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椒牛柳
如果会计私自拿着公司的发票还有账本,我觉得肯定是公司有矛盾了,这时候应该稳妥的来解决,首先公司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其次可以与会计协商。如果实在不行可以把相关的发票挂失作废重开,然后账本的话,公司只要没有偷漏税,应该问题也不是很大可以找一些电子档作为备份。
Simena1943
首先你应该弄明白他凭什么说是“你欠的”,如果属于暂借款项,借款时你应该为财务上出具借据(相关领导签批),如果没有出具借据,会计就没有理由说是你欠的,这是其一;其二如果会计有原始暂借款项的凭据留存,而你当初取得发票交财务时应该收回你的原始借据,如果没有收回,会计就有充足的理由说是你欠的,如果真是这样就需要你去举证,证明你已经开具发票并上交财务;其三看你取得并交还财务的发票是什么类型的发票,如果属于税务机关代开(国税或者地税)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你可以到税务机关查询,取得原始发票的复印件证明你所经办的业务确实已经取得发票(但是未必能证明你把发票交还财务了)。解决办法:让分管领导或者一同经办业务的同事证明你确实已经取得发票,最后的结果,让企业负担这部分“欠账”,其他没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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