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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羽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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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菜的阿布

已采纳

消费税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对于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确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但对扣除范围作了限制,扣除范围包括: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卷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4.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6.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7.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一次性筷子9.外购已税杆头、杆身生产的高尔夫球杆10.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1.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2.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您的问题看起来有点像是考试题目,还问到石脑油润滑油的,就上面这12项,能记就记吧,要是考试这样出,还真有点.......... 倒是第一条,我们留心一下,什么时后会改我也不知道,但是要改的话,这条会先动的,这是之前没弄好吧?现在的教育附加已改为3%了,回顾一下历史也挺有趣的: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1%,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初级会计师消费税抵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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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明

随着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产生了一些新的消费税纳税人,这些纳税人对如何申报消费税,尤其是如何进行消费税已纳税款抵扣拿不准。 今年4月1日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明确了新增的可以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来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的范围,即(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凡在以上范围的,都可以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来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又规定,消费税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一)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三)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申报后将以上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留存。 对于这些提供的资料,国家有严格的要求。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销货清单)。纳税人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货清单的不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可抵扣消费税的已纳税款的计算,不同的行为有着不同的计算方法。(一)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为纳税人取得发票(含销货清单)注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2006年4月1日以后开具的,下同)。(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30%;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为发票(含销货清单)注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立抵扣税款台账,详细反映抵扣情况。 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时该如何处理。近期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对此进行了明确。即对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情形的,在目前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未增加上期留抵消费税填报栏目的情况下,采用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的方式处理。 某纳税人表示,自己生产的一次性筷子是购进商业企业销售的一次性筷子进行简单装饰后而销售的,是否也可以抵扣已纳税款。近期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对此予以明确:“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为加强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消费税申报抵扣凭证上注明的货物,无法辨别销货方是否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可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函调查该笔销售业务缴纳消费税情况,经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回函确认已缴纳消费税的,就可以受理纳税人的消费税抵扣申请,让纳税人按规定抵扣外购项目的已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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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猫之介

因为消费税是在生产销售环节交税,以后进入商业流通环节不论转销多少次不再缴纳消费税,所以,消费品在生产出厂销售环节才交消费税,而商业销售时不交消费税。在抵扣消费税时,工业生产企业有对应的消费税缴纳,所以才可以抵扣,而商业企业没有对应缴纳的消费税,当然也就无从抵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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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神的精灵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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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评论(8)

娜娜娜娜An

酒类肯定不能扣除。葡萄酒例外。成品油不能扣除。小汽车,手表,游艇都不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78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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