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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依然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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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商品贸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0年3月份的公司资料如下:①机电产品销售额200万元,其中农机销售额50万元。②自己开发的计算机软件销售额5万元。③销售使用过的旧机器两台,一台售价8万元(不含增值税),超过原值;另一台1价4万元(不含增值税),低于其原值。两台旧机器均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销售额都为不含税销售额),其中计算机软件可抵进项税额为0.5万元。该公司的做法是直接将各收入合并到一起计算增值税:应纳增值税税额= (200 +5+8+4) ×17%-20=16.89 (万元)请问有没有节减增值税的更好方法?答:根据我国税法规定:(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方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农机适用低税率。而在该公司2010年3月份的收入中,三项收入是可以享受到优惠的,所以应分开核算,则:第一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200-50) x17% +50 x 13%-(20-0.5) =12.5 (万元)软件产品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5 x17%-0.5=0.35 (万元)即征即退税额=0.35-5 x3%=0.2 (万元)第三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8+4) x4% +2-0.24 (万元)实际应纳增值税=12.5 +0.35-0.2 +0.24=12.89 (万元)因此,分别核算可以为公司节减增值税4万元(16.89-12.89=4)。

会计规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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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星RF

如何合理规避企业所得税的确是一道难题,其难就难在解决这个问题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对于不同的企业其节税的方法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只能给出一般方法和原则而没有绝对正确的具体做法。在给出一般方法和原则之前先应该对合理避税一说作出正确的解读。合理避税首先要做到合理、合规和合法。在做到在这“三合”的前提下,利用规则节约每一份可节约的税收。以下就是合理规避企业所得税的一些原则与方法。一、及时了解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政策法规节约每一分税收。譬如我们在采购和进货时必须要取得合法的凭证(如发票等),使得企业付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能作为税前允许抵扣的成本费用。又譬如2015年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了优惠的范围。对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后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如果我们能提前得知这个政策的出台,那么,2015年年初我们就可以对当年的利润指标作出有利于减免税的安排。二、要做好企业税收方面的预算。使得企业年度税收有一个合理的安排。譬如小企业有流转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也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时这两个优惠政策在某个临界点上是此长彼消的关系。例如某小企业既能享受每月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额可免增值税的政策,又能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减半、并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要充分享受流转税的优惠政策,必须放弃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时就要考虑是放弃那个优惠政策可比较合算。三、企业所得税是一个跨年度的税种,对节税问题应该有长期的规划由于企业的亏损额可以在其亏损年度的以后五年内税前抵扣(那么第六年如果还有五年前的亏损额就只能税后用未分配利润来抵扣了。譬如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如果某企业当年无利润,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后,企业亏损在抵扣之后五年的利润中,抵扣不完。如果该企业选择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亏损额可以在今后五年内抵扣用完,五年内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比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要少。那么,该企业应该放弃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总之,企业税的所的合理规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财会人员应该熟悉业务,学好税法,认真专研,才能做到合理避税。为企业以及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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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砖淡瓦

1、 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2、 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3、 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4、 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5、 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6、 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7、 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8、 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9、 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10、 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1、 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12、 商业保险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3、 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14、 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15、 应付款项挂帐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16、 增值税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帐,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17、 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18、 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19、 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20、 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21、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 缴纳个人所得税。22、 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印花税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23、 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房产税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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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龙木木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例如,某皮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式女凉鞋。该公司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均由台湾A公司提供,生产的产品亦全部销给香港B公司(为的A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开办的第一年,账面销售收入为46万元,销售成本122万元,账面纯亏损。通过对该公司经营和亏损情况的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一双女凉鞋的成本是23。44元;而公司都以每双鞋折合人民币8。90原的价格卖给了香港B公司(确认为其关联企业),造成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倒挂。在企业无法提供他与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有关材料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决定采用“成本+费用+合理益润”的方法进行调整。按照公司账面成本、账面其他费用及核定的利润率换算,调整销售收入后,认为该公司第一年已经获利,应当缴纳所得税。不论是企业之间还是企业内部,以转让产品定价方法从事避税,都是利用利润率的调整为根本。也就是说,转让定价是转让双方对各自内部创造的产品剩余价值进行分配时,在相互之间进行排列组合,以求最大限度地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或关联企业手中,但是手段的和理性和合法性应给予相当注意。其他合理避税方法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1.当某一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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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豆珵珵

合理避税的主要方法:

1、利用税收的差异性避税。

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税负差异避税,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等;利用行业税负差异避税,如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外贸出口企业;利用不同纳税主体税负差异避税,如内外资企业、民政福利企业等;

利用不同投资方向进行避税,如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组织形式的改变,如分设、合并、新办;改变自身现有条件,享受低税收政策,如改变企业性质,改变产品构成,改变从业人员身份构成等。利用特殊税收政策,如三来一补、出口退税。

2、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

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如增值税购进扣税的环节不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从租从价)不同;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如对起征点、免征额等;还有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的,如投资能源、交通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再投资退税等,无时间限制。

3、转让定价避税。

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者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逃避税收。

4、资产租赁避税。

如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最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如以缴纳营业税逃避缴纳所得税。

5、避税地避税。

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者设置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

6、让利销售避税。

让利销售减少销项税额,大幅降低销售价格,以换取价格优势,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但国家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受到影响,对企业有益而对税收不利。

7、运用电子商务避税

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等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电子商务给避税提供了更安全隐蔽的环境。

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和居民法人,逃避所得税;利用电子商务快速的流动性,虚拟避税地营业,逃避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利用电子商务对税基的侵蚀性,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和劳务数量,逃避关税。

因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既推动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同时也给我国在内的各国税收制度提出了国际反避税的新课题。

合理避税的技巧:

1、管理费用

企业可提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坏账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2、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3、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

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4、销售结算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5、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避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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