掬黛小公主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差不多一个月之后,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进行了细化及明确。细化:5 000元以下固定资产可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折旧”是会计学中的概念,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不同的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企业计提的折旧金额会有所不同。当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后,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三项举措。同时,此次《通知》的下发,既是两部门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具体落实,又从五个方面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细化。中华会计网校的资深老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通知》内容进行了介绍与解读。该老师介绍,《通知》中提及,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办法。对于以上6个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也有特殊规定,即该政策适用的时限为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其用途是用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而如果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办法。同时,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其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办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 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此外,中华会计网校资深老师还特别提示,按《通知》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减负:利好所有企业 新一轮牛市或将开始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到两部门下发《通知》对该政策进一步细化,市场均予以充分认可。分析人士认为,这将不仅带动企业更新技术设备,掀起研发创新的热潮,更将通过鼓励固定资产投资起到稳定经济增长的作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前所长贾康表示,加速折旧实质上是国家减少特定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把设备较高的成本通过加速折旧,冲抵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实际上也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一个组成部分。知名财税、会计专家马靖昊介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政策。加速折旧主要是早期折旧金额大,晚期少,这样,企业早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税务利润就低,相应其应缴纳的所得税就少。虽然总税负未变,但税负前轻后重,好像是政府给予了企业一笔无息贷款一样,相当于政府在前期扶持了企业发展,后期企业的交税能力就会增强。他表示,加速折旧的直接好处是企业不用马上就交税,因此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盘活了现金流,企业的现金负担好了很多。对国家而言,加速折旧政策意味着当期财政收入的减少;对企业而言,意味着能够实现延期纳税,使企业可以更大胆地投入研发,加快设备更新,推进技术改造,因为企业越是这样做,越能得到税收优惠。马靖昊进一步指出,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轻企业前期纳税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了企业活力,有助于稳定当前经济。另外,加速折旧政策这一政策杠杆将促使企业更积极地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更新技术设备;企业提质增效了,国家的经济也就提质增效了。“这是中央推动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根本目的所在,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又一个重要举措。”马靖昊如是说。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会计专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也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及两部门出台加速折旧政策,总体上是一项发力精准的政策。虽然不搞强刺激,但是在会计上,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上是一个精心的安排。张连起认为,《通知》还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 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考虑到中小企业5 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占比更大,该政策更有利于中小企业降低税负。”注册会计师汪本良在其微信公众平台中对此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认为,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执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所得税延迟缴纳,就相当于税务机关给了企业一笔无息贷款,利好所有企业。他认为,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利好于中国股市,特别利好《通知》中提到的6大行业中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中较多。由此看来,新的一轮牛市即将开始。汪本良提醒企业,所有要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加速折旧的备案,因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属于事先备案类税收优惠,需要事先办理备案才能享受。前瞻:不必担心影响报表 但须防止操纵利润事实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除了对中小企业及其中的上市公司是利好消息,对于所有上市公司也同样有利。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测算,按照国务院最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加速政策,A股所有上市公司第一年预计总共节省的税收可高达2 333亿元,这将是2013年所有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额的7.8%。但并非所有人都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叫好。坊间就有一种担忧的声音认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可能会影响到企业当期报表,调整之后,企业当期成本增加,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张连起则认为,这种担忧不必要。他表示,允许5 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这对中小企业,对科研型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非常好的让利于企业的政策。他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技术升级、更新改造、提质增效升级有重要帮助。马靖昊也认为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他介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影响的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所谓的“税收利润”,对于会计利润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因为在会计核算上,还是可以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的,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但这是会计核算方法,与税收政策无关。