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帽子11
初级会计证全国通用,不需要调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而对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以后,不要忘了每年的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惊艳你的眼
需要转到上海。会计证是有属地的,不能异地从业。另外,除了从业,以后每年的继续教育、年检、考职称等等后续事项,都要在属地办理。如果不转调,以后每年都要回河南去办理上述事项,很麻烦的
贪玩欢子
需要办理调转等级的,1、省内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 由本人提出申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身份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转手续,并填写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调转专用),然后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在30个工作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省外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 调转材料同上,但《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必须由调出方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开具(加盖公章)。为确保万无一失,打电话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财政局的电话咨询下检举外地调入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需申报以下材料: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2、提供与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原颁证部门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原件;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喵喵咪儿
在异地工作,会计证是需要掉转的。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扩展资料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持证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调转登记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更新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
lilyspirit00
1.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证书,在全 国 范围内通用。初级会计考试是全 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 事 部、财 政 部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证持证人员跨 省使用证书时,应当登录所在地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变更。
根据你的情况,虽然有会计证书,但异地未结转,也未参加继续教育,所以要赶紧办理在工作所在地的信息登记工作,咨询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到当地财 政 局所属的会计管理部门进行信息登记,然后参加继续教育。
2.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也就是说取得会计证当年不用参加继续教育,次年必须进行。而没有会计证但刚参加工作的学员也是次年进行继续教育。
其中第十二条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 国 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