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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瓶座小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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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夫人照相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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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各种各样的新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发展壮大,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纷纷倒闭、退市。企业倒闭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破产和解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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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个鸡的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达成协议,经法院审_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挽救债务人,使债务人摆脱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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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叫主子

相对于传统会计而言,我国破产会计的研究和实践只有短短的20年时间。1985年2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城市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1986年8月3日,原集体所有制企业沈阳防爆器械厂被宣告破产,成为我国第一家破产企业;同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称老破产法),198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7年财政部颁布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从企业破产实践到破产法规,再到破产会计,从破产会计理论到破产会计实践,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破产会计本身而言,理论研究一直处于超前状态。 (一)破产会计理论研究 迄今为止,有关破产会计的理论研究,已经发表了100多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出版了一系列涉及到破产会计、破产审计、破产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的专著教材,破产会计的研究和实践发展较快,逐渐延伸到破产财务管理领域,对企业破产会计核算有了更加系统、详尽地探讨,主要涉及到破产会计对象、假设、要素及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方面,形成了以破产清算为范围的狭义破产会计和包括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在内的广义破产会计等观点。近期又提出将破产会计分为企业破产拯救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观点。这些研究成果对我国破产会计的发展无疑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主要是基于老破产法或新破产法(草案)而提出来的,而无法满足新法的发展和要求。 (二)破产会计实践运作 我国现行破产会计实践,主要依据财政部1997年颁布的《暂行规定》操作,在科目设置上,设立了资产、负债、清算损益三类23个会计科目,其中资产类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1个,负债包括“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交款、应付债券”9个,清算损益包括“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清算损益”3个;在会计报表方面,设置了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四张主表。 二、破产法与破产会计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下的重要法律之一,适应、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破产法》的基本功能,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破产法》的完善。相对于老破产法,新破产法中与破产会计关系密切的主要变化,如表1所示。 表1新老破产法主要差异比较项目 老破产法 新破产法 立法宗旨 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适用范围 全民所有制企业 境内所有法人企业 破产原因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案件 和解整顿;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 破产申请人 整顿 企业主管部门 破产重整 债务人;债权人 清算 债权人;债务人 破产和解 债务人 破产清算 债务人;债权人 破产管理者 企业主管部门;清算组 设立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 设立债权人会议 设立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 破产费用 不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一偿债顺序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会计面临的挑战 破产会计作为特殊业务会计,与正常企业会计的重大区别之一在于破产会计对破产法的高度依赖性。例如,老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程序主要由破产申请、和解整顿、破产清算三个子程序构成,只有和解整顿和破产清算才称为破产案件,产生了上述狭义破产会计和广义破产会计的观点;其次,老破产法的重心是以破产清算为核心的清算主义,所以破产会计研究侧重于破产清算,财政部的有关破产会计《暂行规定》则只规范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问题,一般会计规范中也没有企业破产和解会计处理的规定。 在新破产法中,破产案件分为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三类,其中的重整与和解没有必然联系(老破产法中,和解是整顿的前提 推荐速达商店下载免费管理应用软件 记得采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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