马靖昊直言,中国的上市公司为了利润好看,很少会采用加速折旧法。他认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对中国上市公司而言是巨大利好,因为上市公司既可以在会计核算上继续采用保守的折旧方法从而让利润好看一点,同时,在税收抵扣上可以按照加速折旧法进行,可以很好地改善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马靖昊进一步介绍,这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是会计核算规定,它影响的是税收利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前期会带来“税收利润低现金流好”的效果,当然后期会带来“税收利润好现金流差”的效果。但企业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上,该怎么核算还是按照会计准则进行。马靖昊同时表示,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折旧方法。汪本良则从另一个层面进行提醒。他表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灵活运用,可以使得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和净利润的事先筹划,同时,会计政策的变更与否也给企业以利润操纵空间。为此,汪本良建议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尽快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特别要对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内地和香港上市公司开展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调研,研讨出上市公司如何执行此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指引,明确该政策对于上市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如何操作,以防止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
咕噜1313
西南财经大学知名校友有:
一、学术界
刘国恩: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卫生经济学家,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陈豹隐:原西南财经大学教务长,1956年评为国家一级教授。《资本论》的第一个中文译者和早期传播者,被誉为经济学界的“南陈北马(马寅初)”
谢霖:我国会计界先驱,知名会计学者,我国会计师制度的创始人,会计改革实干家和会计教育家,我国第一位注册会计师,第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创办者。
汤象龙:中国经济史学科主要奠基人。
吴忠观:中国著名人口学家,教授。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研究班。曾担任国家计生委人口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叔云: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中国农业宏观经济管理学的创立者。
二、党政界
刘家义: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联合国审计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曾任中国银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主席、中国农业银行行长
周正庆:原中国证监会主席
蒋超良:原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现任十九届中央委员,湖北省委书记
王滨: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
三、工商界
陈小宪:原中信银行行长
郭友:光大银行行长
阎冰竹:北京银行董事长
李建勇:原广发证券总裁
宫少林:招商证券董事长
胡继之:国信证券总裁
孙煜扬:国信证券副总裁
朱科敏:东海证券董事长
蒋辉:西南证券董事长
胡小泉:华西期货董事长、华西证券副总裁
我是小鹿呀
林钟高教授简介 (来源于校园网) 林钟高,男, 1960年9月出生,福建省泉州市人。安徽工业大学副校长、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安徽工业大学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终身享受者。 兼任 :安徽省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和硕士生导师、福州大学教授、安徽大学教授、宿州学院教授、黄山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与常务理事、全国高校教材编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香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研究员、安徽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马鞍山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马鞍山市社联副主席、马鞍山市审计学会副会长等。 林钟高教授 1982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于同年分配到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其间曾到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研究室从事学习和研究,师从我国著名会计审计学家王文彬教授。1985年4月调华东冶金学院(现为“安徽工业大学”)会计系任教至今。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20多年来,一直在高等学校从事财务会计与审计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发表和出版了大量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学术界有广泛影响的论著,内容涉及会计、审计、财务成本、以及经济管理理论等广泛的领域,据1998年对全国财务会计学者所发表论著的摘引量统计分析资料显示,林钟高教授名列全国第10位。 出版的专著和教材27部,1000多万字 ,主要是:《现代审计基础》、《审计基本理论》、《高等会计学》、《国际会计标准导论》、《独立审计学》、《离任审计》、《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基于会计政策绩效的分析》、《会计准则经济论纲》、《税务会计学》、《审计证据综论》、《会计信息价值论 — 作为市场决策基础的研究》、《会计行为论》、《独立审计理论经济分析》、《会计再造—美国 2002年会计改革法案启示录》、《财务治理理论研究》、《竞争成本论》、《公司治理与会计》、《审计失败—基于契约的研究》等等。其中: 《现代审计基础》 获得原冶金部优秀教材唯一中青年奖(1995); 《国际会计标准导论》 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政府奖,1996); 《会计行为论》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政府奖,1998); 《审计学》 获得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1999); 《新编高等会计学》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政府奖,2001); 《会计准则经济论纲》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政府奖,2003); 《独立审计理论研究》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3); 《公司治理与会计》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005)等等。在《会计研究》、《财经研究》、《审计研究》、《经济管理》、《财务与会计》、《税务与经济》、《财经理论与实践》等国内外重要刊物上 发表230多篇学术论文,总字数130多万字 。100多篇学术论文或被有关刊物、文集转载;或获得省部级和专业学会等奖励,其学术观点被众多学者所引用或评论。 承担财政部、原冶金部、安徽省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宝钢、马钢等大型企业合作研究课题多项 ,课题成果深受专家肯定。