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首次采集会计人员信息时,应当如实填写第一次依法合规地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经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能修改。确因换发、补发或工作人员录入错误,致使记载错误,可向主管财政部门现场提交财政部门认可的相关实质性证明材料申请变更,经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后可变更且只能变更一次。相关具体问题可以向会计人员主管财政部门咨询。但由于中级会计师报名、考试各地区政策不一,考生实际情况的不同,以上上海地区公布政策仅供参考。小编建议大家如果想要修改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中“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前,先致电各地区财政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再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