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糖丸子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会计处理错误,要更正已经计提的折旧;如果属于会计政策变动,那么不需要调整,已经计提的折旧,在未来期间自行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三)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费用之后的价值计价。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费用之后的价值计价。
(五)接受赠与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七)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
(八)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MING0720HK
一般来说是在年初更改,固定资产更改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用未来适用法,即在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的报告。举例:A公司2002年12月30日购入的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始价值84000元,原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4000元,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因素以及更新办公设施的原因,已不能继续按原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于2007年1月1日将该设备的折旧年限改为6年,预计残值为2000元。假设税法允许按变更后的折旧额在税前扣除。解答:A公司的管理用设备截至2006年12月31日已计提折旧4年,累计折旧40000元,固定资产净值44000元。2007年1月1日起,改按新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每年折旧费用为:(44000-2000)÷(6-4)=21000(元)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每月分录为借:管理费用21000/12贷:累计折旧2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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