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37

悠悠思忞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房产会计分析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辣椒0908

已采纳

房地产业财务报表需要分析的数据:

1.“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账户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账户和“应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账户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4.“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账户和“应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5.“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各相应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各项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扩展资料:

财务报表的作用:

1、导向作用

财务报表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绩效指标的导向作用,绩效指标就是为员工在工作中明确目标,指导工作。

2、约束作用

财务报表有些会明确告诉员工那些是应该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否与绩效指标相符合,约束员工日常行为和管理规范以及工作重点和目标。

3、凝聚作用

一旦财务报表,员工就会利用各种资源,凝聚一切可利用的力量来实现和完成绩效目标,可以把大家凝聚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和方向。

4、竞争作用

财务报表的设定就要求员工要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完成的目标,绩效指标明确员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这样就提供了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的竞争的目标和对比标准,使员工为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互相竞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报表

房产会计分析

113 评论(12)

七七七绮哥

【摘要】本文对2007年1月1日正式执行的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从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转换,处置,披露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比较,找出不同处,并简要分析。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模式;转换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我国的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现行制度下,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这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同时它们兼有投资性质又有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性质,因此,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国际会计准则把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指为赚取租金或为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由业主或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持有的房地产(土地或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或两者兼有),但不包括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或用于管理目的的房地产,或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房地产。 从中外定义来看,没有差别,但是国际会计准则在进一步解释时,给出了十分详细的示例,什么可以属于什么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比如把协议中的服务性质作为判断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家企业拥有并经营一家旅馆,则向客人提供的服务就是整个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自营旅馆是自用房地产,不是投资性房地产。如果该服务在整个协议中只是一个不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则企业应将该项房地视为投资性房地产。例如,办公楼的业主向其承租人提供保安和维修服务。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这和国际会计准则类似,都是依照成本计量。其中国际会计准则提到了启动费(使房地产达到工作状态所必需的启动费除外)、在投资性房地产达到计划的占用水平之前发生的初始经营亏损、或在房地产的建造或开发过程中浪费的材料、人工或其它资源等不正常损失,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旨出构成,这里和国际会计准则应该是一个意思,不正常损失不应计入成本,如果计入会虚增资产。国际会计准则尤其指出,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付款额延期支付,其成本就是其与现金价格相等的金额。该项金额与总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赊销期内的利息费用。我国会计准则指出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购置成本包括买价任何可直接归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支出。例如,可直接归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支出包括法律服务的职业收费、财产转让税和其它交易费用等。那么这里如果赊销的款项的利息是否该计入成本呢,没有明确指出,是不是也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计入当期费用呢?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这里有两种模式,即公允价值模式和成本模式。我国会计准则指出: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我们知道,公允价值的判断更依赖于主观,不像成本计量有凭证可查,这里对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里是不是给企业一个调节利润的机会呢?通过高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把差额计入损益,虚增利润?即使是实实在在的差额,会不会导致所得税的加重,因为这里的并没有现金的流入,但是所得税却提前缴了,可不可以把这部分纳入递延收益? 国际会计准则第27-49条很详细的讲述公允价值模式,值得我们学习。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国际会计准则对此进行了分析。首先公平交易指在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该关系可使交易价格不具市场特征)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该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方各自独立发生行为。