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夕夕1976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不仅可以维护财经纪律和社会经济秩序,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也起到重要作用。《规范》第四章在明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权的基础上,提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内部的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更好地为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同时,对国家监督、社会监督问题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本节仅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进行表述。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就是说,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尽管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不能理解为会计监督仅仅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事情,单位领导应当积极支持和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好会计监督职权。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依据
《规范》第七十四条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作了规定。主要包括:(1)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如财政、税收、金融、外汇、价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准则》等。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上述内容体现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不仅要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还应对单位内部的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以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三、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是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第七十五条在重申《会计法》关于对原始凭证审核监督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监督程序和要求作出了相应规定。其基本要求是:
(一)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和监督
《规范》在第七十五条中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是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监督要求的规定。所谓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表述的事项与实际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所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所表述的事项与经济业务相符,但经济业务本身不符合法规制度的规定。如一张购货发票所表述的购货与实际数量不符,或者发票上的购货单价、金额被涂改,与实际单价、金额不符,这张购货发票是不真实的原始凭证;如果这张购货发票本身手续齐全,与验货情况相符,但所购买的货物属于需要经过一定批准手续的商品而未办理批准手续,这张购货发票就是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规范》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责任、也有权不予办理。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的是记录错误,有的是故意歪曲事实、弄虚作假等等。会计人员通过审核监督原始凭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项措施,制止、纠正和揭露经济业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单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打下基础。
(二)对原始凭证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和监督
《规范》在第七十五条中同时规定:“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这是对原始凭证准确性、完整性审核监督的具体要求。作为记账依据的原始凭证,不仅必须真实合法,而且必须准确和完整。所谓不准确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没有准确地表述经济活动真相,或在文字上、数字记录上发生差错等;所谓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上的文字说明、有关数字没有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齐全。这类原始凭证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在填写工作上的差错或疏忽造成的,只要退还经办人员改正记录或补充记录,仍可以作为记账的依据。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确保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是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会计监督的重要环节。大量的会计事务都是从审核原始凭证开始的。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是否认真,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和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
四、对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监督
《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第七十八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这是对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监督问题作出地规定。
会计账簿是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是了解一个单位全面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依据;而财务报告是反映一个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会计法》和《规范》都规定,财务报告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这是表明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认真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报告,审核监督账簿和报表的各项内容,确保账簿记录和财务报告的真实、全面,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会计监督的内容。
五、对财产物资的监督
《规范》第七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这是对财产物资监督的规定。
账实、账款、账账相符,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的重要措施。《规范》强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从其业务特点出发,加强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具体要求是:
(1)各单位要建立账簿、实物、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账账、账款、账实相符。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会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作出处理。发生账实不符的现象是常见的,但形成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工作上的差错,有的是由于生产技术上或经营管理上的问题,有的来自自然界的影响,有的是由于违法分子作案引起的。对于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会计人员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有些问题可以直接处理,如一些合理的物资损耗等,只要在规定的损耗标准和范围内,会计人员可以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而对超出会计人员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如因管理不善发生大量盘盈盘亏等,会计人员无法对这些问题直接作出处理,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要求查明原因,作出妥善处理,以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完整。
六、对财务收支的监督
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关键内容。由于财务收支活动是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问题的焦点,因此对财务收支的监督也是会计监督中难度较大、问题较多、矛盾较集中的环节。《会计法》第十九条和《规范》第七十九条对财务收支监督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认为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5)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另外,《规范》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以及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实行监督作出了规定。
小xiao贱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是指会计具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利用会计反映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使之达到预期目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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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紫色的射手
会计对于社会经济越来越必要和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较好地满足了人类社会日益增长的“自控”与“外控”的需要。自控是指对自己行为进行约束,力图使本单位取得最大的效益;外控是指集体对个体行为的管理,从而保证个体行为真正服务于总体目标的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这种自控与外控就显得更为必要和重要。无论自控或外控,都依赖于一个有效的传导装置。这个传导装置的建立与运行,必须与自控、外控的要求相适应。在古往今来的经济中,这种传导装置的最佳角色一直是会计。会计通过其特有的功能枣提供综合经济信息,较好地满足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无时不生、无处不在而且越来越复杂重要的自控与外控的各种需要。会计具有如此旺盛生命力的原因可能就在这里了。会计这种特定不可替代的功用,提供综合经济信息满足经济活动自控与外控的需要,正是我们考察会计监督职能的出发点。一部会计发展史,正是不断提供综合经济信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活动(总体与个体)自控与外控需要的历史。现代会计以其特有的系统、全面、及时、规范的货币性经济信息,有效地保证着广泛存在于现代经济中的个体经济活动“自控”职能和总体经济活动“外控”职能的实现。前者,表现为会计信息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引导、制约;后者,表现为会计信息对企业管理乃至宏观管理的保证、促进。我们把两者概括为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基本形式。据此认为,会计监督表现为在会计工作中对经济行为的引导力、制约力和对管理的保证力、促进力。这是会计监督的基本含义。会计监督含义如是概括,比较符合会计发展的历史。按世界管理史权威专家提供的资料,公元前5000年苏美尔文化中反映的存贷记录可算是已被发现的人类最早会计文献。这种存贷记录,当时主要用于:(1) 祭司向祭司长报告自己经管捐税实物的情况,祭司长借以考核各祭司的工作业绩;(2)祭司分析收取各种捐税情况,看自己是否完成任务,并在随时都可能变动工作的情况下,能使自己经管的工作顺利地移交给继任祭司。这种存货记录,对祭司的“自控”和祭司长的“外控”是多么必要和需要。可以这样说,没有会计,古代苏美尔人就难以建立起巨大的、严密的、可以真正称为城市的社会组织。这是会计监督的滥觞。以后的会计为了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兵工厂的这两位负责人每隔几个月就在一起核对他们的日记账和分类帐,以便确定有没有错误。每年9月结算分类帐,每种帐户分开记录,其余额转入新的分类帐簿中。老帐簿则送到财务办公室审核。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今天已非常熟悉和流行的会计控制制度。1717年,伦敦会计教师托马斯·瓦茨写了一篇《成为一个商人的正确方法》的论文,告诉人们复式簿记在防止偷盗和不精确、不恰当方面是最有效的,鼓励商人经商前必须熟悉这门技术。这位先人实质上已领悟到了会计监督的客观存在。世界范围内最早(1800年)把科学管理完整应用于制造业的工厂之一,是英国博尔顿枣瓦特父子公司索霍铸工厂。它有一套很详细的会计制度:用单式簿记记载原料的成本;按部门计入成本分类帐,并记载成品库存帐。该厂的管理当局用这些资料来发现浪费和效率低下情况,计算每项工作的工人工资,计算每部发动机成本,计算生产变化的结果,并确定以成果为依据的新工资。我们在会计跻身于管理创造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事例中,直接看到了会计监督的基本内涵:对经济行为的引导、制约及对管理的保证、促进。当然,我们更看到:会计监督离不开会计信息的作用,而会计信息的生成及作用,显然又离不开会计核算职能的作用。在会计发展历史上,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是互为表里的。没有会计核算,监督就成了“空中楼阁”;离开了会计监督,会计核算将陷于盲目性,而且其一系列创造性发展也将得不到合理的解释。美国著名会计学家Charles T· Horngren把与财务分离的会计,非常恰当地比作:(1)领航员。没有它,船只就可能触礁或迷失方向;(2)最高领域的管家。通过积累资料和向各级主管人员报告情况来完成;(3)所有经理的助手。通过引起经理们对问题的注意以及协助经理解决问题等工作完成。显然,这些作用已超出了正常核算的范围,是会计核算职能作用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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