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华诞
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应分别被剥离资产的形式不同而有区别。当进行剥离的企业出售的是其控股子公司时,应根据收到的现金(或其他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若被剥离的资产为企业内部的无独立法人地位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线时,则应视为资产处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清理中的净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
龚家少爷
(一)利用金融工具准则粉饰报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四类金融资产的重新分类,后续计量,会导致资产定性不同对企业当期损益会造成直接的影响。
(二)利用企业合并准则粉饰报表;
(三)利用债务重组准则粉饰报表;
企业通过债务重组不仅可以取得“债务重组收益”,而且可以取得“资产转让收益”,从而使企业账面业绩出现很大变化,甚至可以造成扭亏为盈的假象。
(四)利用所得税准则粉饰报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计税基础以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非常有弹性,再加上所得税税率的变动,导致操纵递延资产和递延负债机会大大增加。
(五)利用借款费用准则粉饰报表。
1.利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2.利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3.利用资本化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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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剥离是指企业将其所拥有的某些部门、产品生产线、固定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根据资产剥离的性质,可将资产剥离分为一般意义上的资产处置和分部处置两种类型。美国、英国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基本相似,即对上述两种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求:对一般意义上的资产处置,直接参照不动产处置、无形资产转让和原材料销售的会计方法核算;对分部处置,由于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和产生现金的能力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应将其定性为终止经营事项,按照IAS35终止经营及其他相关准则如准备、或有资产与或有负债、资产的价值减损及不动产和厂房设备等进行会计核算、产生的损益计入“终止经营损益”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应将终止经营和继续经营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中国的会计规范体系中,对一般意义上的资产处置已有明确规定,其会计处理与国际上的做法相同;但对分部处理的会计处理尚未做出规定,实务中的做法是,有的参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出售的会计方法处理,有的则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核算,产生的损益分别作为“营业外收支”或作为“投资损益”。
艳醉迷风
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痼疾”——财务报表粉饰杜 勇一、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契约本身代表了一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契约中,委托人赋予代理人一定的权限,同时也规定一定的受托责任。由于财务报表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它是委托人与代理人订立经济责任契约的基础,一方面,它成为代理人充分展示自己经营才能和业绩的主要手段;另一方面,它成为委托人评价和监督代理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但是,信息的不对称性和财务信息披露的局限性,使得代理人在对外披露财务报表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和机会。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了取得上市资格而粉饰财务报表由于我国发行新股实行额度计划,获得发行额度较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较突出才能取得上市发行股票的资格,为了取得上市资格,确保新股发行,国有企业只有采取将原有资产中的部分剥离出来折现成发起人股,在发行股票前将这部分优质资产或主导产品注入“虚拟”的股份公司,进行模拟经营,并据以产生公司上市前三个或三个以上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目前资产剥离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操作程序,给公司粉饰报表提供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加之新股发行申报材料中每股税后利润、发行价格等都有最低控制线。企业为了取得上市资格,必将采取种种手段玩数字游戏,拼凑“利润”,“ ST红光”现象便是上市公司中的典型案例。2、为了经营业绩而粉饰财务报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均离不开财务报表。委托人在评价代理人经营业绩时,常常与经营者的续聘、晋升、工资及福利挂钩,因此,经营者在企业经济效益达不到预定目标时,常常会产生夸大经营业绩的动机;在经济效益超额完成时,有时会产生缩小经营业绩的动机,以减轻后期的经营压力。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所有者缺位和监管不力的情况下,为经营业绩而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就更为明显。3、为了募集更多的资金而粉饰财务报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仅靠所有者投入的资金是不够的,还需要从银行获取贷款或取得往来单位的商业信用;而债权人从风险的角度考虑,不会对资信状况不好、偿债能力较差、经营业绩不佳甚至亏损的企业贷款。因此,处于这种状况又急需贷款的企业,自然会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此外,为了在资本市场上募集到更多的资金,企业也存在虚拟利润,人为抬高每股收益的倾向。4、为取得配股资格而粉饰财务报表我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10%(且每年不低于6%)是取得配股资格的主要条件,因而,为了顺利取得配股资格,在二级市场上获取低成本资金,上市公司想尽种种办法,力争达到配股“资格线”。据统计,在1997年755家上市公司中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2%的有211家,约占28%,而新条件出台后,净资产收益率的“密集区”下移到了6%-10%,操纵痕迹可见一斑,为了达到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目的,出现了所谓的“保十”或“保六”的现象。有些上市公司实际业绩达不到时,只有求助于粉饰财务报表以达到其目的。5、为减少纳税而粉饰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为了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企业也会产生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另外,其他经济利益驱动也会使上市公司产生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如对外筹集低成本资金、当公司面临被兼并或被收购危机时利用其良好的盈利能力进行反兼并或反收购、使原材料的供应和产品销售更有保障、与公司有关的各方更有信心、使职工股持有者获得更多收益等等,常常会使公司利用会计处理技巧粉饰报表,以获取种种经济效益。