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我的爱
初级会计职称是全国统考的,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今年考试报名时间已经过了,没有补报名。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举行;初级会计职称笔试考试于10月26日举行。您要报名只能报2014年的,您可以先下载2013年教材先学习,初级会计考试每年考试一次报名一次。2014年也差不多这个时间报名 考试报名流程:百度直接搜索“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就可以了,在网上先考试报名,然后带上会计证、学历证书、身份证、考试报名表(有一栏需要盖单位盖章)、考试报名费去现场审核缴费,现场还要采集下照片,照片也就是准考证上的照片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官方教材如下: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 作者: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初级会计实务 作者: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初级会计职称现在已经逐步实行机考了,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看看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形式和内容,有章节练习模式的,直接点击“百度贴吧”,右侧有“全吧搜索”四个字,直接输入贴吧帖子标题即可 帖子标题“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模拟考试系统免费答题” 帖子标题“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复习方法、要点(大家可以参照方法学习)” 帖子标题“2013年《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电子书pdf格式免费下载”
文武大叔
是否可以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和“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证书”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具备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学历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可以报考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的。为大家附上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供大家参考:(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我爱娟子
要看你什么学历。全国报名条件都是一样的。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这里说说报名条件审核的问题,关于工作年限,各地都有不同。又的地方,只要取得会计证,就计算工作年限,你比如有的大一新生,大一就把会计证考了,本科大四毕业,就是四年经验,这是少数地方这么审核。 大多数审核条件是综合考虑,比如说你一取得会计证,但是实际上大四毕业,也一年都不算,因为全日制学生,是无法从事会计工作,也没有注册单位,只能挂在学校,这么算是不可取的。 换句话说,有的人毕业时间已到,比如专科毕业5年,毕业的年限算起来到了,但是刚刚取得会计证,这样也是可以报考的,因为会计证发证日期并不能说明问题,你比如说跨省调转,要领取新的会计证,比如从北京调转到上海,在北京是2000年考的证,2009年调转到上海,并不是在只是在会计证上写一个调转日期就够了,而是会换发上海的会计证给你,也就是发证日期是2009年的,在百度知道上看了很多朋友的解答,我估计不是会计专业人士,所以对这个不了解。 所以具体还是看各个省的方式,但是有一点,没有达到条件的,除非有亲戚是人事考试部门工作的,或者是政府单位,那可能能够报考上去,否则没取得会计证,是无法报考的。 最后祝各位工作顺利。 参考资料:
精灵酱酱儿
初级会计职称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比如2019年全国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省起止时间不同)。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扩展资料: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该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