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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Like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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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权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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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分类:

驻外会计主管

333 评论(13)

青笋丝爱吃榴莲

驻外会计就是分公司或办事处外派会计人员。具体职务:会计凭证的核签;编制及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各种明细帐的登记及保管;总分类帐的登记与保管;往来帐,应收,应付款的管理;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计价,入帐管理。会计的分类:按行业可划分为商业企业会计,工业企业会计、高新技术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房地产企业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非营利性组织会计等。按职位可划分为会计助理,主管会计、总账会计、会计经理、会计总监(CFO)等。主要就是分地方,看时长,看团队。地方。 像欧美土澳那些发达国家自然不用说,各种环境都很好,制度也完善,治安也还过得去(哦最近南非治安比较乱,别的不太了解)。像东南亚拉丁美洲这种欠发达地区,环境、治安、制度基本算是凑合(当然有的地方自然环境会很好),去这些地方也还可以。然后就是非洲了,北非起码政局稳定,治安过关。〈什么?您说小偷啊,哪个国家都有小偷好吗。您要是(看起来)容易得手,身边就容易有小偷〉剩下的就大多腐败、穷、传染病、医疗差、基础设施差、伙食不便、制度很不完善。也不乏自然环境不错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就主要靠钱办事了,基本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长。 如果就是打算出去观光,就短期啊,一般不用超过一年。如果打算比较深入的了解顺便赚一点小钱钱,大概半年到两年之内吧。时间再长的我就不说了,自己感受吧。团队。 很重要哦。毕竟是要一起工作生活挺长时间的,而且还在国外。有分歧的话,要么调整自己的心态,要么就果断离开。

138 评论(8)

鼠weakorz

不清楚你公司的规模,驻外机构的性质,财务部人员的组织构架如何?就你简单描述我理解为分公司或办事处外派会计人员,主要完成驻外机构的会计事物性工作,将必要财务信息提供给总公司,写岗位职责必要根据你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多跟“驻外会计人员”的直接上司多沟通,下面的职位描述供你参考,至于是否还要承担其他职能,可逐条增减。工作内容:1,会计凭证的核签,编制及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2,各种明细帐的登记及保管.3,总分类帐的登记与保管.4,财务结构的分析及会计报告,报表的编制.5,具体执行资金预算及控制预算内的经费支出.6,往来帐,应收,应付款的管理.7,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计价,入帐管理.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权限与责任:1,权限:经授权对各部门资金预算的执行有专业监督指导权.2,责任:对岗位工作的具体项目负有直接责任,若因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280 评论(13)

starcraftgod

职务就是会计只是在一直在外地住就叫驻外会计

258 评论(9)

en2012070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驻外机构改革的需要,加强和提高驻外使领馆甲类经商参处(室)财务管理及核算水平,保证驻外使领馆财务制度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针对驻外使领馆甲类经商参处(室)专职会计严重不足的现状,经部领导批准,决定在驻外使领馆甲类经商参处(室)设立中心会计。第二条“中心会计”是指设有专职会计的经商参处兼管临近几个没有专职会计的经商参处(室)的会计业务,或者对临近几个没有会计编制的经商参处(室),派一名专职会计,负责本处及邻近几个处(室)的会计业务。中心会计所兼管的经商参处(室),以人事司正式通知为准。第三条中心会计由我部人事司选派,派出前应经财务部门考核合格。第四条中心会计业务工作由部行政司归口管理。其所涉及的外交经费和援外经费会计事项和财务报表,按拨款渠道分别报送,遇有上述两种经费会计事项交叉或资金临时调剂由部计财司协调。第五条本办法是中心会计工作遵循的依据。会计制度执行外交部、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制定的有关规定。第二章权限和职责范围第六条中心会计所管的经商参处会计业务工作应在业务所属处(室)参赞或负责人领导下,遵循以下原则:(一)与所管处领导共同严格维护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负责。(二)经商参处领导有责任向中心会计了解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中心会计有责任和义务向经商参处(室)领导介绍财务会计制度,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三)中心会计根据驻外使领馆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和会计监督。(四)中心会计在审核财务收支时,如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如领导坚持,中心会计必须及时向国内财务主管部门报告。第七条中心会计的工作职责(一)负责驻在处及兼管处包括填制凭证、记帐、对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核一切开支单据,负责编制各种会计报表,负责整理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兼管处应负责对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二)对兼管处应建立完整的会计工作操作程序,不得随意简化。如每笔原始凭证均应有经手人、证明人、主管领导签字,并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报销单据应实现表格化。(三)兼管处要安排出纳员及时登记现金帐(包括外币现金帐),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准确,做到帐库相符,中心会计应定期与兼管处的出纳员核对库存现金。(四)参与兼管处的成批物资、食品的订购计划,负责制定物品的保管措施,完善出入库手续,定期与仓库保管员核对物品库。(五)中心会计要合理安排驻在处及兼管处的工作时间,每季度均应赴兼管处处理会计业务。驻在处领导要在工作时间上给予保证。(六)为保证预决算报表的及时编报,兼管处的会计年度为每公历年度的12月1日至次年的11月30日。(七)中心会计要遵守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坚持原则,积极宣传、执行和维护财会制度。第三章费用和待遇第八条中心会计人员的费用,本着节约及结算方便的原则,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中心会计赴兼管处处理财会工作的往返交通费由其驻在经商参处负责,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在兼管处发生的其他有关办公交通等公用经费由兼管处负责。经商参处应在资金上保证中心会计工作的需要。(二)兼管处应按规定为中心会计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工作条件。(三)中心会计赴兼管处工作,如兼管处属集体起伙,按兼管处长驻人员应交的伙食费标准,根据实际天数交纳伙食费。如兼管处属个人单独起伙,中心会计可单独起伙。(四)为方便会计按时赴任,准时乘上交通工具,在到达和离开兼管处时,可按其所在经商参处(室)的出差伙食标准执行。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部行政司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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