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航哒哒哒
新《会计法》颁布后的会计监督体系新《会计法》在“会计监督”问题上有较大突破。新《会计法》将会计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加以规范,构筑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这种规范更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会计监督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内部会计监督,而外部监督分别赋予单位所有者、政府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新《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
tianyaguke1968
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制度是指由若干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组织所组成的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它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2、政府监督。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行为。
3、社会监督。企业管理部门、董事会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实施的监督行为。
扩展资料
会计监督体系的问题如下:
1、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职能。
社会审计是不规范的,不利于保证社会审计的独立性。政府监管存在重复性和职能不充分的问题。各种监督职责不明确,造成重复检查,加重被调查单位的负担。当问题出现时,他们互相诱导。政府监督不形成威慑力,影响政府监督的实际效果。
2、会计系统缺乏监督职能和动力。
会计人员在企业组织体系中有上千种不同于管理者的权力,他们无权监督管理者行使行政职能。在监督动机上,会计师和其他雇员一样,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理论上,他们应该有监督的动机,但现有的制度安排使他们不得不放弃监督。
3.缺乏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
国有企业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公开,影响了报表使用者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判断,降低了银行信贷决策和政府决策的效率。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完全性,报表使用者无法合理区分国有企业的好坏,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监管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监督体系
L1ttleJuan
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政府部门监督”,仅依靠这样的监督体系仍然难以保证公司治理结构中会计监督的有效性。首先"作为三位之一的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只强调了公司内部人的会计监督作用"而忽略了有监督动机的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会计监督作用"不利于从调节全体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全体利益相关者的会计监督作用!此外"即使是对于内部会计监督的设计也未能从所有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而仅仅站在会计人员角度谈会计监督"充其量增加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但却忽视了对企业内部有监督职能的各机构间制衡机制的设计!其次"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将社会审计作为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妥当的!会计师事务所既非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也非政府职能的行使者"它仅仅是一种服务机构"一种与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性质相似的监督手段"谁付给它服务费它就为谁服务"仅此而已!所以"如果单纯要注册会计师审计承担对企业的监督职能"不论从监督动机上还是从监督能力上来说都是不合理的!再次"作为+三位一体,最后一个组成部分的+政府部门监督,也存在着诸如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有待改进!单单依靠目前这种状态的行政监督难以保证来自公司外部的会计监督有效性!故改进会计监督的方向应是通过建立利益相关者监督体系"改进政府行政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好监督手段形成一个全方位+多渠道的会计监督系统!
麦麦舞雨
“三位一体”会计监督系统:是由独立于被监督单位之外的主体来执行的,它以单位整体作为监督的对象,但主要通过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再监督来实施。
三位:指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体:是指各层次监督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外部会计监督系统由社会会计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两部分构成:
1.社会会计监督:即指民间审计监督,它是中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形式,其主要职责是鉴证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
2.政府会计监督: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它是宏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形式。它要对政府负责,主要包括财政监督、国家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证券监管、银行监督、保险监管等形式。
扩展资料:
完成“三位一体”会计监督系统所需的基本要求:
一、会计立法与会计监督与时代同步
完善的会计监督系统,必须在有效的运行机制下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这就需要对会计监督系统存在的前提、产生的根源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作用机制等问题进行分析。
二、会计立法与会计监督与国际接轨
我们在研究制定会计披露规范以及资本市场的其他政策法规时,要坚持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相结合,避免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政策法规一经颁布,要想方设法,排除各种阻力,维护其权威性,确保其得到严格、公平的执行。
三、会计立法与会计监督以人为本
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规范管理构成了严重威胁,损害了社会和公众利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会计诚信迫在眉睫。无论在什么社会,都应兼顾利益与诚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监督形式
爱上牛肉面
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的三位一体是指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三位一体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国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范围的确定和管理职权的划分,是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主要包括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行业管理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等。管理制度:国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我国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即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地方、部门、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管理内容: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公有制占主导地位,会计工作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其特殊的作用,要求基层单位的会计工作在为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服务的同时,要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这就要求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必须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和监督检查范围、对会计人员的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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