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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你看看: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依据是这个:《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次年开始进行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工作起次年进行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分。”拓展资料: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从取得会计证的第二年起,持证人员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现已统一改成网络继续教育,在网上报名、听课后,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结果记录到财政厅网站即可。网上报名:登陆各省市财政厅会计处/会计管理系统网站,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报名填写:①选择年份:以前年度已完成的,选择“当前年度报名”;以往年度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选择“以前年度补报”,补课学习后才能学习下一年度课程;②输入身份证号、会计证号,密码为会计证号后六位。缴费成功、登陆网校学习:缴费成功后,有一个“检验缴费”的按钮,点击查询到自己的报名序号。如何学习:网校听课开始后,认真听课,每10分钟弹出一道题与学员互动,选择正确答案后提交,课程继续,否则课程停止、计时停止。累计听完8学时必修课、16学时选修课,并且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的,视为完成继续教育。
amy20060207
人在外地,会计继续教育可以采用面授外的方式,这样比较方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有明确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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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当年考的,直接就算通过了,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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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中国作家林建
您好,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如果你有其他继续教育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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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登陆所在省份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在“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办理—从业人员”处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申请人打印1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
2、申请:申请人根据预约时间到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及表格;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窗口给予受理;
4、审查: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须签名的资料申请人必须签名;
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6、证件制作与送达:在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人取回证件。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充分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尽量简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续,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同样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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