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横走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中级会计实务中主要讲述持续经营条件下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五小样儿同学
答案解析很仔细了。这里说的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所有债务重组利得是走营业外收入,抵账的原材料相当于把原材料卖了是走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没关系。卖设备也是走营业外收入。所以,债务重组这确认一个营业外收入,设备抵出去也是,公允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要走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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