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780210
两者区别如下: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
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扩展资料:
基本准则提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
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应用指南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准则进行强化,解决实务操作,包括具体准则解释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
基本原则
制订会计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
2.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要适应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保证执行国家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订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
4.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基本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是各项会计业务的具体处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一般称为总则,包括会计工作的任务,会计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等。
2.有关会计业务核算的具体规定。如会计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帐簿、记帐程序和记帐方法的规定;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
3.有关财产管理、成本计算方面的规定。如有关固定资产和各项流动资金核算办法的规定,成本计算办法等。
4.有关财产清查、会计人员交接和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制度
卉峰呢喃
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适用于企业的会计制度包括三个序列:《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小企业会计准则》。
1992年公布的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均已明文废止。
除此之外,尚有一些针对特定经济组织或特定事项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等。
1、《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该制度共计十四章一百六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原则、会计记账方法、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记账程序、会计报表格式、报送程序和编制说明、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处理方法、会计制度的修订、补充权限及其他有关规定、成本核算方法等。
目前该制度尚有效。
2、《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组成,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共1项,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2014年7月23日修改后重新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共41项,第1号至第38号由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以财会〔2006〕3号文发布,其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5项具体准则于2014年重新修订后发布;第39号至41号为2014年新发布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共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由财政部2006年10月30日以财会〔2006〕18号文发布,主要针对2006年发布的38项具体准则,但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等6项具体准则,未发布相应应用指南。
除此之外,财政部还发布了8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3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意见》。
3、《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文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
机智小百合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目前并行的两大会计规范体系。但是两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侧重于确认与计量,强调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作出等。企业会计制度则更注重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两者比较,准则更抽象一些,它为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基本要求。制度则更具体一些,易于掌握和操作。另外,两者框架体系及其适用范围不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并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更新和完善。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方面。随着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逐步推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将逐步被强化,而企业会计制度的作用和地位将逐步被弱化,甚至最终被取消。
苏潇若之苏苏
会计制度(accounting system)是对商业交易和财务往来在账簿中进行分类、登录、归总,并进行分析、核实和上报结果的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我国现在并行三套企业会计制度,具体如下:一、1993年发布的分行业14个企业会计制度。(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2)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3)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4)邮电、通讯企业会计制度 (5)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6)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 (7)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8)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 (9)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10)农业企业会计制度 (11)民航企业会计制度 (12)铁路运输会计制度 (13)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14)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二、2000年1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还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2006年颁布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科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1.《企业会计制度》。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3.《小企业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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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以同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 但会计制度是以特定部门、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 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侧重点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在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 第四,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上市公司一定要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并未废止。财政部2011年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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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比《企业会计制度》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
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
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
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
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扩展资料:
把握会计准则,还应当注意会计准则具有“四性”。 (1)规范性。每个企业有着变化多端的经济业务,而不同行业的企业又有各自的特殊性。而有了会计准则,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就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各行各业的会计工作可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
从而使会计行为达到规范化,使得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广泛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2)权威性。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布和实施要通过一定的权威机构,这些权威机构可以是国家的立法或行政部门,也可以是由其授权的会计职业团体。
会计准则之所以能够作为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处理会计业务的准绳。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它的权威性。 (3)发展性。会计准则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会计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而形成的。会计准则具有相对稳定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会计准则也要随之变化,进行相应的修改、充实和淘汰。 (4)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性。会计准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理论依据,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会计准则的内容,有的来自于理论演绎,有的来自于实践归纳,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国家有关会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但这些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没有会计理论的指导,准则就没有科学性;没有实践的检验,准则就没有针对性。
参考资料:小企业会计制度——百度百科 企业会计制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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