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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青岛赵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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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的 随着会计制度的日趋完善,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作为一名在校的会计专业学生,为了顺应社会的要求,加强社会竞争力,也应该注重培养自身的素质,培养较强的会计工作的操作能力。 实习是每一个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一个月我的实习单位是xx省xxxxxx有限公司。 二,实习内容按照计划安排,从出纳开始,从每个会计及出纳四天,因为每个会计及出纳所管理的业务均不相同,由次来了解整个会计工作的流程。由于在大二两个学期的期末均做过会计模拟实训,所以自我感觉对于出纳日常使用的单据并不陌生,可到了实际操作中才发现并不容易,刚开开始时更是错误百出。别人一提起出纳就想到是跑银行的。其实跑银行只是出纳的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和出纳聊天的时候得知原来跑银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除了熟知每项业务要怎么和银行打交道以外还要有吃苦的精神。而且,出纳的业务比较繁琐,还要保管现金、支票和收据等等,所以需要非常细心,对于比较粗心的我来说,这也是非常有必要学习的。 几天过后在出纳的指导下,我对单据的填制熟悉了很多。接下来的就是跟随分管各类业务的会计员,观察各个会计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开始翻看会计凭证,刚开始时觉得各个会计分录觉得这些分录很简单,甚至简单过在学校做的一些业务题,后来发现我想错了,拿在手里的记帐凭证真正有价值的是附在凭证后的原始凭证,这些原始凭证在学校里是肯定看不到的。通过这些原始凭证可以更清楚的了解各个业务发生的细节。还有在学校实训时各个程序都是通过手工来完成,而公司财务部则实现了电算化,计算机代替了大部分的手工工作。手工会计和电算化会计之间的距离在翻看凭证的过程中很好的解决了。翻看了公司一整个月的会计凭证之后便尝试着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进入用友录入记帐凭证的界面,先按此笔业务录入简明而清楚的摘要,然后按会计分录选会计科目,并在相应的会计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录入金额,最后在检查各个要素准确无误后,按下保存并打印出记帐凭证和相应的原始凭证钉在一起。这便是电算化会计制作记帐凭证的程序,和手工会计有不小的区别,亲手操作过后对于各个会计科目有了更加深刻而全面的了解,并且对于我把书本知识和实践的结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整个过程赵会计给了我很大的帮助,给了我很多实际操作的机会,因为财务部日常工作繁忙有序,能给我这样一个新手操作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最后翻看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报表。因为我刚刚大二对于会计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完善,在赵会计的建议下,我的会计实习工作便到此为止。 三.实习总结和体会经过这些天的实习,使我对会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熟悉会计工作的流程,更重要的是深刻体会到手工做帐和电算化会计的不同。在取得实效的同时,我也在实习过程中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总结了以下几点:专业方面,首先,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思维能力,具备诚实守信等端正的职业操守和敬业态度,这是会计工作岗位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其次,作为一个会计人员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会计工作是一门很精准的工作,要求会计人员要准确的核算每一项指标,牢记每一条税法,正确使用每一个公式。再次,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平和的心态。用积极的心态处理日常遇到的难题人际交往方面:刚来财务部时,发现财务部的会计都比我大很多,我心里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和这些会计相处好,毕竟这直接影响到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是否能有所收获。事实上财务部的会计们都非常的照顾我,期中有段时间由于我自己的些许原因,对实习工作失去了信心和激情,甚至想到了退出,是财务部的会计给了我长辈般的建议和劝导,让我最终顺利完成了实习。由此,对于工作过程中和同事及领导的相处,我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一次的实习虽然时间短暂, 虽然接触到的工作很浅,但是依然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和经验,这些都是书本上无法得来的。通过实习,我们能够更好的了解自己的不足,了解会计工作的本质,了解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能够让我更早的为自己做好职业规划。同时也对财务部的领导和会计对我这段时间的关心和指导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青岛赵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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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芬芳2008

X公司在某开发区征了300亩地建造厂房,总计支出14,41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4,500万元,另外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耕地占用税、耕地复垦费、契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等630万元,厂房建造工程9,000万元,道路60工程万元,围墙工程20万元,喷泉假山景观工程100万元,树木绿化工程100万元;厂房有效占地160亩,其它为厂区道路、绿化带、围墙和露天广场占地。对这些支出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财务人员发生了争议。 1、张会计认为,应当将上述支出全部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下的“房屋类”明细科目14,410万元,按照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费。 2、王会计认为,应当将上述支出中的土地出让价款4,50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按照土地使用权年限进行摊销;剩余9,910万元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下的“房屋类”明细科目,按照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费。 