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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妹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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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蒂克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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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2、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型

专业阶段考试的题型主要分为三类:选择题,重点考察生的知识理解能力。简答(分析)题、计算(分析)题,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应用能力。综合题、案例分析题,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均设置5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题,鼓励考生使用英文作答。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测科目(试卷一和试卷二各 50 分),考试题型为综合案例分析。

3、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搭配

(1)会计和审计这两个科目都是公认的比较难考的科目,两科组合起来是比较有难度的,但是会计有助于审计的复习,例如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的分析程序、应收应付款项的审计、收入的截止测试等等,都是会计知识与审计知识相结合的典型。

(2)会计和税法这两个科目相通的知识点也有很多,比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视同销售的调整、收入的确认及纳税义务的发生等,都需要同时掌握会计和税法的相关知识。

(3)会计和财务成本管理这两个科目如果没有会计信息就很难进行财务成本管理,特别是财务分析、管理用财务报表、折旧抵税、成本性态分析等等,如果不懂会计而直接考财务成本管理,那么遇到的学习困难还真的不少。

(4)审计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两个科目之间联系很大,特别是关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方面;现代审计是风险导向的审计,怎能不懂风险管理;审计在很多时候都是找内控薄弱的地方,怎能不懂内控;这两个科目的联系是很多的,同时备考这两科是不错的做法。

(5)审计和经济法这两个科目审计有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是合规性审计,这就需要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审计自然就与经济法科目有了各种各样的联系;经济法科目的民事、商事法律知识也是审计中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和得出结论的重要依据。

(6)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中关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都比较多地涉及会计知识,这正是会计能跟这两个科目组合报考的原因之一。

6个科目之间有各种各样的组合,也有各种各样的联系,大家只要认真学习和复习各科目知识点,善于总结和发现,就能了解更多关于各科目之间的联系的情况

注册会计师考试章节知识点试题归纳,祝你轻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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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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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的小蓝

一、诚信原则(一)基本要求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二)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如果发生牵连,则应当消除牵连。(三)不得发生牵连的情形(重难点,精准掌握)1.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客户的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者其他信息存在以下情况,则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1)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2)含有缺乏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3)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2.如果注意到已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则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3. 如果对鉴证业务中有问题的信息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则不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二、独立性原则(一)独立性含义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1.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行事,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2.形式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外在表现,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二)独立性的总体要求1.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2.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独立性。(三)非鉴证业务与独立性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业务分鉴证业务与非鉴证业务,许多非鉴证业务以客户为唯一受益人,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为某公司提供内部审计服务,代为编制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服务,代公司管理层招聘服务,为公司税务服务等。注册会计师在提供这些服务时不需要承担对第三方报告的责任,不需要遵循独立性原则。(四)非鉴证业务提供后对独立性的影响如果注册会计师仅为客户提供非鉴证业务,则无需考虑独立性原则。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已经为某一客户提供了非鉴证业务,现在拟承接该客户的鉴证业务(包括审计业务、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则需要分析已经提供的非鉴证业务对拟承接的鉴证业务在独立性原则要求方面构成的不利影响。三、保密原则(一)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不得有下列行为:1.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向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所获知的涉密信息;2.利用自己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二)保密范围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客户、拟接受的客户、受雇的工作单位、拟受雇的工作单位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三)无意泄密的对象注册会计师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特别是警惕无意中向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员泄密的可能性。(四)保密原则的例外情形(精准掌握)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客户或工作单位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所发现的违法行为;3.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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