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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手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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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群ang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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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业会计师资格指南也明确将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守则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达到的目标是职业精神的最高水准,职业表现的最高水平,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最好形象。这实际上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

具体来讲,职业道德的四项要求是良好的声誉、高尚的职业精神、优质的服务质量和严谨的保守秘密的工作原则。职业道德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客观的职业方法,严谨负责的胜任能力,应有的职业谨慎等。

特作要求:

一、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将此作为行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办,做好职业道德规范的宣传、培训和监督工作。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指导意见》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可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职业道德规范措施。

三、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守《指导意见》,作为业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指导意见》的,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强制培训、谈话提醒、公开谴责、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行业自律性惩戒。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注册会计师道德困境

133 评论(12)

刘二蛋蛋蛋

对注册会计师的一种道德约束

288 评论(9)

杭椒牛柳

提纲的写作方法网上很多,题目的相关资料帮你的了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博弈分析 经营管理层)作为购买该种商品的付费方,是注册会计师的“衣食父母”,注册会计师对于上市公司具有经济依赖性,特别是经济来源较为单一的事务所,更是如此。但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并不具有对该种商品真正的消费需求。因为,“货真价实”的审计报告不能给其带来任何的实际利益,相反,虚假的审计报告却能给购买者带来更好的回报,因此,购买者具有“购假”的动机,这种动机转化为粉饰审计报告的要求,迫使注册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提供假冒伪劣的“商品”。注册会计师常常面临“道德”与利益选择,一些事务所或迫于生存、或巨额利益使然,而选择了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2.是同行业的竞争者。虽然,该种“商品”的购买是法定的,但是上市公司却有选择提供者——会计师事务所的自由。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众多事务所的竞争,他们不得不考虑自己在整个审计市场的地位。为了多争取几个客户,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对于上市公司要求粉饰审计报告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往往是在丧失客源与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两难选择中徘徊。3.是该种商品的消费者。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是审计报告真正的需求者,他们享用这种商品却不为这种服务付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科学设置了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三种惩戒方式。三是明确规定会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提请回避的权利以及申诉的权利,并规定了中注协应当经过调查、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集体合议审理后方可作出惩戒决定,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惩戒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行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建立健全了行业惩戒机制。《惩戒办法》的出台,建立起行业惩戒机制,构成对会员执业行为的强有力约束,使他们在接受法律责任约束的同时,还要接受行业严格的监督。其次,树立了行业管理权威。近年来,中注协致力于行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在加强标准建设、强化培训、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等方面都取得很大进展。但是这些工作还要依靠有效、有力的惩戒措施加以促进和配合。《惩戒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树立行业管理权威,促进行业管理职能的落实。第三,有力推进了“依法治会”。《惩戒办法》的发布,为行业管理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使行业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中注协将积极实施“严格检查,严格处罚”的精神,不枉不纵,既严肃惩戒违规行为,又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第四,进一步促进检查的深入,巩固行业监管的成果。 会计职业道德之性质与实施:契约理论视角的解说 1-07 一、问题的提出世界范围内财务舞弊与审计合谋案件的发生,使得会计职业道德的治理问题在21世纪重新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职业环境的变迁使职业会计师(professional accountant)①在许多情况下面临着道德的两难困境。按照Andrew Abboa提出的职业理论(tlleory of profession),任何一项职业的产生、维系与发展都必须要发展出一套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抽象的知识(观念)体系以保护和发展该职业的职责范围。[11 对于会计职业来说,对其职业道德的认识及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就是该职业的抽象观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知识为职业会计师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治理职业道德问题提供了统一的边界,从而可迎接来自职业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美国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围绕会计职业道德而展开的持续不断的论争及对职业道德规范的多次大幅度修正表明,会计职业道德背后隐藏着许多带根本性的、尖锐的、复杂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其中包括会计职业道德在性质上到底是什么、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机制背后隐含着怎样的逻辑等等。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于《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未对收费做出统一的、具体的规定,因此,各省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又制定了本省的收费标准。从各省的收费标准来看,都规定有计时收费和计件收费标准,且标准都不一致,地区之间的差异很大。以计时收费为例:北京主任会计师的收费标准为300元/小时、福建160元/小时、四川240元/小时。(2)收费的双重标准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显失公平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采用政府指导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收费采取市场调节价,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与四大跨国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德勤、毕马威、普华永道)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四大所”在我国享有超国民待遇:我国主任会计师的最高收费为400元/小时,而国际所为2750元/小时。同一个审计项目,“四大所”的收费高出国内所2—5倍。例如。北京一家高科技公司聘请德勤为其外部审计师,在一项法定审计业务方面,双方谈定的价格是2O万美元左右,如果聘用国内所最多收费50万元人民币。三.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思路1、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立身之本。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责任到人,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不能使复核制度流于形式。 职业特征·规范定位·道德恪守——对“注册会计师为什么要遵守职业道德”问题的一个回答 使得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治理问题成为职业界内外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但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一方面多数研究成果仍停留在对注册会计师没有恰当遵循职业道德的讨伐声中,另一方面这些研究成果并未取得广泛共识,甚至对注册会计师是否作到了诚信执业还处于相互对立的模糊判断之中①。本文撇开对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职业道德或是否值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讨论,将论题转向一个更为基础、更为根本且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学术界和职业界重视和说明的问题,即“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我为什么要遵守职业道德?”。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理论上有助于搞清楚注册会计师与职业道德的内在关系,实践中可以增强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的内在主动性。一、引言:注册会计师的社会角色定位、审计期望差与道德困境1.审计是一种减少而非消除社会公众决策风险的信任机制。现实世界最大的特性是环境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眭,对于社会公众的经济决策而言,直接的担忧则是决策信息的可靠性问题。受制于能力、地域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公众对企业信息的甄别主要依靠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作用。这里,作为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承担了作为第三者的中介鉴证角色。 浅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以收到满意的审计效果2、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技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技能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技术能力.包括洼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个体智商、思维方式分析问翘与解决问鲻的能力等知识结构存在台理与不合理之分,实践经验有丰富与匮乏之别.个体智商有高低不同.思维方式有科学与简单之异.分析问题与解决例的能力存在强弱之况。这些都直接影响制约着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准确程度。3、注册套计师的职业道德品质。一般意义讲.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行为标准的道德规范,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所实际体现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等。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或同一个注册会计师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和环境下.在执行业时所体现出和职业道德.存在着差异甚至产较大差异。良好的职业品德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的芷直、诚实.公正和客观等品质和德行;良好的职业纪律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合理的行为约束;良好的职业责任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恰当地处理了与杜会、客户和同业的关系。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169 评论(13)

