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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科目借方登记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企业已入库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注意:公式中不扣除本期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期发出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额=本期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提示】“材料成本差异”反映的是企业已入库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注意入库与发出的方向是相反的。
(二)基本核算程序
第一步,采购时,按实际成本付款,计入“材料采购”账户借方。
借:材料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第二步,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账户借方,“材料采购”账户贷方。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第三步,期末结转,验收入库材料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差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节约)
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
贷:材料采购
或者第二、三步合并: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超支)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节约)
第四步,平时发出材料时,一律用计划成本。
第五步,期末,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
总体情况
《经济法基础》是全国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两门考试科目之一。对于初级职称的考试,每年只安排一次考试,并且需要考生一年同时过两科才能取得胜利。
因此,对于《经济法基础》科目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勿“厚会计、薄基础”,导致大意失荆州。
该科目所涵盖的内容都是会计工作者日常接触和应用的,试题的特点表现为在熟悉具体的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考核各个法律制度的应用。考生应紧紧围绕考试大纲的范围和要求,立足教材,全面学习,加强练习,巩固考试教材所涉及的知识点,避免盲目的猜题和押题。
考题分析
通过对近几年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分析,本课程考试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经济法基础》试卷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试科目主要有以下特点:
(1)单选题中有计算性的题目;另外对一些日期等记忆性的内容考查较多。
(2)多选题主要是概念题,考查对教材基础内容的理解和记忆。由于全国开始机考,考试内容范围扩大,教材中每个章节的知识点都会有考的可能性,需要考生加强对教材中涉及的每个知识点内容的理解和记忆。本题型难度较大,所以不易得高分。
(3)判断题主要是考查对于知识点掌握是否非常准确。本题型判断错误会倒扣分,所以,做题时要注意方法。
(二)考查范围广阔,考试内容重点突出。
虽然范围全面,但部分考点依旧突出,如不定项选择题中常考查的几个税是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并且通常结合税收征收管理来考核。
考试答题要求和应试技巧
在进行机考试卷的回答时,要注意对电脑的操作,按照考前说明的操作进行,避免因操作失误影响考试成绩。
如何高效的得分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我们认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掌握适当的解题技巧、并且有计划的复习可以帮助大家提高得分的概率。
(一)单项选择题此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计36分。单项选择题在整个试卷中是比较容易得分的一种题型,而且题量大,我们可以抓住机会多得分。这类题型是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符合题意的最佳答案。《经济法基础》科目本身的难度并不大,所以在做单选题时,肯定了一个正确答案之后,其他的选项可以不用再考虑了。如果实在不能判定哪个正确,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
(二)多项选择题此题型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30分。多项选择题是大家都头疼的一个题型,其主要测试大家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具有比较大的灵活性。因此,不吃透教材,很难回答有经验的命题者所设计的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大家可采用排除法、猜测法、比较法等方法进行选择。建议大家把备选答案与题干、各个备选答案之间联系起来考虑,不要盲目胡猜。
(三)判断题根据考试要求,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判断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因此,考生在做此类题型时,应慎重作答,对有把握的题目毫不犹豫地作答,而对似是而非、自己又没有十分把握的题目宁可放弃,也不要凭想象或感觉猜测,以免失分。
(四)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历年考题来看,一般是给出一段资料,然后根据资料给出几个小题目,每个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做该题型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给出的资料,准确把握资料信息,然后结合具体题目问题给予解答,因为少选可以得相应分数,所以对于自己不确定的选项,可以放弃。
另外,这种题型的选项个数也是比较容易判断的,比如说,对于计算性的小题,答案一般就是一个,如果是文字性的表述题,选项就可能是多个了,但也不排除只有一个正确选项的可能。
(五)计算机考试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初级职称考试的形式也随之变化,今年依然实行无纸化考试,也就是计算机考试,将纸面的题目搬到了计算机上,考试的内容并没有变化,所以考生不用太过担心。只要对知识的掌握到位,要相信不管什么形式,都不会影响我们顺利通过考试。
学习建议
与《初级会计实务》那种第一章就占了试卷近40%左右的重难点不同,《经济法基础》走的是全面路线,所以考生复习时唯一的捷径就是全面出击,各个击破。
具体而言,应从下面7步着手,然后采用倒计时的方法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一)立足教材。对于教材首先要通读,从头到尾阅读一遍,了解和把握考试的内容,同时对自己不懂的地方作出标记,在后面的听课过程中重点关注,通过老师的讲解解除疑惑;第二步选读,听课后,做题中,发现自己掌握不好的章节,再针对性的去看教材,加深理解。
(二)善于听课。对于经济法基础来说,建议大家一定要结合老师的讲解来复习,通过听课可以解决看书过程中不懂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听,记住相当一部分的知识点,这样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重在理解。很多考生对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一个误区———就是“背”。我们认为,对于重要的知识点,“背”是必要的,如法的本质与特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等,但是,更多的知识点是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的,通过老师的讲解理解其中的道理,然后去记忆掌握。
(四)勤思考,多归纳。《经济法基础》课程共计7章,章不多,但内容不少,而且比较碎,容易混淆的点也非常多,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比如第六章中的小税种。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应注意动手总结和归纳,勤思考多对比,从而理出头绪去学习,而不是糊里糊涂的乱学。
(五)研究历年考题。通过研究历年考题我们可以了解这门课程以往出题的思路和难易程度,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地去复习,从而有的放矢。
(六)适当做练习在复习过程中做一些习题是必要的。
只有通过做练习,才能发现自己薄弱的知识点,才能很好的熟悉答题思路及答题方法和技巧。但是千万不要沉于题海之中,我们要学会做题,做经典的题,通过做每一个题目,对应的去掌握相应的知识点,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七)熟悉电脑答题。在以往计算机考试中,很多学员答题时找不到感觉,平时复习的很好,但考试成绩不理想。建议考生在平时的学习中要投入更多精力进行计算机的答题操作,熟练掌握机考的答题模式。
最后,想告诉大家的是一定要有自信,要有战胜初级考试的信心。科学研究发现,人的潜力是很大的,但大多数人并没有有效地开发这种潜力,这其中,人的自信心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无论何时何地,你做任何事情,有了这种自信心,你就有了一种必胜的信念。
另外,由于本科目的题型都是客观性的题目,从题型来看是变简单了,但部分题目本身的难度却有所增加,所以在考试时要从战略上藐视,在战术上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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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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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学经济法。
一. 经济法确实考点比较碎,不像实务,就那几个大的考点。 经济法的考试方向已经转向了对税法的考核,若你之前学过税法,那么你复习起来就会轻松很多。
但如果你对税法没有大体上的学习,建议你把初级教材从头到尾认认真真的研读两遍,然后可以根据配套复习资料上总结的考试重点有目的,有所侧重的复习,这样效率会高很多。
二、初级会计实务是基础你想继续往上考的话要记住要找规律,比如取得取得一项资产,相关的费用都应该计入购入资产的成本,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费用而是计入“投资收益”,为什么这样做,我在这里不做解释。 初级会计实务比较简单,掌握规律,记住特殊。
三、《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学习起来感觉不陌生,再加上认真听课,是比较容易通过的。但对于法律法规,必须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记忆。平时复习时要多归纳总结,可以采取考前集中记忆的方式来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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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
(二)掌握仲裁、民事诉讼
(三)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掌握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
(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
(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
(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
(二)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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