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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的疯子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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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这个提问,只能是请你去看会计书了,因为会计行业很多,科目也太多,,简直是无法一一对你解释每个科目的涵义与说明了。你只需买一本最基础的会计书看看就行,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人家才能 给与解答的呀。

唯度费用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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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嘟嘟的哲妈

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核算企业库存现金的收支情况。注: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

2、银行存款: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款项及支付情况。

3、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及有境外往来结算业务企业发生的信用证等。

4、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近期内出售,有公允价值。

5、应收票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等而收到对方开出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6、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收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7、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

8、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领取)的现金股利。

9、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10、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1、坏账准备: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12、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在途物资: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材料但尚未验收入库的。

13、原材料:企业入库的各种材料(库存)。

14、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5、周转材料:(包装物:为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低值易耗品: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6、库存商品: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格,可对外销售的产品。

17、发出商品: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等发出的商品的实际成本。

18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及加工费、来回运杂费等。

19、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无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2、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23、固定资产: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设备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

24、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的损耗部分。

25、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26、工程物资:购入为工程建造而储备的物资。

27、固定资产清理: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28、无形资产: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价值。

29、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的损耗部分。

30、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各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

31、待处理财产损溢: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应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二、负债类

1、短期借款: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

2、应付票据:企业购买物资时所开出的承兑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企业因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4、预收账款:按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福利费等。

6、应交税费: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等。

7、应付股利: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股利。

8、其他应付款:企业应付的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押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

9、长期借款: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

10、应付债券: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

11、长期应付款:如,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价款等。

三、共同类(略)

四、所有者权益类

1、实收资本(股本):企业实际收到投资人投入或内部转增的资本。

2、资本公积:企业资本溢价、法定财产估价增值等。

3、盈余公积: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及公益金。

4、本年利润:企业所有损益类科目的转入。

5、利润分配: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

五、成本类

1、生产成本: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自制材料、工具、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六、损益类

1、主营业务收入:企业销售商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劳务等所发生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

3、投资收益: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损失。

4、营业外收入:企业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如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

5、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6、其他业务成本:销售材料、包装物出租、代购代销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7、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8、销售费用: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广告费、展览费、专设销售机构职工工资、福利。

9、管理费用:企业为组织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差旅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等。

10、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11、营业外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12、所得税费用:企业本期所得利润应交纳的税金。

扩展资料:

增加会计科目注意事项:

(1)遵循“先上后下”的顺序,即先设置上级会计科目,再设置下级会计科目;

(2)会计科目编码、会计科目名称不能为空;

(3)增加的会计科目编码必须遵循会计科目编码方案;

(4)会计科目编码必须唯一;

(5)已经使用的末级科目不能再增加下级科目。

2.修改会计科目

如果需要对原有会计科目的某些项目进行修改,可以通过“修改”功能来完成。

3.删除会计科目

如果需要删除原有会计科目,可通过“删除”功能完成。

删除会计科目应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即必须先从末级会计科目删除。

删除的会计科目不能为已经使用的会计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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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品达人范范

四大假设:会计主体假设,会计分期假设,货币计量假设,持续经营假设。

1.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上假设企业法人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会计关注的中心。会计假设是企业而不是业主、合伙人。会计主体假设产生的原因在于恰当地维护业主投入到企业的资本的需要。

2.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定每一个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因而它所拥有的资产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在同样的过程中被偿还。若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需要放弃这一假设,在清算假设下形成破产或重组的会计程序。

3,会计分期假设

这一假设规定了会计对象的时间界限,将企业连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分割为若干较短时期,以便提供会计信息,是正确计算收入、费用和损益的前提。

4.货币计量假设

这一假设规定了会计的计量手段,指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可以通过货币反映。它暗示含了两层意思,即币种的唯一性和币值的不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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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停留