“熟悉情况”是指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双方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和特征、其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态相当熟悉。自愿购买者是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购买。该购买者既不过分急于也不准备按任意价格购买。该购买者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期望,而不是根据无法证实或预料其存在的假想的或假设的市场进行购买的。假设的购买者不会支付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目前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业主包括在市场的组成者中。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的知识和估计,也反映了与市场参与者相关的各种因素。国际会计准则同时规定了不宜适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情况。当会计人员不能持续可靠地确定公允价值时,就不能采用,比如相关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不存在了,无法获得公允价格。我国没有这样的规定,值得借鉴,因为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并不是很强,同时房地产交易市场不是很成熟。 关于成本模式,国内外没有多大差异,即按照成本减去折旧或者减值后计量。我国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公允价值模式不能转为成本模式,国际会计准则认为从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不大可能导致更恰当的列报。既然不能导致更恰当的列报,也就是会带来会计造假,所以有必要限制。这一部分是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很重要的部分,和国外比较,我国缺少更详细的诠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转换条件类似,值得注意的是成本模式下和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即对公允价值模式下的重估价值和初始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的处理,和成本模式下的差额处理。 成本模式下,国内外准则相同,转换前后账面价值不变。我国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种规定,减少了虚增利润来粉饰报表的机会,因为把高估部分计入所有者权益,不走收益表。 国际会计准则认为在自用房地产成为按公允价值的投资性房地产之前,企业应持续地对该项房地产计提折旧并确认发生的任何减值损失。企业应在用途改变之日,对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核算的该项房地产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中价值重估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房地产账面金额的任何减少额均应在当期净损益中确认。但是,如果重估盈余中包括了该项房地产的重估金额,则减少的金额应冲减重估盈余,我国会计准则没有考虑重估盈余和重估金额差额部分处理问题。对于账面金额的增加额部分,我国直接计入权益,但是国际会计准则做了细分。对于增加额中相当于转回以前该项房地产的减值损失的部分,应在当期净损益中确认,增加额的任何余额应直接贷记作为权益的重估盈余。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国内外没有很大差异,当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不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就应当终止确认,同时,把处置收入与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国际会计准则提到了应收对价,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所产生的应收对价,初始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尤其是,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付款额延期支付,则收到的对价初始应按与现金价格相等的金额予以确认。对价的名义金额和与现金价格相等的金额的之间的差额,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以考虑了应收款的实际收益率因素的时间比例为基础确认为利息收入,我国没有提到,值得注意这里的差额不是确认为损益或者营业收入,而是确认为利息收入。 六、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这里国内外都提到了公允价值模式和成本模式,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与方法,以及公允价值的变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国外会计准则并且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企业还应披露当期期初和期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账面金额的调节,分别披露由购置所导致的增值和由资本化后续支出所导致的增值; 采用企业合并方式购置所导致的增值;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汇兑差额,转换等情况。对于成本模式,我国规定披露成本模式下的折旧,摊销,减值准备的计提等,国际会计准则除具体规定了折旧的年限,折旧率,摊销额等,还要求披露当期期初和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金额的调节。我们尤其注意国际会计准则过渡性规定,我国没有涉及,由于我国以前没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首次采用所以有必要借鉴。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逐步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尤其体现在公允价值上,我国以前没有正式写进过会计准则,除了98年在非货币性交易和在债务重组里运用过(但是后来就废除了),现在又在投资性房地产等多项会计准则中运用,并且出现在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2条中,这说明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尤其是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为公允价值衡量提供了基础。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又充分考虑了我国目前经,比如对公允价值的保守运用,这里充分考虑了我国的企业体制,经济发展,公司治理,以及文化法律的概念会计环境。 参考文献:[1]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 .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 .北京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沈小平.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财会研究, 2006/01 [4]王鹏才.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财会月刊,2006/02 [5]王乐锦 .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意义及特征.会计研究 2006/05

