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崎龍少
1、含义上的区别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缘由上的区别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般解散原因、强制解散原因、股东请求解散。一般解散原因是只要出现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强制解散原因是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3、程序顺序上区别
解散程序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
只有在对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关权利义务得以消灭和转移,公司才能最终终止。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解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清算
草莓宝宝2006
题主,中级会计职称不会取消,如果你听到类似消息谣言处理。会计职称考试是财会行业重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初级到中级、高级,再到这几年开始的正高级,是一套完备的证书体系,如果不算注册会计师过税务师证书,会计职称证书算得上是财会从业者唯一可以选择的职称证书了。实际上也同样如此,如果不考注会或税务师,会计职称考到高级或正高级也能用到退休了。
神采飞扬0829
您可以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进行核算。“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等;该帐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清算期结束时,该账户余额不需结转,保留余额能清晰地反映企业的清算情况。
张小电1301
一共8章内容。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一共 512页。 供参考
幸运吧2016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解散是指因法律规定的事由而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程序。不同的立法例决定了解散的内涵和外延不同。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狭义上,清算与结算(settlement)不同,清算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而结算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广义上,清算是结算的推广。
Rachelchel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7、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等。
扩展资料
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但注销也有几种非自主状态的情况:
1、个体工商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注销决定;
2、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机关决定收缴其营业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营业的,应注销其营业执照;
3、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做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在依法履行清算责任后申请注销登记,当事人拒不申请或者本已解散无法申请时,应由登记机关公告后予以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