我是福建的,是有相关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对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相关文件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或购过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是货物入库以后才可以进行抵扣,没有进仓的货物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做为当期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货款支付或开出商行汇票后才可以进行抵扣,否则也不能做为当期的进项岸罱�械挚邸?(以上并非文件原文,原文本人现在查不到,本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意思用自已的语言组织)按文件规定,就是说没有进仓的货物或没有付款的货物都不能做为当期的进项税额抵扣,也就是说不能填写进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10栏“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按会计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或购进货物所发生的运输用所支付的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这样一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进项税额”栏及账户余额就会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相符的账表不符情况。会计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不影响会计计算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及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增加、减少、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据以此,为了使账表相符,一般纳税人可以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也有的设置“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此科目核算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购进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货物在没有入库时的进项税额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没有付款时的进项税额。经过这样的账务处理后,账表就可以相符了。但全国有很多地方的税务部门,对增值税的征收采用税负的办法,也就是按销售额的固定比率计算应纳税额,这是违反了税法规定的。在这样的计税方式下,企业如果达不到税负,就算是货物已经入库或货款已经支付,进项税额也不能做为当期的抵扣,同样造成,“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进项税额”栏及账户余额就会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相符的账表不符情况。于是,在实践工作中,有个别的地方的税务部门要求: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一律先通过“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然后根据实际抵扣的税额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待抵扣进项税额 在实行认证税额和抵扣税额相一致的地方,“待抵扣进项税额”账户的余额就表示还没有认证的增票的税额。楼主在问其他会计人员时,他们给你这样的回答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你只要按以前人员的做法处理就不会有错。一个会计人员不仅要了解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制度,也要了解当地税务机关的本土规定,不要死死的认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免在实际工作中给自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因地制宜。 回答者:真命乞丐 - 助理 三级 1-2 11:29补充说明: 泉州那地方土政策太多,税务局没有对一家企业按税法征过税,全部实行内控,账做得再好,没关系也不行。在这种情况下,一线专管员的压力也很大,经常报税的人员就常听专管员报怨说:“什么时候才能正规点。”对于你公司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在泉州更有现实),上海某商贸公司在泉州的独立分公司也不得不接受这种现实。我们做为一名会计人员,在无耐的现实面前,适可的接受现实,但也不可以没有原则,无视会计法规(制度、准则),在实际工作中要学会灵活把度。相信未来的某一天,中国各个地方都能真正的依法治国,公民依法纳税,政府依法征税,这才是理想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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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acaZhou

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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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米缸的猫

