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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会计考试要学习哪几种税法?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税法包括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和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2.税法部分在考试中占有多少分值比例?
第四章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共占有20分左右的分值,考点总数31个,有新增考点,增值税命制大题可能性在90%以上,消费税将与增值税结合命制题目。
第五章在初级考试共占有15分左右的分值,考点总数33个,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涉及大题的可能性为50%。
第六章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共占有15分左右的分值,考点总数34个,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流转相关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其他小税种一般不涉及大题;资源税可以与增值税结合,关税可以与增值税、消费税结合出现在大题中。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共占有5分左右,10个考点,教材内容有变化,通常不考大题。
整体来看,初级会计考试税法部分在《经济法基础》考试中共占有55分左右,涉及大小108个知识考点,可以说占据着半壁江山,因此各位初级会计考生一定要引起重视。祝愿各位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上岸。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干货,备考技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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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一般情况下按照下述计算公式计征: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从量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公式一: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公式二: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上述公式一只是说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和“出口关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计算中并无多大用处。实际计算中常用公式二。三、应征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扩展资料:关税计算注意事项: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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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税法包括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和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总体来说,只要掌握好方法,难度并不大。
第四章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共占有20分左右的分值,考点总数31个,有新增考点,增值税命制出题可能性在90%以上,消费税将与增值税结合命制题目。
第五章在初级会计考试共占有15分左右的分值,考点总数33个,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涉及大题的可能性为50%。
第六章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共占有15分左右的分值,考点总数34个,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流转相关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其他小税种一般不涉及大题;资源税可以与增值税结合,关税可以与增值税、消费税结合出现在大题中。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在初级会计考试中共占有5分左右,10个考点,教材内容有变化,通常不考大题。
整体来看,税法部分在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中共占有55分左右,涉及大小108个知识考点,可以说占据着半壁江山,因此各位初级会计考生一定要引起重视。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相关内容,小编会及时关注并且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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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减免,是减征关税和免征关税的简称,是海关全部或部分免除应税货品纳税人的关税给付义务的一种行政措施。以下为大家介绍下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中关于关税减免主要包括哪些类型。关税减免主要类型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1、法定减免法定减免是指根据《海关法》和《关税条例》列明予以减免的,如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货物、物品,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口的原材料等;《海关法》规定的法定减免有六种货物、物品:(1)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3)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4)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5)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2、特定减免特定减免是按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给予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它依法给予关税减免优惠的进出口货物以减免关税优惠;3、临时减免临时减免是国家根据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行情变化,确定对某一类和几种商品在一定时限内临时降低或取消关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已实行减免税的项目有:(1)科教用品。(2)残疾人专用品。(3)小轿车和轻型客车国产化。(4)救灾物资。(5)三资企业。(6)内资项目。(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8)加工贸易设备。综上所述关税减免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调节手段,它是贯彻国家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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