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85

linlin0530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小企业执行会计规定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梦想空间小编

已采纳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执行会计规定

294 评论(14)

猪咩小宝er

小规模的企业要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好,当然有一部分小企业是不可以使用的,必须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当一些小企业的规模扩大超过一个小企业的标准时,也必须要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第二条和第三条有明确规定。如果一个小企业觉得发展快,也可以不用,直接用《企业会计准则》。注:会计上一般不说“小规模企业”,而是按“型”说:大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微型企业等(具体划分标准国家有规定),税务上有“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法,与会计上没关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什么会计准则?拓展资料:《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国家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指年收入):(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500万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二)工业。营业收入300万元~2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6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营业收入100万元~500万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200万元~3000万元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183 评论(10)

philips1111

《小企业会计制度》。“小规模企业”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当然要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好,但部分小企业不能用,必须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当小企业的规模扩大超过小企业标准时也必须转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如果一个小企业觉得发展快,也可以不用,直接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指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的会计科目,涵盖了各类小企业的交易和事项。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再给你讲讲:(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5、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7、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8、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情况1、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其他服务小规模纳税人。

262 评论(12)

岁月静好-静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二章 资 产第五条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七条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

316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