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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chao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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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的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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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是不违法的2、事业单位会有这有合同工或者临时工

财务会计外聘教师

190 评论(15)

Sundy那抹阳光

借:工资福利支出外聘讲师费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348 评论(14)

苏州小迷糊

可以。但问题在于工资经费怎么办?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会计人员在编,可以领报经费,但“报销单位”外聘人员,无经费。根据国家颁布的财预字[1997]28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247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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