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真气
2020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新大纲解读根据去年考题分值占比来看,资产这一往年大头章节分值有所下降,但是依然占较大比重,达到了22分,所以,今年资产依然是重中之重。然后,管理会计分值上升较多,往年一般是四五分,去年考了接近十分。最后,政府会计分值也小有增加。这是一个总的趋势,管理会计和政府会计地位将略有提升,下面我们逐一解析2020年初级新大纲考情。首先,第一章会计概论,基本每年考的难度与分值没太大变化,考的都是一些概念性知识,基本上只要是我们认真看书备考的,得全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一章节基本上每年都会占七八分左右,单选、多选、判断都可能出题。第二章资产,会计实务的重中之重,所谓得资产者得天下,资产占分值最多的一年曾达到了41分。同时,资产这一章节的内容也是有一定难度的,是学生学会计实务要迈过去的第一个小山峰,爬起来比较吃力。但既然把资产这一章节比作会计实务的一个山峰,也说明跨过了这个山峰之后便是平坦的草原了,把资产这一章节学好,再去学习后面的内容就相对比较轻松了。但是相应的,资产学不好,后面的章节会很吃力,所以希望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把资产学扎实。第三章负债和第四章所有者权益每年占的分值差不多都在七八分左右,今年预计变化不大,同时,学完资产后再学这两章难度也不算太大。第五章收入费用利润算是会计实务中仅次于资产的一章节,考试分值比较大,今年同样也会占较大比重,难度中等,大家需要掌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的计算公式。第六章财务报表的内容涉及的考点比较少,基本掌握财报的构成以及每种报表的结构、特征、作用即可。第七章的管理会计基础开头已经和大家分析了,近几年考试重要性有所增加,今年也是一样,预计占分值在十分左右。并且,这一章节的内容相对来说有点难度,算是本书的第二个难度小高峰,大家学起来会比较吃力,需要大家多花工夫。第八章政府会计的内容与财务会计差别比较大,学生学起来会比较陌生,但希望同学们千万不能放弃,每年都会有考生直接把第八章放弃,实际上政府会计考试内容并不难,容易出题的考点我们都会反复强调,让学生可以应对自如。总的来说,近几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的分值分布偏向于平均化、分散化,每一个章节都会出道题目,并且分值并不小,因此需要学生全面备考,不能放弃任何章节。同时,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难度也有所增加,需要学生认真对待。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大纲解读章节 2020年大纲 新大纲变化 解读第一章 / / 无第二章 第一节 概述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 删除对“会计人员”的掌握 本章主要关注设置流程;对于文字内容改至下章;第二节 会计核算和监督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 将“和”改成“及” 财产清查在经济法中重要性降低;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三、会计岗位的设置(一)、(二)四、会计人员五、会计工作交接 1、删除会计岗位设置的“(三)-(六)”;2、增加“四、五”。 将文字内容部分移至这一部分,更连贯;第三章 【基本要求】(九)熟悉预付卡 删除“托收承付” 生活中少见了;第六节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 删除“托收承付”第四章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加“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境内境外有了文字定义;第三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纳税人 调整了对“消费税纳税人”的定义 整个纳税人,征收对象,计算和征收管理更完整;第五章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的计算(四)扣除标准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三)不同类型企业税收优惠(十一)债券利息减免税 1、“扣除标准”增加了一项“党组织工作经费”;2、修改标题“三”;3、增加“(十一)” 增加工作经费部分知识点;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修改标题表述 不详细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第六章 第五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三、车船税税目六、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车船税税目增加“挂车”;2、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增加“挂车” 挂车不只是提示部分,而纳入规章描述;第七章 【基本要求】(三)熟悉征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五)了解税收征税管理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税务管理的概念 1、增加“征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调整标题表述 明确双方义务,不只关注权利;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节 税收管理一-六 1、增加“税收征收管理法”;2、删除税收管理“六 涉税专业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减少,文字压力会减轻很多;第八章 【基本要求】(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调整标题表述 熟悉改为掌握,无实际更改;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三、(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将“约定”改成“必备” 名称更改;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三、基本医疗保险(一)-(七) 增加“(三)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增加医疗保险现行实施措施

二的一米
【导读】对于劳动合同,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我们在企业工作的时候,都是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相互之间遵守一定的规定和制度,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员工的利益,也是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石,因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劳动合同,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劳动合同
提问内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解答: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10年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2)2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简称“劳动者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例-多项选择题】2008年以来,甲公司与下列职工均已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公司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A.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能够胜任的李某
B.因交通违章承担行政责任的范某
C.患病休假,痊愈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王某
D.同时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甲公司提出立即改正的张某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李某经培训能够胜任);
(2)选项B: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的;
(3)选项C: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王某可以从事原工作);
(4)选项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张某已经立即改正)。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劳动合同,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一杯清茶NJ
合同必备八个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是市场经济主体最普遍、最基本、最典型的交易方式,而合同又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作为调整合同关系的合同法不仅应维护交易安全,更应维护引领交易诚信及市场诚信。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层面,均涉及诸多合同及合同法问题。本文仅就当事人因合同条文、合同内容产生争议的解释问题结合合同法规定及司法困境作以分析,目的不仅在于为纠纷处理提供借鉴,更在于预防因条款争议而产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要素 合同的要素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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