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chenchao77
举例:企业给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就属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因此,用午餐的员工多,难以具体的认定受益对象,午餐属福利,不发放现金属非货币性质。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原则适用于货币性职工薪酬和非货币性职工福利)。
结论
无论是货币性职工薪酬,还是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都应并入纳税义务人的收入总额,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向职工支付应纳税所得,代扣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非货币性福利
小马哥686
职工薪酬都包括哪些?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职工薪酬包括的范围做出了新的规定。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
(1)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
(3)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准则对以下内容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准则中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既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的职工,也包括虽然没有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是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延伸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没有变化)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新增)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解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包括在短期薪酬中,而属于离职后福利。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新增)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新增)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新增)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将指南、讲解内容纳入正文)
cat20121028
库 搜索文档或关键词浅析应付职工薪酬问题 VIP专享文档2018-09-10 5页 4.43分 龙源期刊网 用App查看浅析应付职工薪酬问题作者:陈凌来源:《时代经贸》2014年第05期摘要: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自2014年7月1日起即将实施,对比目前正执行的《会计准则》,从二者对于“职工薪酬”的解读及其内涵来看,前者明显优于后者。值得肯定的是,前者广泛拓展了“职工的概念”,但其界定并不含糊。被细分后,“新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更加规范;而涵盖了企业职工薪酬的多种薪酬方式的信息披露也更全面。本文以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为背景,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解析,尤其强调其会计处理方式,进而提出促进“新职工薪酬”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关键词: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我国国民经济的大跨越式发展,带动了包括会计在内的诸多领域的协同发展,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我国在以目前正执行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为代表的会计制度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及获得的可喜成绩。但必须承认,对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会计准则一方面严格界定“职工”的概念;另一方面,精准核算“应付职工薪酬”,而这两点,恰恰是现行会计准则相对欠缺的,这正是其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大的差别之一。因此,一方面,为了缩小同国际间的差距;另一方面,为了保有自身特色,在立足于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现行会计准则随即废止。自此,对于“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将更加明确和规范,在市场经济秩序得以规范的同时,“会计信息失真”将逐步好转。《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职工薪酬”将不再模糊,它被细分为四类,一是“短期薪酬”;二是“离职后福利”;三是“辞退福利”;最后是“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离职后福利”同时增设两个计划,一是“提存计划”;二是“收益计划”。前者涵盖“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后者是对前者的有益补充,自此,员工失业后将不必担心没有保障。其次,《新会计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福利”,从而量化了“职工薪酬”,使其可比性更强,更可对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第三,规范计量、使用“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概念引入后,“带薪缺勤权”未用完时,可在未来使用。这些新概念即核算法的引入,有利于员工减压,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小巴布2016
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财会[2006]3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发布于2006年10月30日,属于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基本准则为主导,对企业财务会计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为制定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a田艳恒
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财会[2006]3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分别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10月30日,文号:财会[2006]18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其中,32个应用指南分别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 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另外,针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于2007年2月1日、2007年4月30日,先后发布了两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便于及时指导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新会计准则。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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