3、李会计认为,应当将上述支出中的土地出让价款4,500万元和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耕地占用税、耕地复垦费、契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等630万元,合计513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按照土地使用权年限进行摊销;剩余9280万元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下的“房屋类”明细科目,按照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费。 4、赵会计认为,赞同李会计对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但建议应当将剩余9280万元在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下的“房屋类”明细科目9,000万元、“道路”60万元、“围墙”20万元、“喷泉假山”100万元、“树木”100万元。对房屋、道路、围墙、喷泉假山、树木按照不同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费。 5、田会计认为,同意赵会计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道路、围墙、喷泉假山等工程的会计处理,但认为赵会计将树木绿化成本100万元单列为“固定资产-树木”科目并按照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费的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鉴于该企业系工业加工企业,虽然响应政府号召为创建园林式工厂植树绿化支出100万元,但该支出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建议按照现行通行的做法将该树木绿化工程支出100万元在工程完工后列入或通过长期待摊列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相关思考 1、《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房产价值构成的差异: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亦明确规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目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在“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中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由此可见,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在《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中不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由此会导致实施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额前者高于后者,如采纳张会计的观点比王会计的观点导致企业每年多交纳房产税:(原值14,410万元-原值9,910万元)×80%×1.2%=43.2万元。显然,如因执行会计标准的不同而导致企业房产税税负的不同有失税法的公平原则,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实行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原值构成做出统一明确的新规定,以确保税法的公平原则。当然,目前非上市公司只能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其适应的一种会计标准执行。 2、《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因此李会计认为,企业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相关税费630万元应当计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 而王会计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在建工程”科目的账务处理中指出“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P68页)指出“征地费是指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发生的青苗补偿费、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费等。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那么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除土地出让金以外的其他税费是否计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的讲解中并未提及。《企业会计制度》(P21页)规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因此王会计认为,企业支付的除土地出让金以外的其他税费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不计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 由此可见,上述王会计的观点比李会计的观点会导致企业“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少计列630万元,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多计列630万元。当然,由此会导致企业在房屋使用期内每年交纳房产税的差异:630万元×80%×1.2%=6.048万元。 3、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会计将厂房与道路、围墙、树木绿化等工程成本统一计入了“固定资产”科目下的“房屋类”明细科目,加大了房屋的原值,造成企业多计算交纳房产税,如按上述李会计的观点比赵会计的观点造成企业每年多交纳房产税:(原值9280万元-原值9,000万元)×80%×1.2%=2.688万元。 4、工业企业在建造厂房的过程中须按照园林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植树、植草等绿化工程,以净化和美化环境。该植物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和企业建造的喷泉假山景观的作用类似,虽系公益性生物资产,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指出其规范的是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和水产业企业的生物资产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并不规范工业企业的植树绿化工程支出。在现实中一般工商企业的植树绿化工程支出在企业建造厂房中发生时多数企业计入了在“建工程”即厂房的价值,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那么,您认为,田会计的观点如何呢? 总之,目前企业会计人员处在新旧会计标准的并存、更替、变化期。上述三种会计标准在现实中并存,虽某一企业只能按照相关规定择一执行,但一些会计人员既未完全忘记老标准,又未吃透新准则,在实际处理中职业判断发生了混乱,导致房屋价值构成存在差异,不仅影响企业交纳的房产税税额,而且影响企业的房屋折旧费计提额,进而影响企业的其他相关经济指标的正确反映。那么,您认为企业在征地、建造厂房的过程中发生的上述支出,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既合规又有利呢?国家财税部门是否有必要进一步统一规范房屋价值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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