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玥玥28596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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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殊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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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师变难了吗?随着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消,中级会计考试大军逐年递增。很多同学在问,考的人多了难度会提高吗?小编即刻为大家进行解答!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2022年中级会计师变难了吗?

根据财政部官宣的考试大纲来看,今年中级会计实务新增了六大章节,经济法又删除了相对简单地税法部分。这一举动可以看出,2022中级会计师考试难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在十四五计划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培养高级会计人才,通过提高考试难度,增加重要知识内容的学习,从而提高行业整体规范化、人才质量和证书含金量。

中级会计《经济法》要怎么学习?

1. 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经济法科目法条法规众多,如果单纯靠死记硬背,后期很容易遗忘。而且就算勉强记住了,做题也不会灵活运用。并且在考试答题时,并不要求考生们一字不落的把法条复述出来,只要有大致意思就可以。因此考生们要注重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才能举一反三。

2..善用案例、口诀

由于法条法规的枯燥性和机械性,考生要学会巧用方法,让他们变得生动起来。可以将需要机械背诵的考点口诀化、将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规定法理化,将零散的知识点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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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59

118 评论(12)

我想文文静静

写个委托他们到财政厅查分的申请。可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参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您有任何的问题和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咨询东奥会计在线。【更多会计问题点击咨询>>】东奥会计在线作为一家国内会计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拥有多位会计名师,成熟稳定的课件技术,及时、准确的专家答疑,辅导资料.秉承“一切为了学员”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开拓进取,为广大学员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师资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公司汇集了国内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名师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第一线。

346 评论(12)

我最亲爱的12345

写个委托他们到财政厅查分的申请。

可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参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

复查须知: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143 评论(15)

油墩子2016

【导读】《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之一,想要学好此科目我们可以从教材开始进行基础考点复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基础学习,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讲义,后面会给大家每天分享,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备考复习工作,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股东缴纳出资,大家赶紧来学起来吧。

(一)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1.非货币财产的评估作价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出资后减值的(★)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以存在权利瑕疵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4.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出资

①已交付但未办变更手续(★)

a.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b.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c.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已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

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以货币财产出资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出资人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不直接抽出】

【例题·单选题】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

B.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

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

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缴纳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以上就是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股东缴纳出资的全部内容,当然,学习完知识点以后,还是希望大家能多进行相对应的练习,学会举一反三,更多如何备考中级会计师的方法和技巧,后面也会给大家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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