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阿婆
那是他水平差,还不虚心,也不能为了赚钱就这样胡来呀。、 不过事是死的,人是活的,以后遇见问题可以再商量着办。 前任会计是有义务协助新会计进行账务交接的,并且要对自己在职期间的会计处理负责,但是现在好像单位也不像以前那么正规了,管理也不是严格的过不去,所以有事应该还是好解决的。 如果实在不放心,那只能注销这个单位,重新再起一个公司了,重头来,一开始就弄好了,省的以后麻烦。
gaooooo汪汪
那得看是手工的还是电子的、还有所兼职企业的规模大小、包括跑不跑税务、银行等业务,这个没有什么标准,根据个人的能力来兼职。建议如果家数比较多的话,可以开个代理记账的财务公司,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口好锅
可以在外兼职,劳动合同法并不禁止一个人存在价格劳动关系,但不得违反公司竞业禁止或公司法规定的不得兼职的规定。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要是性质不同还可以,被任意一家公司知道了就会辞退你的。
但是很多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一些商业机密,是不允许自己的员工做兼职工作的,在合同中都有体现如果没有合同约束的话,完全可以兼职做几家企业的会计工作。
兼职算是劳务就可以,但是不能成立两个劳动关系,否则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同时签多个劳务合同,但只能签一个劳动合同。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不得兼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扩展资料: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直接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进出,所以对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记账等几个岗位不能兼职。根据会计法有关稽核工作岗位的规定,如果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显然容易作假,所以要予以禁止。
如果允许一个人既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显然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
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包括记账工作岗位的大部分但不是全部,这部分记账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也不能由出纳人员兼任,一个人既管理钱款,又管理记账这一发生钱款往来的根据,很容易监守自盗。
这是对出纳人员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岗位的法律限制。至于前面提到的一个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如果确有需要,一般可以由出纳人员兼任,但也要结合出纳人员的职责,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出纳人员为什么不能兼职其他会计工作岗位?
小白淼淼
最多也就五、六家,太多了太累了。兼职的话(既然是兼职就说明企业规模不大)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本、结账、出报表、报税、纳税。2、记的一定要正规票据(不要白条顶库)。3、算出利润和税点。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