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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man。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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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蝴蝶飞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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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3]45号:(二)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由于以前的会计准则将捐赠列入“资本公积”而没有列入收入,税法因此才有这个规定要计税。另外,“待转资产价值”是个过渡科目,原本是为外商投资企业准备的,结果现在内资的也拿过来用了。按45号文件的说法,捐赠固定资产折旧也是可以扣税的,这点与所得税条例不同。因此,按45号文件,就没有递延税了,按条例执行则有递延税的问题。所以在新的会计处理出台前,个人认为:借:银行存款:100固定资产:170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100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70期末: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7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6.1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56.1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1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67按新会计准则,以下有个做法供参考:借:银行存款:100借:固定资产:170贷:营业外收入-损赠利得270万搞不懂以前的会计处理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除了非常别扭不说,还说不出个为什么。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罚

171 评论(9)

李斯的雨

新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对"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科目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说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也就是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新准则已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归入新的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位置在其他收益之上。)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与关联方交易除外)。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82 评论(14)

妞我等你长大

法律分析:借:原材料等(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

非货币性的公益性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225 评论(9)

天生我翔2011

1.企业接受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的捐赠的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例:甲公司2000年接受乙公司现金捐赠10000元。2000年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借: 现金 10000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10000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捐赠的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等,按接受捐赠的现金与现行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年度终了,企业根据年终清算的结果,按接受捐赠的现金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与实际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例:甲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接受现金捐赠10000元,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0年甲企业就该项资产实际交纳的所得税为3000元。2000年甲企业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处理为:借:现金 1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67002000年底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0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3002.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按确定的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确定的入帐价值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入帐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例:甲公司2000年接受乙公司捐赠原材料10000元,汽车一辆价值20000元,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2000年的会计处理为:借:原材料 10000固定资产 20000贷:递延税款 9900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 20100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捐赠,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待年度终了,接受捐赠资产价值计算应纳所得税后,再按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例:甲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接受乙公司捐赠原材料10000元,汽车一辆价值20000元,甲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0年甲企业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处理为:借: 原材料 10000固定资产 20000贷: 待转资产价值 300002000年底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待转资产价值 30000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100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交纳所得税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按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减去本期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3.被投资单位接受的非现金捐赠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待被投资企业出售该项股权时,再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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