122 评论(8)

玉米大叉叉

企业会计利润的准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汇缴结果的计算。在日常税收管理特别是申报审核过程中,运用财务会计报表对重点科目及其科目(项目)之间进行逻辑分析,可以初步判断企业纳税是否正常,查出税收管理风险点线索。一、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特点房地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回收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其财务报表所显示的信息与常规信息相比,往往在理解判断上让人产生较大的偏差。因此对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解读不能完全拘泥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的常规方法。相对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局限性表现在:1、大量预收账款导致短期负债剧增,影响了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判断。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是以定金或首付款等形式预收部分房款,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由于房地产企业从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到正式销售开发产品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导致预收账款长期挂账,形成了企业名义上的长期负债,进而造成资产负债率较高,影响了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判断。2、开发成本准确计量和分摊难度较大,影响了对企业真实资产总量的判断。一般来说,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时间跨度大,加之不确定、不可比等复杂因素的存在,开发成本准确计量和分摊难度较大,直接影响到企业会计利润的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不但如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由于开发规模、开发周期、资金状况、政策理解、核算水平等的不同,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成本核算周期等在企业间差异也较大。有些企业开发项目虽已完工,但由于资金紧张不能按期支付给施工配套单位工程款,使得很多应及时进入开发成本核算的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列支,开发成本也就不能及时转为开发产品,导致企业的开发产品账面数与实际数有较大出入。3、期间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了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判断。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决算、大量预收账款未转销售收入前将出现巨额亏损,特别是对于连续开发和滚动开发的企业,很难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出企业真实的盈利水平,就势必影响到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反映和主观判断。二、如何对资产负债表进行税收风险解析1、货币资金科目分析。如期末余额较大,则要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预计利润结合进行分析,如存在货币资金的增加额乘以预计毛利率小于当期申报的预计利润的现象,要对企业的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实,是否存在收取预售房款未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记账,少申报预计利润,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对账单,查阅是否存在货币资金已支出未入账的情况,并查明该项支出是否属于实质性的关联企业。如期末余额较小,要分析是否可能存在货币资金不入账的情况。应当要求企业提供银行对账单与企业银行存款明细账相核对,是否存在资金转出不入账,不记在其它应收款等往来科目,而放在银行未达账项中。另外也可以突击实地盘点企业的库存现金数并与现金日记账账面数核对,如相差较大,应当分析具体原因,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情况。2、应收账款科目分析。由于近几年房地产行业进入卖方市场,房地产产品供不应求,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甚至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就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交清,所以房地产企业应收账款科目一般余额比较小,应当对房地产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明细分析,如期末应收账款明细科目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则应重点分析,防止企业将收到的预收款放在应收账款科目,而不放在预收账款科目,需要通过分析相应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分析判别真假,是否存在逃避预交企业所得税行为。3、其它应收款科目分析。一般来说,此科目期末金额不大,应认真分析明细。如发现期末余额较大及本期业务发生频繁和发生额较大的往来,要审核业务发生的时间、往来的性质以及是彼此间是否属于关联企业,要防止部分资金宽裕的房地产企业将闲散资金无偿对外拆借给其关联企业,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不按关联企业之间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计提利息收入。4、存货科目分析。此科目主要反映期末完工开发产品和期末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情况。期末完工产品的余额一般是与预收账款科目有对应关系的。由于目前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必须达到一定完工程度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于需要投入资本比较大,建筑商也需要及时按照工程进度与房地产企业开票结算工程款,所以房地产企业期末完工产品的余额一般是与预收账款科目有对应关系的,存货金额应当与预收账款金额保持一定比例的正相关关系。如果远小于预收账款期末金额,则有可能存在收入成本费用不配比的现象,存在前期多结转销售成本的可能。这时要分析企业开发产品总成本、单位面积的开发成本等计算方法和分摊依据,是否将土地出让金、前期工程配套费等一次性计入前期成本。有的房地产公司结转销售成本时,不按税务规定的成本结转方法进行结转而是按成片开发的综合毛利率进行结转,就可能出现门面房在前期销售时多结转了成本;如果期末存货金额远大于预收账款期末金额,则有可能存在预收款项不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而通过其他科目核算的可能。同时在审核存货科目时,还应注意将完工开发产品的贷方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进行比对,两者应当相等,如大于则有可能存在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债、赠送等未视同销售的情况。5、固定资产科目分析。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数,相对于企业的注册资本、开发规模来说,金额不会很大。如金额较大,应当分析其具体明细。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汽车、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内容。房地产企业与其他工业企业相比,具有开发周期长的特点,但流动性也相对大一些。一个楼盘开发结束后,就转到下一个地方开发,所以办公用房一般都采取租赁方式。有些开发时间长的房地产公司也可能有办公用房如售楼处和样品房等,但按照税收规定,建设售楼处时其成本必须单独核算,否则应当视为开发产品而不作为固定资产来处理。根据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特点来说,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般不会是同一家公司,因而,固定资产明细账上一般不应当有工程机械等设备。