二、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方法从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重点首先在于利润,其次在资产和负债。利润可表现出企业的经营业绩、发展水平、抗风险能力等,企业根据表现自己经营业绩的需要,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同时为了资产重组或贷款的需要,也会虚增资产,隐匿负债,从而导致财务报表不实。粉饰财务报表的方法很多,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种:1、利用会计处理上市公司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政策或钻会计准则的空子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屡见不鲜。常见的有:(1)选择有利的会计政策当处理同一业务面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时,公司管理当局往往利用会计方法的这种可选择性,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来调节权益,如通过对长期投资核算中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对固定资产折旧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的变更,对存货计价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的选择等手段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目的。(2)操纵收入a.提前或延后确认营业收入:如在销售完成之前或货物起运之前或客户推迟购货时就确认收入的实现或相反。b.虚构营业收入:如在年末通过虚设客户增加销售收入或同客户串谋搞假销售、假出库、假挂帐等方式操纵收入。c.虚列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如通过将本公司的优质资产出租等业务获得偶然收入 ;将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收入、对外投资的资产评估增值收入不通过“资本公积”核算,而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等方式调节利润。(3)操纵费用a.对费用资本化的操纵:如在资产先交付使用、后办理竣工决算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利润,把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时间作为资本化终止的时间,于是在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的同时,又可不提固定资产折旧,达到虚增资产、虚增利润的目的。b.对成本费用的操纵:如混淆成本费用界线、改变生产费用分配方法、虚转产品成本差异等来调节损益。(4)利用四项计提根据《股份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上市公司要计提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但不少上市公司在计提范围、计提标准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为了逃避ST或PT的处理,常利用四项计提自欺欺人。2、利用关联方交易上市公司与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这些为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另一条新径。其常见的手段有:(1)虚构交易为了体现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在年度终了前将产品大量销售给关联方,以虚增公司年销售利润,到下年初又以“销售退回”方式冲减下年度销售利润,以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2)转移价格用大大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从事购销及资产和股权置换活动,或以大大高于或低于市场利率的利润从事资金往来活动,以及向关联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等方式,调节财务费用或利息收入。(3)费用转嫁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转嫁或分摊共同费用(如广告费等)的方式操纵各个子公司的利润等。三、防范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措施粉饰财务报表误导了投资者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因此,迫切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防范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的粉饰行为。1、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首先,必须在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公司管理当局必须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包括表外信息)、格式、披露责任及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其次,要尽快制定出一系列有关公司盈利信息生成的具体会计准则,包括资产重组会计处理准则等,规范上市公司盈利信息生成行为,避免操纵利润:最后,必须严格限制会计方法的选择条件,强调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原则。2、完善上市公司配股审核条件在我国的配股条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盈利方面的唯一要求,而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的计量是建立在一系列会计假设基础之上的,易受非常因素影响,常给粉饰报表者有可乘之机。因此必须完善上市公司配股资格审核条件,建立多参数财务控制指标,如增加主营业务收益率指标。采用该指标可剔除资产重组所得和政府补贴等非常项目对公司绩效影响。3、增强外部监控机制当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l)培育公司间购并市场。出台有关法规,鼓励涉及上市公司的购并行为。换言之,若公司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被发现信息披露虚假等,则可能陷入被收购的境地。(2)形成经理人的代理权竞争机制,逐步培育经理人市场,使股东能够及时在经理人市场中挑选合适人选取代不称职的管理人员。4、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约束力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充分了解并熟悉上市公司粉饰报表的各种手段,对处于盈亏临界点或配股资格线附近的上市公司以及在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等业务中有操纵利润嫌疑的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时.更应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要求,谨慎行事,确保注册会计师的超然独立性,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监督监证职能,以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证券商、交易所等中介机构监管力度,明确券商对拟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规范股票发行程序,为控制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03.4期<<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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