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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筱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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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1区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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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历年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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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朝司法会计

113 评论(9)

天天要开心哦

简单的讲,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与法律结论(司法结论)都属于结论性意见,但属于诉讼证据,后者属于诉讼结论,这是两者本质区别。其他主要区别有:第一,作出结论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司法会计鉴定人制作的,后者是诉讼主体(包括诉讼机关和当事人)作出的:第二,作出的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作出的,后者是依据所有诉讼证据(包括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作出的;第三,结论的内容不同,前者是仅限于回答诉讼涉及的具体的财务问题或会计问题,后者则必须是针对整个案件事实。第四,结论的作用不同,前者仅作为作出后者的依据,后者则是为了适用法律解决案件。

183 评论(12)

丫丫由由

1.《司法会计学基础》,1991年山东省出版局批准内部发行,独著。该书标志着“二元”司法会计理论模式的创立。2.《司法会计学》,1995年山西经济出版社,独著。济南市政府软科学课题《司法会计学科体系研究》成果,被选作全国培训教材,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3.《司法会计学概论》,2001年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于朝、庞兼兵、肖琼,被选作全国培训教材、大学教材;4.《司法会计学(修订版)》,2004年中国检察出版社,独著。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被选作全国培训教材、大学教材。5.《司法会计学(第三版)》,2008年中国检察出版社,独著。被选作全国培训教材、大学教材、考研参考书。6.《反贪查账实务与技巧》, 2009年中国检察出版社,于朝、庞兼兵。参编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精品教材《司法鉴定学》,霍宪丹主编,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1988年《山东检察》第10期,独著。《司法会计若干问题的研究》,独著,获1992年全国检察系统司法会计工作研讨会学术论文唯一一等奖。《贪污≠所有权转移》,1994年《山东检察》第12期,独著。《经济罪案的立案标准》,1996年《政法论丛》第6期,独著。《法医学文证检验与法医学文证审查辨义》,1997年警官教育出版社,独著。《关于贪污案件鉴定中如何表述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若干问题的探讨》,1998年《检察理论研究》第1期,独著。《利用电算划单方虚列账户发生额1例》,1999年《刑事技术》第1期,独著。《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与“所有权转移”问题》,2000年《人民检察》第11期,于朝、江一山,该刊物优秀论文奖。《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的定罪问题》,2000年 《当代检察官》第12期,于朝、刘旭东。《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证明力问题》,2001年,中国检察出版社,独著。《论公安机关开展司法会计技术工作的几个问题》,2002年《公安大学学报》第4期,肖琼、于朝《防治国有资产流失的两个法律问题》2003年《山东法学》增刊,独著。《股票投资损益鉴定的几个问题》,2003年《人民检察》第5期,独著。《检察机关如果应对贪污贿赂洗钱问题》,2003年,独著,济南市首届检察理论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字是谁写的问题”应当由谁判定》,2004年中国工人出版社,独著。《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2005年《中国司法鉴定》增刊,独著。《“法务会计”折射社科学术界浮夸风》,2006年《时代中国》11期。《司法会计鉴定风险及其防范》,2006年《中国司法鉴定》第1期,独著。《论我国司法会计理论体系的设计》,2006年首届全国司法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独著。《中国司法会计学的创立与发展》,2009年,第二届证据理论及科学国际研讨会;2010年《新会计》第十一期,独著。《试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拓展——职务犯罪防控机制评估》,2009年,独著,获山东省检察院学术研讨会论文二等奖。《舞弊审计理论与司法会计理论的分野》,2009年《中国司法鉴定》第6期,独著。《关于制定司法会计业务规范的理论探讨》,2009年中国世代经济出版社,独著。《法学专业司法会计课程教学研究》,2009年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独著。《司法会计鉴定证据规则》,2009年中国世代经济出版社,韩斌、于朝、丁杰。《司法会计专业学科建设问题》,2011年4月,第四届全过司法会计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独著。《对司法鉴定基本概念的几点思考》,2011年7月,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独著。《司法会计鉴定理论体系之研究》,2012年《会计之友》第一期,独著。

304 评论(12)

chunping1988

你好。两者当然不同,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只是一种证据形式,诉讼实务中,须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和法院采信才能作为定案证据,如果遇有法定的违法鉴定导致无效的情形,则将被不予采信为定案证据,不能作为证明案情事实的依据。有效的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和其他由诉讼双方提交的证据共同由法院评判、采信后作为判断案情事实的证据依据,并据此最终做出判决。而你所称的法律结论,如果是指判决结果的话,则是诉讼的最终结果。可以说,有效的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举出的一种证据,而法律判决结论则是法院权衡双方证据后做出的整个诉讼的结果。

323 评论(12)

尼古丁00144

上华政研究生网站去查啊“东方法学”

213 评论(13)

沈阳王小圈儿

曲伶俐 张月满 李玉福

112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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