鉴于他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1993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同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终身待遇;1994年获首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章;1995年入选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01年被选入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02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安徽省师德标兵和五一劳动奖章,并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评为“2004年度中国管理科学杰出研究者”。作为会计审计学科评审专家,长期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的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等基金项目做评审工作;作为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学位评审委员会的学科组成员和评委会委员,多年来为全省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和学位评定做评审工作。 林钟高教授 曾入选《中青年会计名人名作全书》、《中国当代创业英才》、《世界名人录》、《世界人物辞海》、《中华人物辞海》、《世界华人英才录》、《 2000中国风•杰出人物特集》、《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改革之星》、《中国专家人名辞典》、《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中外名人辞典》、《中华魂•中国百业领导英才集》、《中华娇子•专业人才卷》、《世界优秀华人教育专家名典》、《中国专家著述目录大典》、《中华兴国人物大典》、《中国杰出财务会计专家名典》、《当代中国知名学者辞典》等20多部严肃的典籍中。 林钟高教授 在主要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也不忘为本科生上课。承担的 研究生课程 主要有:《会计理论》、《审计理论》、《高级财务会计学》以及前沿跨学科研究性课程《会计审计经济学分析》等。他 1999——2005年所带的10名硕士毕业生发表了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了6本学术专著,并参与了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成为毕业研究生中的佼佼者。林钟高教授的 主要学术研究思路 是:改变“囿于会计研究会计”的传统研究方法,将会计学放入整个经济学、管理学的领域中,引入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主流经济学)来研究会计审计问题,提升会计审计研究的经济意义、经济价值和经济生命。其 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会计理论和审计理论 两个主题上,具体包括公司治理与会计理论、会计经济学分析、财务治理理论与实践、独立审计理论、会计市场学等等。 林钟高教授近 5年出版的主要专著、教材目录(标有*为专著): 1.《会计准则经济论纲》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1年3月 2.《会计信息价值论 — 作为市场决策基础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12月* 3.《独立审计理论研究 — 一个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框架》立信会计 02年9月* 4.《公司治理与会计理论》 经济管理出版社 03年4月* 5.《会计再造—美国2002年会计改革法案启示录》 经济管理出版社 04年4月* 6.《竞争成本论》 经济管理出版社 04年10月* 7.《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 经济管理出版社 05年1月* 8.《论审计失败—基于契约的研究》 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06年1月* 9.《内部控制研究:理论框架与实现路径》 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 06年6月* 10.《会计准则的制定\变迁与执行:基于绩效的分析》 在审稿中 11.《行为财务: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 在修改中 12.《财务与审计理论:基于信息不对称环境下的分析》 在修改中 13.《论会计公正》 2002年以后林钟高教授承担的科研课题 1、宝钢成本管理实践与创新 宝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5万元 2、基于价值创造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 财政部 2003年5.0万元 3、安徽省企业竞争力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 安徽省社科基金 2004年3.0万 4、基于价值创造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 安徽省人事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资助课题 2004年2.5万元 5、宝钢财务战略:思想与路径 宝钢集团公司 2005年50万元 2002年以后林钟高教授承担的教学研究课题 1、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证分析与模式重构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学研究课题 2003年 2万元 林钟高教授近 5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标有*为国家级以上刊物): 1.寻租理论与会计准则 财经研究 2001年第2期* 2.论审计失败 广西会计 2001年第4期 3.审计代理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年第4期* 4.资本经营环境下的若干财务问题 财政研究 2001年第4期* 5.从代理人理论看代理人业绩评价问题 经济管理 2001年第9期* 6.论会计信息与报酬契约 广西会计 2001年第6期 7.论会计信息与债务契约 广西会计 2001年第9期 8.会计信息目标的一种理论解读 财经科学 2001年第5期* 9.信息不对称:会计准则规范的经济理由 运筹与管理 2001年第3期* 10 .会计信息、期权理论与债务契约 预测 2001 年第 6 期 * 11.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经管)2001/4 12.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选择 上海会计 2002年第5期 13.试论审计营销 广西会计 2002年第1期 14.实证分析: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自然)2002/2 15.公司治理环境下企业盈余管理研究 财经科学 2002年第4期* 16.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 17.财务治理结构:框架与实现途径 经济管理 2003年第2期* 18.会计准则制定:规则导向抑或原则导向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3年第5期* 19.审计合谋的成因及其治理对策 预测 2004年第2期* 20.公司治理框架下的财务控制研究 经济管理 2004年第12期* 21.会计准则制定:价值冲突及其调解 财贸研究 2004年第4期 22.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研究 会计研究 2004年第8期* 23.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价值冲突及其调适研究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4年第2期 24.会计信息可靠性与相关性的产权博弈分析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4年第5期* 25.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的分析与改进 改革 2004年第4期 26 . 独立审计:第三方实施及其失败 当代财经 2005年第2期 27.论会计准则的伦理基础 财经研究 2005年第9期* 28.论会计准则的制定:基于复杂性的博弈分析 财会通讯 2005年第6期 29.企业组织形式与财务报告改革 财会通讯 2005年第10期 30 .从博弈的角度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31 .行为财务:一项理论研究 华东经济管理 2005 年第 5 期 32 .国外行为财务理论研究:回顾与反思 铜陵学院学报 2005 年第 4 期 33 .伦理经济学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应用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6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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