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可儿她姑
另外一个题目是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实际利率为6%。自2008年起,每年1月1日付息。自2008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债券转换日的账面价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不足转为1股的部分按每股10元以现金结清。其他相关资料如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发行价款50000万元,所筹资金用于某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该技术改造项目于2007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2)2008年1月2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40%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未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一次结清。假定:①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确认利息费用;③2007年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借款费用的100%计入该技术改造项目成本;④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⑤利率为6%、期数为5期的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为4.2124,利率为6%、期数为5期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7473;⑥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其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要求:(1)编制甲公司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2)计算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应确认的利息费用。(3)编制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应确认的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4)编制甲公司2008年1月1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5)计算2008年1月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数。(6)编制甲公司2008年1月2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7)计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应确认的利息费用和“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余额。(8)编制甲公司2012年1月1日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时支付本金和利息的会计分录。(“应付债券”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正确答案:(1)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50000×0.7473+50000×4%×4.2124=45789.8(万元)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50000-45789.8=4210.2(万元)借:银行存款50000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210.2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210.2(2)2007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50000×4%=2000(万元),应确认的利息费用=45789.8×6%=2747.39(万)元(3)借:在建工程2747.39贷:应付利息2000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747.39(4)借:应付利息2000贷:银行存款2000(5)转换日转换部分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45789.8+747.39)×40%=18614.88(万元)转换的股数=18614.88÷10=1861.49(万股)支付的现金=0.49×10=4.9(万元)(6)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0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684.08(4210.2×40%)贷:股本1861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1385.12[(4210.2-747.39)×4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433.06库存现金4.9(7)这2个的不同点久在于转换时,一个将应付利息转了,另外一个没有转,求解??
继续改一个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其中一种,可转换债券的账务怎么处理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可转换债券的账务处理的例题。欢迎大家阅读。
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按年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债券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应按债券面值和应计利息之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换的股份数。假定2008年1月1 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3 343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等 15 899 07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提示:应把此处的“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改为“应付利息”)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
转换的股份数为:(200000000+12000000)/10=21200000(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212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4699076
贷方19 444 524和194699076怎么来的?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00元,票面利率6%,1年后可转股。转股时每股10元,股票面值1元,实际市场利率9%。
(1) 发行时,计算200000000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此债券的负债成分=200000000×0.6499+12000000
×3.8897=176656400,因此,权益成份(同时也是需要调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部分金额)=200000000-176656400=23343600
借:银行存款 2000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3343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000000
资本公积-可转换公司债券 23343600
(2)2009年12月31日,计息并调整账面价值:
应付利息金额=200000000×6%=12000000
利息费用=176656400×9%=15899076
账面利息调整金额=12000000-15899076=3899076
借:财务费用 15899076
贷:应付利息 120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3899076
(3)2010年1月1日,所有人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应付债券账面余额=面值-利息调整余额=176656400+15899076=192555476
转股数=192555476÷10=19255547.6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2555476+23343600-19255547-6=196643529
借:应付债券 192555476
资本公积-可转换公司债券 23343600
贷:股本 19255547
库存现金 6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6643529
详细出处参考: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核算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7-30 19:45 | 提问者:rrrwfnh
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分次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利息按年支付。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不足一股的按初始转股价计算应支付的现金金额。
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假定按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3 343 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等 15 899 076
贷:应付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
转换的股份数:(176 656 400+12 000 000+3 899 076)/10=19 255 547.6(股) 不足1股的部分支付现金6元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应付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19 255 547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6 643 523 库存现金 6
以上关于利息调整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此题主要考查实际利率法的核算,加上可转债的特点,因此此处的回答假设楼主已经了解实际利率法核算。
以下分步骤解释利息调整: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账面的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 应付债券面值 = 债券公允价值,因此
账面的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 债券公允价值 - 应付债券面值 ,结果是负数,所以计借方。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实际利率法的财务费用=176 656 400 * 9% = 15 899 076,与实际支付利息(即12 000 000)作为利息调整摊销。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100%转换,
2008年1月1日时,利息调整账户还有借方余额:23 343 600-3 899 076=19,444,524,全部转销。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
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2007-5-4 17:43 | 提问者:514405611
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利息按年支付。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棉值为每股1元。 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假定按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
如果按一次还本付息,是不是应该这样?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0.6499+200000000*6%*5*0.6499=1689740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168974000=31026000元
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31 026 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利息调整) 31 026 000
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15 207 66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207 660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
转换的股份数为:(168974000+12000000+3207660)/10=18418166(股)
借: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1 026 000
贷:股本 18 418 166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7 818 34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6 789 494
而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是不是应该这样?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0.6499+200000000*6%*3.8897=176656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为:
200000000-176656400=23343600元
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15 899 076
贷:应付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
转换的股份数为:(176656400+3899076)/10=18055547.6(股)
借: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应付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18 055 547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7 843 528.4
库存现金 0.6
是这样吗?
还是按照书上的转换的股份数为:(176656400+12000000+3899076)/10=19255547.6?为什么?
其实,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行使转换权时可以转换成多少股份,不是会计处理的问题,而应当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确定。
题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数的计算 方法 为:“按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因此,转换股份时应当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依据确定转换的股份数。则:无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都可以直接取得。
然而,题中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下行使转换权时,相关会计分录显示已到期尚未支付的利息并未支付也不再支付,而是作为转换基础的一部分,因此,该利息构成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参与转换股份数的计算。
迷茫老男人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新会计准则发布后对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对于该债券的发行者来说,也就必然关注如何在新准则指导下,对可转债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会计网小编为大家解答。一、所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其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每张面值一百元。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发行时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定期发放利息;但它还赋予债权人在未来一定期间可依合约上的转换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的权利。《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所谓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2、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因而发行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例如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转债”,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别为1.5%、1.8%、2.2%、2.5%、2.7%,是当时银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见,可转债的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3、发行人赎回性和投资人回售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3]所谓的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回售则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为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债券发行人有可能在回售日或赎回日承担一定的利息补偿金。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要低得多。如果发行公司的股价不能如预期上涨,使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低于公司债券面额时,则持有人必定不会执行转换权利,只能得到较低的利息。为此,多数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回售权,允许债券持有者可于持有该债券满一定期间后,要求发行公司以面额加计利息补偿金的价格买回该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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