题中对尚未认证的进项税额做出如此的会计处理,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核算该进项税额的会计科目确实属使用错误。恰当的做法应当为:1。购进存货等时:借:原材料 等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尚未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等2。月末结转已认证进项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尚未认证进项税额)3。月末结转未获认证通过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借:原材料 等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尚未认证进项税额)4。月末尚未认证的进项税额,无需会计处理,仍旧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尚未认证进项税额)”科目中反映。这样的处理,可以对进项税额区分核算已获认证和尚未认证两部分,使会计记录与纳税申报表更好的核对相符。但是,需要注意,尚未认证的进项税额,由于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正常角度来说,即形成了纳税人抵减其税务负债的应收的税务债权,只是尚未得到债务人(税务机关)的偿还确认而已,因此,还是以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为宜,符合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以“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做法,明显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相信,在年末报表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将会建议调整该科目余额。其实,如果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的话,完全可以不使用上述的会计处理,而是在购货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直接将可以申报认证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对于纳税申报表与会计记录之间的差异,通过调节的方法可以达到一致相符。另外,对于题中使用“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原因,估计可能是受税制改革初期对于期初待扣税额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需要说明的是,该会计处理不适用待认证进项税额,所以,不应比照办理。关于补充问题。“尚未认证进项税额”与你说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是一回事。只是叫法不一而已。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该科目从会计上说,应当计入“应交税金”科目,而非“待摊费用”。原因可见上文。至于地方规定。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来看,财政部门是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税务部门并非会计主管部门。从目前现状来看,会计与税务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两者之间出现正常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某些地方税务机关出于习惯性思维,仍存在越权规定纳税人按照税务规定进行帐务核算的情况,从严格法律上说,纳税人只要按章纳税,对税务机关的越权帐务核算规定,完全可以不予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一般而言,只要纳税人能够对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做出准确计算、合理解释的话,税务机关均可予以认可。如果纳税人(一般多为中小企业)不能够对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做出准确计算、合理解释的话,除了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核算之外,出于目前我国行政机关的现状,建议还是先按照税务机关的核算规定进行核算,避免出现一些税务损失。另外,强调的是,会计核算工作并非是为税务机关一家服务的。依法纳税毫无疑问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义务,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也是每个会计主体的法定义务。遵从会计法及相关会计法规,并不意味着要违反税法规定,而税法规定从法律上说并不包含了会计核算的全部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并非要求唯税法至上,守法经营才是首要的!关于补充问题二。1.关于“守法经营”问题。首先,对于补充问题中所说到的某些情况,表示理解和同情。确实,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制环境还有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守法经营是错误的。从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你公司的某些方面在守法上并非是没有瑕疵的(请不要介意)。由于这个问题与你原问题无关,这里不再展开叙述,如果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另外设定一个问题,来进行一些交流探讨。2.关于“税法至上”问题。会计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十分广泛的,税务机关在税收上代表国家只是这些服务对象中的之一而已。我国在原先的制度安排中,财政(含会计)与税务本为一家,统称财税。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财政与税务必然地被分设开来,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与税务的差异也越来越大。在这一点上,原先的争论也是非常大的,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但是,实践却证明了,由于会计与税务各自的目的不同,决定了他们之间必须分离,而且这种分离是有益的。纳税调整、营业额的确定、进项税额的抵扣等等问题,都说明了会计工作与税务工作是一种协调下的各自独立的体系。所谓的“不唯税务”,并不是要重财政而轻税务,这是两个决然相反的极端。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是国家两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两者在基层会计工作中确确实实的存在着大量的协调工作,一般情况下,财政和税务之间不会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和规定的。有关的会计规定中考虑了税法的要求,而有关的税法制订执行上也考虑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实际情况。之所以提出会计工作不应当唯税法至上这一说法,只是针对将会计工作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附属品的倾向,决不是说会计工作不需要考虑税法要求。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正文中就不会列示尚未认证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问题了,可以这样说,这些问题的提出与解决,本身就说明了会计工作是需要为税务服务的。3.关于正文表述观点的问题。从原提问中可以看出,你对企业将尚未认证的进项税额计入“待摊费用”科目存在疑问。因此,为你做出回答,认为还是计入“应交税金”科目为宜,这才是正文所要表述的主要观点。至于对进项税额是否按照认证与否分开核算,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的会计工作状况(参见上文)。如果企业能够按照税法规定正确地核算增值税(健全的内控制度下是能够做到的)的话,完全可以不用分开核算,税务机关不会因此而为难纳税人的(原因在于:增值税征管体系在申报纳税上,相关的报表、凭证本身就能够承担准确核算增值税的任务)。当然,还是那句话,如果纳税人本身的内控水平存在缺陷的话,暂按税务机关的“帐务处理规定”未尝不可,但如果遇到对外公开筹资等情况时,某些不确当的会计处理可能会被调整。题外话,如果纳税人与税务机关能保持良好的关系的话(如补充问题中意思),那么,是否分开核算进项税额,不会导致这种关系的本质变化吧。你说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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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美女

因为发票收到了,款项支付了,但税额还没认证抵扣,就先挂在“待摊费用”了,这是自身未认证引起的;还有另一种情况,进口增值税票认证了,可是由于海关信息传递延迟原因,导致国税收到认证信息,但跟海关比对不上,国税暂时不予以抵扣,自动留抵下个月,此时进项税额挂在“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额”;自身未抵扣的,隔月进行认证即可;国税暂不予以抵扣的,只要国税与海关比对通过,国税系统会自动认证,自身无需再次认证。

288 评论(12)

斯蕾油画

给员工宿舍购买的热水器需要根据费用大小计入不同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1、购买热水器及安装热水器发生的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1)购进热水器及安装人工费,购买排气扇,不锈钢架等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2)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在转入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提取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2、如果热水器及发生的费用在2000元以下

(1)排气扇、热水器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等

(2)月末,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3)安装人工费、不锈钢架等费用支出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实务中,主要是通过判断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所有权已属于企业,无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拥有该固定资产,均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反之,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但是所有权是否转移不是判断的唯一标准。在有些情况下,某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够控制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予以确认。

例如,融资租赁方式下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承租人)虽然不拥有该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企业能够控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到了企业,因此,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第一个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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