Simena1943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世界范围内财务舞弊与审计合谋案的发生,使得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治理问题成为职业界内外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但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一方面多数研究成果仍停留在对注册会计师没有恰当遵循职业道德的讨伐声中,另一方面这些研究成果并未取得广泛共识,甚至对注册会计师是否作到了诚信执业还处于相互对立的模糊判断之中。本文撇开对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职业道德或是否值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讨论,将论题转向一个更为基础、更为根本且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学术界和职业界重视和说明的问题,即“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我为什么要遵守职业道德?”。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理论上有助于搞清楚注册会计师与职业道德的内在关系,实践中可以增强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的内在主动性,从而避免空洞说教的乏力和一味强调“乱世用重典”、依靠外力强制推行的阻力。

一、引言:注册会计师的社会角色定位、审计期望差与道德困境

1、审计是一种减少而非消除社会公众决策风险的信任机制。现实世界最大的特性是环境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于社会公众的经济决策而言,直接的担忧则是决策信息的可靠性问题。受制于能力、地域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公众对企业信息的甄别主要依靠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作用。这里,作为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承担了作为第三者的中介鉴证角色。于是,信任变得重要起来。为应对不确定性和不能控制的未来,信任变成了社会公众行为的一种适应复杂商业环境的简化策略,对某人表示信任,就意味着预期被信任人会采取他所期望的行为方式,从而可以消除未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就说,信任者借助信任卸下了无法承担的复杂性(卢曼,2005中译本,P84)。对社会公众而言,审计正是这样一种减少其决策风险的信任机制,这也正是审计需求产生的社会学动因。但作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的价值在于其所减少的经济系统的风险大于由于其存在而增加的成本,从而对整个社会而言是有益的。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帮助报表使用人减少决策风险,却决不能消除决策风险。

2、社会公众理想化的审计需求与现实制度安排下的审计有限供给导致“审计期望差”的产生,并进而使注册会计师陷入道德困境之中。寄予信任,即下赌注于他人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总是伴随着风险(Kollock,1994)。由对受托人的不信任而引发了注册会计师职业,但作为一种减少社会公众决策风险的信任机制的审计的出现,本身又会引发一种新的风险,即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风险。作为被信任者,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按社会公众的预期来行为的承诺,若这一承诺的行为不能得到全面恰当的履行,信任风险就必然显现了。为将这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注册会计师这一职业被赋予了一系列职业特征,以便确定应该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制约一名会计师的行为,以及什么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内在社会责任。借鉴Huebner(1915)提出的专业人士所具备的特征,注册会计师核心的特征可以表述为,摈弃绝对自私的商业观和时刻牢记社会公众利益。而满足这一特征的条件和要求是注册会计师必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价值观。这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将自己交付给一个职业并对那个职业作出承诺的时候,他就承担了伦理责任,需要遵循一种调控从业者与客户、同事和公众关系的行为标准,还要承担这一关涉公众利益的职业的内在社会责任(杜斯卡,2005中译本,P67)。这也正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期望。

然而,现实中,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不断变化,致使注册会计师在特定情形下对职业道德的判断变得极其复杂。一方面由于审计委托关系的扭曲,使得注册会计师恰当履行职责遭遇了外部压力,另一方面从对注册会计师应该对社会公众、委托人和同事三方关系人承担道德责任的角度看,对公众负责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有时这会压倒会计师对委托人或聘用人承担的义务。处于这样一种商业环境中并受社会通用商业规则的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有时并不能作到完全独立、客观、公正。事实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信条”核心的独立性本身经常表现出“相对性、概率性、风险性”的经济性质(崔宏、刘尔奎,2003),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表现低于社会公众的理想期望,于是“审计期望差”产生了。“审计期望差”的存在反过来又将注册会计师置身于一种道德困境之中:到底该采取何种行动,才是符合或更加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同时实现自己要追求的经济利益?

