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纯佛雨
本年利润。
(1)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做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
(2)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入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
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
《公司法》第166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即公司的会计人员应当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须特别注意的是,由于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所以此处的“注册资本”并不等于“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
《公司法》第166条同时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也就是说,会计人员用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并不单纯是当年的利润,而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尚余的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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