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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叶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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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何审计应付账款暂估款?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审计方法有哪些?注册会计师对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审计应主要关注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审计应注意的其他事项有哪些?

应付账款含义

应付账款是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贷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在审计实务中,一些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有较大比例的暂估款,而应付账款暂估款与非暂估款有较大的不同,一般的应付账款审计方法有时候不能满足审计暂估款的需要。对此,本文从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三方面对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审计做出详细介绍。

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形成

存货暂估入库形成应付账款暂估款就是在存货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的情况下产生的,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如果发票尚未收到,企业应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等)暂估入账。

由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在次月末再将暂估款冲回,待收到发票后按正常存货入账。

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审计方法

注册会计师对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审计应主要关注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在风险导向审计下,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各个重要环节,需要了解其内部控制之后,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即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较好的内部控制会在很大程序上减少被审计单位错报的风险,同时也可相对减少实质性程序的范围。但由于各单位内部控制的情况不一,本文主要以实质性程序来介绍应付账款暂估款的审计方法。

1.确定被审计单位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被审计单位未按照常规的存货的暂估账务处理方法进行入账,或采用较异常的财务处理方式,审计人员应确定该处理方法是否合规,如不合规是否需要做审计调整或考虑是否存在其他的审计风险。

2.取得应付账款暂估款的明细表,明细表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存货名称和规格、入库日期、入库单编号、数量、单价、暂估金额、出库日期等。

(1)分别对每个字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合理性或合规性。比如筛查同一存货,可以检查不同入库日期的单价是否存在异常波动,也可以检查入库日期是否存在集中在几天的情况,还可以比较暂估单价与合同协议价格、或当月或近期同类商品的采购价格等。通过筛查各个字段,可以为之后的审计提供相应线索。

(2)在实务中,审计人员也可以在信赖被审计单位ERP系统的情况下,直接从系统导出入库明细表,开票明细表等,两者进行交叉比对,并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表格进行核对,以确定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3)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可以抽查原始单据,比如采购合同、送货单、入库单、验收单、领用单等,以确定是否发现异常情况。

3.分析每月应付暂估或存货暂估金额的变动趋势是否有异常。一般来说,企业每月都会有一部分暂估金额入账,而且该趋势一般会比较稳定,如果出现个别月份暂估金额变动较大,或有异常的波动,则需要关注截止日特别是年末和异常日应付暂估金额的合理性。

4.函证应付账款暂估金额。一般情况下,对于应付账款的函证只函证非暂估金额,该部分是被审计单位与供应商日常对账的重点,对该部分的函证也可以取得比较满意的回函结果。但如果被审计单位应付暂估金额较大或应付暂估存在较大的错报风险,函证也是一个有效的审计方法。

在函证过程中,可以将各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分为暂估金额和非暂估金额,也可以按照本期支付金额,本期开票金额,期末未开票金额或数量来函证。由于第二种方式工作量较大,可能回函的.结果不太理想,在实务中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采用何种函证方式。

由于结算单价存在差异,暂估金额不代表真正的结算金额,供应商可能回函不符,但函证的目的并不是回函相符,而是证明账面金额是否合理公允,如果回函的差异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是可以接受的。

5.进行截止日期后审查。一方面可以抽取期末余额较大的应付暂估款,确定其期后发票是否已到,如取得可将暂估明细表中暂估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检查应付暂估期后付款的情况,进一步确定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6.盘点。如果应付暂估对应的已入库存货还没有领用,可以通过存货的盘点验证其真实性,在盘点过程中,还应关注存货的质量。

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关于应付账款暂估账龄的划分。存货暂估是由于发票未到而形成的,一般来说,次月就会收到发票,应付账款暂估则转为非暂估的应付账款,所以应付账款暂估的账龄一般为30天。但如果对于长期未到发票的存货来说,应付暂估款则会一直被暂估入账,一方面其账龄可按实际入库时间确定,另一方面应审查其发票长期未到的原因,或怀疑其真实性。

