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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teria爱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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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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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亏损属于损益类科目,在利润表中体现。

净亏损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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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董董动

净亏损本身不做分录,它是在记账中自然而然就体现在账面上的公司每期结转损益,损益最终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里边,如果这个科目是贷方余额,就是累计的收益,如果借方余额,就是净亏损调整后的净亏损还是看这个科目,调整后看科目的借贷方向,贷方余额盈利借方余额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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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蚤的华丽转身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如果企业当年经营发生亏损(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在今后5年内,用以后年度所得(也是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之前年度发生的亏损(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之后还有盈利额才交税(企业所得税),弥补后没盈利就不交税扩展阅读:【会计亏损】为了核算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因而,在会计上:净利润(净亏损)=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税法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这里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大于或等于零在企业所得税中都不叫亏损。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中所称的亏损,并不是会计核算的净利润小于零的金额,也不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数额,因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后的余额,在弥补以前年度允许弥补亏损前,还不能称之为应纳税所得额。【税会差异】企业所得税法上的亏损与财务会计上的净亏损不是同一个概念。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或利润额经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会计上的净亏损是企业利润总额减除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是一个税后的概念。而企业所得税上的亏损,是一个未扣除所得税费用的税前概念。根据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填报说明,亏损是指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小于零的数额。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表内关系看: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纳税调整后所得既是企业所得税法上判断企业盈亏的标志,也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来源。申报表A100000该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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