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不所在
不需要重考,只要去发证所在的财政局补办进行继续教育就继续有效。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持证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一)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调转登记的;(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更新的。因此,你发现三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那么去发证机关接受其限期改正(补参加教育)就可以了。
熊熊去哪儿
楼上的,楼主问的是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采用考试与评审结合制度,考试只有一门“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出来后,三年内没有评上高级会计师,成绩作废。一旦评上,有了高级会计师证书以后,无论有没有评上高级会计专业职务,都不会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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