如发现则需多加审核相关手续并实地盘点以辩别其真伪。有些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筑公司将购买的机械设备发票放在房地产公司入账,少开具建筑业发票以达到少缴营业税及附加的目的。6、短期借款科目分析。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投入资金量大,一般都有银行借款。对于短期借款科目的审核应重点围绕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是否有将预收款以借款的名义记入短期借款科目,逃避预交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企业短期借款为整数,而且以万元为单位。分析中如发现企业短期借款金额准确到千位以下,则应重点审核短期借款记录是否真实、规范,是否存在将预收合同外的购房款因公司经营需要转入账内运营,而计入该科目。二是对于金额比较大的借款,要认真分析借款的金额和付息方式。特别是向个人或非金融单位的借款,更要认真审核其借款合同的真假。对于由于借款利率超过基准利率而列支的利息,应不允许税前列支。要认真分析企业与借款方是否有存在关联关系,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的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7、其它应付款科目分析。一般来说,此科目期末金额不大,此科目如期末金额较大,应认真分析明细。一是看其它应付款是否核算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对于关联企业的往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房产企业将向关联企业的借款放在此科目里并计提利息在税前列支。需要审查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的标准,计提利息的利率是否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二是看其它应付款是否核算代其它部门收取的税费。房地产公司代其它部门收取的税费也一般放在此科目核算,要分析收取税费时,谁开具收据以及分析是否属于房价的组成部分。如果属于房价的组成部分及由房地产公司领取的收据自已开具,则此部分需确认为收入。三是需要分析其它应付款是否存在长期应付未付的情况。如有些房地产公司为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签订假的施工合同,由房地产公司支付营业税金及附加,让建筑公司多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入账。由于业务虚假,相关应付的款项自然是长期挂账。四是部分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为了达到双方少缴相关税费的目的,房屋的真实成交价往往高于开票价,其差额部分房产公司往往以收据形式收取,在房地产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时,以借款或集资款的名义,计入此科目。8、预收账款科目分析。此科目是房地产行业最为敏感的涉税科目。需要与存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企业所得税等科目一起综合分析。这几个会计科目之间都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在分析中,一是要通过预收账款明细账以及相应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付款方式,分析判别主营业务收入应当确认的时间。二是要将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科目数据与企业申报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收到的预收款是否及时足额预交了企业所得税。具体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科目本期增加额乘以预计计税毛利率后的金额,与企业申报表中预收账款纳税调增金额减去预收账款纳税调减金额后的余额进行比对,两者金额应该一致。9、资本公积科目分析。要将年初数与期末数进行比较,如增加较多,则应当分析增加的原因,是否属于债务重组所得。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需要向银行融资。有些企业为了降低账面上的资产负债率以便于向银行贷款,由总公司出一放弃债权的文书后,直接将向总公司的借款转增资本公积。三、如何结合风险分析解读损益表中的重点科目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分析。分析已出售开发产品是否及时结转销售收入。一般的房地产公司都会尽可能推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间,其确认的依据和金额与开具的正式房屋销售发票的金额一般是相等的。大部分房地产公司对确认收入时间的理解是必须开具正式房屋销售发票时才确认,开具发票前取得的收入只算是预收款。对照2009年新31号文件精神,房地产公司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分很多情况,需要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方式及购房户的购销合同内容等进行认真分析。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分析。此科目可能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被人为加大或提前。对于连续开发或滚动开发的房地产企业,较多房地产企业不按照收入成本配比原则,不能分项目、分开发类型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从而导致前期开发项目的利润人为调低,无法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均衡入库。在进行营业成本分析时,需要结合该企业的测绘报告上的总开发面积、已完工面积、已售面积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约各占房地产成本的30%左右。土地成本分析时要查看其分摊的方法和依据。特别是分析单位面积的建筑安装成本时,要结合当地同时期、同房型、同地段的平均水平来认真比较。有些企业的单位面积建筑安装成本偏高的话,则要结合建筑常规深挖成本偏高的原因。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分析。此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和预收账款科目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从理论上测算,主营业务收入及预收账款当期的增加额乘以5%的营业税税率,加上当年实际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和地方综合规费,此金额应与申报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基本相等。如相差较大,应当分析原因,有无人为加大税金及附加的行为。4、主营业务利润科目分析。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是比较高的,要根据国家公布的房地产行业利润参考值,并结合同时期、同地段其它房地产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判断评估企业的毛利率是否合理?5、期间费用科目分析。管理费用过高过低都可能存在问题,过高了可能有虚列支出的情况,需对大额支出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和其业务的真实性。管理费用过低了也有可能企业将前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全部计入了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而没有单独归集此部分费用。对于财务费用,要结合借款的对象分析利息支出的合理性。要注意有些企业一方面向银行等单位大量借款支付高额利息,另一方面又将自已的资金无偿供关联企业使用不计利息收入。6、营业外收入科目分析。一是分析代收契税等手续费用是否准确记录。现在一般地方政府都将需收取的契税等费用委托房地产公司在收取房款时一并收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部分房地产公司都将此返还的手续费计入了小金库,瞒报了此部分收入。二是分析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和其他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项目是否属于视同销售应当确认的范围。

194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