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qing829
企业合并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并购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并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权的控制的合并;二是指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权,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合并,合并后实体的哪一方都不能认为是并购企业。前者是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净资产,它和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存货等交易没什么区别,这时在会计处理上采用的方法,称为购买法。后者不承认企业合并是购买行为,因为合并不需要任何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流出资产,它是经济资源的联合,这时在会计处理上采用的方法,称为权益联合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采用购买法会使并购企业的盈利水平下降。这是因为:(1)购买法以被并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当被并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需要确认商誉并予以摊销,加上较高的折旧费用,导致合并利润下降。(2)运用购买法时,只能将合并日后被并企业的收益计人并购企业,而合并日前被并企业的收益不能并入,从而影响并购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3)购买法通常采用现金和其他资产或负债等形式来收购被并企业,这样就使并购方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如果以举债方式收购被并企业,则会同时增加资产和负债,而负债的增加又会增加利息费用,也使利润减少。因此,仅从会计报表信息看,购买法对并购企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而采用权益联合法会迅速增加企业的利润。因为:(1)按照权益联合法,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均按账面价值计量,不考虑公允价值,也不确认商誉,而一般情况下账面价值又低于公允价值,这样就有可能产生未实现损益。并购方若对外出售这些资产,就能马上获得收益;即使不出售,也可以较低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摊销,从而使利润增加。(2)权益联合法下,不管是在年初还是在年中合并,其合并利润中都包括被并企业在合并时整个会计年度的利润,这样并购方的利润会迅速增加。由此可见,权益联合法对并购企业的利润产生了有利的影响。但这种收益的增长并不是由企业的经营活动引起的,而是靠会计处理来实现的。另外,企业盈利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每股收益(EPS)的高低,而每股收益的高低也会影响其股票价格,一旦虚增的利润及每股收益被识破,则必然会引起股价的大幅下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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