二、注册会计师前道德行为判断:普遍化原则与规范形式

1、前道德行为判断的一般基准——普遍化原则。自古以来,哲学家和道德主义就一直表达这样的思想:伦理行为是指从较普遍的视角来看是可接受的行为(辛格,2005中译本,P11)。这样,判断将要采取的行为是不是符合道德要求,是不是道德行为,必须确认该行为不但是行为者自己接受或认可的行为,同时也应是其他人、特别是受该行为影响的其他人所认可或接受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判断行为的道德属性时应学会“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行为者想要基于道德理由去捍卫自己的行为,就不能只是强调该行为对于自己的好处,该行为者必须能够在众人面前坦陈理由,并获得众人认可。换句话说,就是要在多大程度上照顾自己的利益,也要在多大程度上照顾他人的利益。按照康德的公式来表达就是,“只按着那种你同时也想望它变为普遍规则的准则而行为”。道德要求我们超越你、我、他,达至普遍法则,做出可普遍化的判断,也就是要站在不偏不倚的旁观者或理想观察者的立场。既然承认道德判断必须出自普遍的视角,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不能够仅仅因为自己的利益,其重要性就超过别人的利益。这样,虽然我有照顾自己利益的本性,一旦我们进行道德思考和判断,就要求把这种关照推广到别人的利益。如果说,即使把我与他人的立场互换,我也会接受自己做出的判断,那就意味着,我的判断是可以从普遍视角进行规定的判断,因而我的判断是符合道德要求的判断。

2、普遍化原则下判断注册会计师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的具体形式——规范或准则。为减少注册会计师个体进行前道德行为判断的困难和不同个人可能出现的判断偏差,职业团体通过制定职业道德规范(或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提供了一个前道德行为判断普遍化原则下的具体操作准绳。这里,职业道德规范或准则体现了职业界集体的智慧,代表了得到共同认可的处理方式,代表了一种解决普遍存在的判断问题的有效的方法。也就是说,每一项规范或准则条文要求都是个人道德意见或道德判断的替代品,而这也正是道德规范或准则存在的意义。在论述财务报告中的职业判断特性时,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财务报告中的职业判断》的报告中指出,准则的功能是指导职业会计师的判断,准则所得到的对报告问题的解决方法,应该比职业成员按他们自己的判断所能得出的解决方法更好;除了影响特许会计师的判断之外,准则存在的另一原因是减少他人做出判断的风险,通过为判断设定一个底线,准则提高了判断的平均质量。这些论述虽然是针对财务报告中的职业判断做出的,但其完全适用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判断。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准则就是注册会计师判断自己的职业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的“普遍化原则”的规则化。那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力如何呢?

三、职业道德规范的法律性质:为注册会计师的道德判断立法

1、一般道德、职业道德与法。以往的论述多将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作为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与法律进行对比,否认职业道德本身就是法的性质。认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道德不是强制执行的,而法是强制实施的。实际上,这不仅混淆了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区别,而且也并没有厘清法与道德的区别。实际上,道德也是一种强制性规范。因为所谓强制,乃指人不得不放弃自己意志而服从他人意志的力量。当一个人被迫采取行动以服从于另一个人的意志,亦即实现他人的目的而不是自己目的时,便构成强制(哈耶克,1997中译本,P164)。但法与道德所依据的强制力量大小不同,道德或说一般道德只具有最弱的强制性:舆论强制。而法则具有广泛的强制性:从最弱的舆论强制到最强的肉体强制。但强制依据是否得到社会或组织的认可,又分为权力与力量,那些得到认可的强制也就是权力,合法的权力。而得不到认可的强制则不再是一种权力,而只是一种力量(迪韦尔热,1987中译本,P117)。道德与法的区别根本的还在于有无这种特殊的强制,即权力。

正如王海明(2005)所说,权力是仅为管理者拥有且被社会承认的迫使被管理者服从的强制力量。这样,从权力是仅为社会管理者所拥有的迫使人们不得不服从的力量方面来看,权力具有必须性,是人们必须服从的力量;从权力是社会承认、大家同意的力量方面来看,权力具有应该性,是人们应该服从的力量。合而言之:权力是人们必须且应该服从的力量。从上述的权力性质不难看出:法是权力规范,是应该且必须如何的行为规范,而道德则是非权力规范,是应该而非必须如何的行为规范。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正处其中:一方面,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权力强制性质,职业组织或者从全体会员的授权中获得了一定的权力,或者直接受政府的委托进行行业管理而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这样职业道德就具有了必须并且应该如何作为的性质,当然这种强制性是对职业界人士而言的,对职业界外部其他人士并没有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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