病也不是职业病;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负伤,所患的疾病是职业病。
注意看题目的具体上述的字眼进行区分。
【例-多项选择题】2008年张某初次就业到甲公司工作2015年初,张某患重病向公司申请病休。关于张某享受医疗期待遇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医疗期内,甲公司应按照张某病休前的工资待遇向其支付病假工资
B.张某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医疗期
C.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包括在医疗期内
D.医疗期内,甲公司不得对张某进行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
【答案】BD
【解析】(1)选项A: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VS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选项B:张某的实际工作年限小于10年,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为5年以上,其医疗期为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选项C: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医疗期内(VS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4)选项D: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既不得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医疗期,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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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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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科目有两门,分别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通过考试并拿取证书,需要一次性通过两门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注重基础知识点的考查,线上练习+线下练习,齐头并进,通过考试并不难。快速过关学习方法1、打基础:先看精讲视频,然后精华考点看一遍;2、巩固知识点:做章节习题;3、检查效果:做模拟题和考前试卷,检验成果;4、考前3天看错题和真题;5、考前1天,再把精华考点看一遍,就上考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可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相关的考试政策更新及教材答疑都可以在其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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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的财税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带薪缺勤等新型职工薪酬的处理,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带薪缺勤的分类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和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分为两类:非累积带薪缺勤和累积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会计规定: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34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41、42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1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惠民公司2008年10月有2名销售人员放弃15天的婚假,假设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月工资为6000元。1.假设该公司未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会计处理为:借:销售费用12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120002.假设该公司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补偿金额为放弃带薪休假期间平均日工资的2倍,会计处理为:借:销售费用240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2000——非累计带薪休假12000(2×15×200×2)实际补偿时一般随工资同时支付: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2000——非累计带薪休假12000贷:库存现金24000对于企业支付员工的补偿按照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若超过税法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扣除范围,则应作为永久性差异,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在企业纳税申报表上进行纳税调增处理。既定累积带薪缺勤补偿可计入成本费用既定累积带薪缺勤是累积带薪 缺勤的一种,它指职工离开企业时,对未行使的权利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企业在确认职工现金补偿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休假”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应该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企业跨年度未实际支付而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该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非既定累积带薪缺勤补偿可作预提费用非既定累积带薪缺勤是指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累积带薪休假不能获得现金支付,这种权利在职工离开企业时会自动取消。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谨慎性原则将因累积未行使权利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作为预提性质的费用处理。例:宇通公司共有500名职工,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未享受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1个会计年度,超过1年未行使的带薪年休假权利作废,职工在离开公司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累积带薪缺勤制度采用后进先出原则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2008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为4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公司预计2009年有48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10天的带薪年休假,剩余2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13天的年休假,假定这20名职工全部为公司总部行政管理人员。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分析:宇通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2009年由于20名职工未行使的每人4天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的应支付的追加金额,即相当于60天[20×(13-10)]的年休假工资12000元(60×200)。另外,职工是否享受未使用的带薪休假,属于或有事项,通过预提计入了费用,按照税法上对费用采用实际发生制原则,由累积带薪缺勤确认的负债计税基础为0元,账面价值为12000元,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12000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1200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12000×25%)贷:所得税费用3000如果2009年12月31日,上述20名行政管理人员中有15名享受了13天的年休假,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余5名只享受了10天的年休假。由于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未行使的权利只能结转1年,超过1年未行使的权利将作废。2009年,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9000(15×3×200)贷:银行存款9000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3000(5×3×200)贷:管理费用3000同时转销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费用3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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