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18

空气精灵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winnie1103

已采纳

财政部官网,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审计准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所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的专业指南,也是判断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准绳。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审计准则是总结广大审计人员的实践经验,适应时代需要,为保障审计的职业声誉而产生的。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它虽不具备法令的强制力,但审计人员从事审计时必须遵循。美国审计总署(政府审计)于1972年颁布的审计准则中指出,“审计准则是对所进行的工作的质量和充分性的总的衡量,它与审计师的专业资格有关。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哪里找,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

321 评论(10)

蝎子豆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遵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第七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第三章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注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第四章对客户的责任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

第五章对同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第六章其他责任

第二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250 评论(15)

robert8727500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一般准则、工作准则、报告准则三个内容。其中,一般准则是指对审计人员任职资格和执业行为所作出的规则,主要用于约束训练与能力、独立性、职业道德方面;工作准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又称为审计的实施准则或者是审计的外勤准则;报告准则是指对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的原则、形式、内容必须遵守的规则。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更多会计问题点击咨询>>】如果您有考会计师的想法,可以了解东奥会计在线。东奥会计在线是以会计学习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教育服务的领航企业,致力于通过创新、高品质的软件平台和高效、实用的教育服务推动全社会会计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东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与网络软件技术,应用和服务于会计等领域教育服务事业,持续推动学习者的成长与成才,提升其竞争能力。

151 评论(11)

静静仰望静

审计准则,共48个。具体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准则,共48个、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265 评论(1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