2.审计不同类型的被审计单位应关注的重点。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它们一般倾向于少计负债,多计利润,由于少计暂估应付账款,减少了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可以增加利润,审计时应关注少暂估应付账款的风险。而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避税的考虑,倾向于少计收入,多计费用,审计时应关注多暂估应付款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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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计工作可分为: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的项目审计和临时性事项审计。 1.《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项目审计工作流程 (1) 审计处根据主管院长审批的《年度审计计划》,并考虑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单项审计开展时间及审计人员。并提前3-5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 (2) 《审计通知》一般以送达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至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如需传真,审计人员应电话通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接收《内部审计通知》。 (3) 《审计通知》送达或传真至被审计单位后,审计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到达被审计单位后,让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内部审计通知签收薄》上签名确认。《审计通知》留被审计单位存档,审计人员将《内部审计通知签收薄》带回审计处留存。 (4) 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若需要学院(除被审计单位外)其他职能部门提供资料以协助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应开具《工作联系单》送交该部门,审计人员将协助提供部门的协助情况记载在《工作联系单回执》上,并交协助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审计人员应在“资料接收人”处签名确认,《工作联系单》留协助部门存档,《工作联系单回执》由审计处存档。 (5) 审计调查取证工作中,审计人员在针对具体事项收集证据时应编制《审计取证记录》,并将收集的证据作为《审计取证记录》的附件。《审计取证记录》应由被审计单位或出具证据的单位及人员签章确认,审计人员应在“取证人员签章”处签章确认。 (6) 审计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发出前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员进行讨论,争取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理解上达成共识。讨论时可将相应的《审计取证记录》作为依据资料供被审计单位查阅。 (7) 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打印成文后。向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应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出。被审计单位在接收到或应当接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回复》送至审计处,超过规定时间视同无异议。 (8) 审计人员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回复》,应根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回复》内容,考虑是否采纳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若采纳则考虑是否追加审计取证、修改审计报告等工作,若不采纳则应将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一并报送。 (9) 审计报告正式发送前,审计人员应登记《审计报告发文记录》,编制审计报告文号。装订审计报告,并向报告接收对象报送审计报告。在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审计人员应将《审计报告签收回执》同时送至接收者,并要求审计报告接收者在《审计报告签收回执》上签字确认。 (10) 审计报告正式发出后,审计人员应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记录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审计报告归档时,审计人员应按《审计档案》的要求如实、准确的填写审计档案封面及目录。填写完后交审计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归档。 2.临时性事项审计(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外审计项目) (1) 突发性事项审计(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外审计项目)是指:审计处在进行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项目审计时,因发现新的情况,认为应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学院其他部门因临时性或突发性事件,需要审计处进行审计的项目(如:离任审计)。 (2) 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外审计项目除了以下几项,其他流程均与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审计项相同。 A. 审计处在进行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项目审计时,因发现新的情况,认为应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由审计处处长填制《审计项目申请表》,报主管院长审批。 B. 党委组织部或学院其他部门因临时性或突发性事件,需要审计处进行审计的项目(如:离任审计等),由组织部下达授权通知书或有关部门填制《审计项目申请表》交审计处,由审计处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C. 审计处在充分考虑本部门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已审批的年度审计计划完成进度造成影响降低至最小时。提前3天向增加审计项目的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考虑到增加审计项目的特殊性、突发性,审计处也可于审计工作开始当天发出审计通知。 审计的主要程序流程可概括为几下几点: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 二、审计准备 三、审计实施 四、终结阶段 五、审计流程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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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期末应付帐款是否存在;2、确定期末应付帐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履行的偿还义务;3、确定应付帐款的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4、确定应付帐款期末余额是否正确;5、确定应付帐款的披露是否恰当。1.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注册会计师在对应付账款余额进行实质性测试时,通常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或自行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以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上应付账款的数额与其明细表是否相符。2.对应付账款明细余额进行分析并作必要的重新分类。审计人员应结合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对应付账款明细余额进行调查分析是否存在负数余额;是否将本应在 “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中核算的账项一并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如存在此类问题应作重新分类处理。3.函证应付账款。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连续委托审计的企业,且存在审计程序得到较充分实施时,对应付账款可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或主要依赖于分析性复核。在外勤审计工作日,应对回函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查明差异的原因,并作出调整。4.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是应付账款实质性测试程序的重要补充程序,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低估应付账款。在审查企业有无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时,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和采购人员,查阅资金预算、工作通告单和基建合同来进行。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上述程序发现某些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应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然后视其重要性决定是否建议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应的调整。5.抽取未能函证、期末余额变动较大以及函证未果的明细账户进行替代测试。6.检查应付账款是否已在会计报表及附注中得到恰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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