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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会计考试的问题。根据全国资格评价网的公告可知: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以上就是所有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石语angeline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1年5月举行。现将辽宁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登陆“辽宁会计网”、“辽宁会计”APP或“辽事通”APP报名。首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然后再通过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关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数据进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
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和缴费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0:00至12月25日24:00。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21年5月5日开始。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日期为5月15日-16日和22日-23日两个周末时间段。《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上订购,由出版机构通过邮寄方式直接送达。
六、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报名简章。
2.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财政部门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3.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开具发票。
6.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的基本情况、照片和其他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7.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报考地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以上就是2021年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简章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环球青藤网站,小编将会为各位考生及时更新最新资讯!
西西和嘻嘻
这是08与09教材的变化的对比,你如果没有新书的话,看着这个照着08版的书改一下就行了。但是2010年的书还没出来,等出来再对比一下,如果变化很大建议买新书。★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新旧教材变化对比[/B][/B]《经济法基础》[/B][/B]1、08版教材104页,第1行 第四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09版教材100页第1行在此添加了注释:*2008年1月0日国务院令第538[/B]、539、540号分别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均自2009年1月日起施行。本章对主要内容做了注释。[/B][/B] 2、08版教材112页,第18-20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办法的规定除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收率为4%外,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增值税增收率均为6%。09版教材108页第10-12行在此添加了注释 :*[/B]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B] 3、08版教材117页,倒数13、14行(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09版教材113页12行,在此处添加了注释:*[/B]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B] 4、08版教材118页,第14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另有规定的除外),09版教材114页第5行在此处添加注释:*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令第538[/B]号公布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B] 5、08版教材124页,倒数第8行,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共有6档: 17%、13%、11%、8%、6%、5%。09版教材第120页第18行在此处添加注释:*2008年11月1日,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调整为17%[/B]、14%、13%、11%、9%和5%六档。[/B] 6、08版教材139页,第1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09版教材134页第一行在此处添加注释:*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第539[/B]号公布修订后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B] 7、08版教材157页第20行(2)换贷业务,指金融企业经营的转贷外汇业务,以期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09版教材第152页第19行在此处添加了注释:*2008[/B]年1 1月5日,国务院令第540号公布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B] 8、08版教材190页,倒数第4行,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09版教材183页倒数第2行在此处添加注释:*[/B]从2008年3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下同。[/B] 9、08版教材191页,倒数第3-7行 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调减按5% 的比例税率执行。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储蓄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09版教材185页第1行在此处添加了注释:*[/B]自2008年9月1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B] 10、08版教材211页,倒数第2行(2)产权转移书据。2009版教材第204页倒数第7行在此处添加了注释:*[/B]自2009年9月1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案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B] 11、08版教材218页,第5行,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09版教材211页第2行在此处添加了注释:*[/B]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至1%。[/B] 12、08版教材227页,倒数12行,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09年教材220页15行在此添加注释:*[/B]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B] ★2009[/B]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新旧教材变化对比[/B]《会计实务》[/B]1、08版教材P63页顺数第7行,存出投资款。09版教材P63该内容删除。 2、08版教材P63页倒数第13行,5.存出投资款。存储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09版教材P63该内容删除。 3、08版教材P63倒数第12行6. 09版教材P63倒数第12行变为5. 4、08版教材P76倒数第20行……不变。09版教材P76倒数第21行……不变。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5、08版教材P85顺数第12行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09版教材P85顺数第12行借记“原材料”科目 6、08版教材P87顺数第1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有关五五摊销法的举例参见【例2-45】。09版教材P87顺数第1行包装物应当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有关摊销方法的举例参见【例2-45】 7、08版教材P88顺数第5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09版教材P88顺数第5行低值易耗品应当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8、08版教材P88顺数第14行包装物应当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有关摊销方法的举例参见【例2-45】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有关五五摊销法的举例参见【例2-45】,09版教材P87顺数第1行包装物应当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有关摊销方法的举例参见【例2-45】 9、08版教材P88倒数第13行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09版教材P88倒数第14行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该专用工具的估计使用次数为2次. 10、08版教材P88倒数第9行(2)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09版教材P88倒数第9行(2)第一次领用是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11、08版教材P88倒数第6行(3)报废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09版教材P88倒数第6行(3)第二次领用是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12、08版教材P100页顺数第8行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09版教材P100顺数第5行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的本科目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对叉叉单位投资”,该科目由“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科目组成,账面价值减至零即意味着对叉叉单位投资的这三个明细科目合计为零。 13、08版教材P113倒数第14行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09版教材P113倒数第14行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14、08版教材P113倒数第11行甲公司对现有的一台生产机器设备进行日常修理,09版教材P113倒数第11行公司对现有的一台管理用设备进行日常修理, 15、08版教材P113倒数第7行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09版教材P113倒数第7行应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16、08版教材P121倒数第11行2008年发生研发支出300 000元,09版教材P121倒数第11行2008年发生开发支出300 000元 17、08版教材P145顺数第11行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56200 贷:库存商品—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应交消费税6000 应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的金额=40000+60000×17%+60000×10%=56200(元)。 09版教材P145顺数第7行 借:管理费用76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费货币性福利76200 应记入“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的金额=60000+60000×17%+60000×10%=76200(元)。 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76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应交消费税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 18、08版教材P154顺数第4行 借:财务费用28000 长期借款—本金4000000 应付利息980000 贷:银行存款5008000 本例中,20×6年11月30日至20×9年10月31日已经计提的利息为980000元,应借记“应付利息”科目 09版教材P154顺数第4行 借:财务费用28000 长期借款—本金4000000 — 应记利息980000 贷:银行存款5008000 本例中,20×6年11月30日至20×9年10月31日已经计提的利息为980000元,应借记“长期借款—应记利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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