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Yang1231
一、充分认识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一)服务贸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统计分析工作,加快建设促进体系,大力促进重点行业出口,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服务贸易更好更快的发展,努力实现2008年全国服务贸易总额增长20%的目标。(二)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服务贸易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发展服务贸易对于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发展服务贸易对提升当地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重大作用,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对发展服务贸易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发展服务贸易作为商务工作的重点,形成共同关注服务贸易发展、大力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提高服务贸易促进协调水平(三)充分发挥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的作用。发展服务贸易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服务贸易各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贯彻落实《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共同就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推动落实各项扶持鼓励政策。要切实发挥各部门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指导委员会中的作用,支持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发展壮大。在“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的建设中,要充分集成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四)健全地方服务贸易促进协调机制。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大力充实服务贸易工作机构的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加大工作力度,牵头成立由相关管理部门参加的服务贸易发展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服务贸易促进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五)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发达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探索建立服务贸易示范区。(六)提高服务贸易调查研究工作的水平。加强服务贸易理论研究,以及建立专业性研究机构的研究,与国际组织和国外服务贸易中介机构广泛建立联系,掌握国际国内服务贸易发展动态和趋势,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政策依据,为企业制订发展战略提供参考和帮助。商务部将就促进重点行业出口开展调研工作,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七)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建设。落实和完善各项培养服务贸易人才的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开展服务贸易人才培训,举办服务贸易综合知识、服务贸易统计等培训班,提高全国商务系统服务贸易工作人员和企业骨干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三、完善服务贸易扶持政策措施(八)研究制订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广泛调研,深入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行业、区域特点,尤其是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制订《服务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地的服务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九)研究制订扶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快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出台财税、金融、外汇、通关、商检、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为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各地要研究出台适合本地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资源向有优势的服务贸易出口行业集中。(十)培育重点出口企业。扶持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培育出口品牌,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目标市场国家(地区)的特点,重点分析有比较优势行业的自主出口品牌现状,研究制订扶持和推介措施,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发挥龙头骨干作用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贸易企业和企业集团。保护我国知名品牌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为自主出口品牌“走出去“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十一)促进专业人士服务出口。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推动我国具有优势的行业发展专业人士服务出口。逐步放宽对服务贸易从业人员出入境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境外开拓市场,从事相关服务,尤其是为中国在境外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华人提供服务。四、促进重点行业服务贸易发展(十二)研究制订服务贸易出口指导目录。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在制订技术进出口目录、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的基础上,有重点、分阶段、多形式地制定服务贸易重点行业出口目录。在继续扩大文化、技术贸易、软件和服务外包、旅游、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等领域出口的同时,积极开拓金融保险、体育、广告、咨询等领域的出口,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培育服务贸易出口新的增长点。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地的服务贸易出口指导目录,突出重点行业,抓住关键环节,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十三)开拓对外文化贸易。贯彻落实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的企业给予扶持。集成各地文化优势资源和政策优势,建设若干个中国文化出口基地。鼓励和支持各地文化类骨干企业参加中外大型国际展会,组织有国际竞争力和出口潜力的文化企业和项目赴海外推介,促进企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四)发展注册会计师服务出口。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7〕507号)。推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市场开放。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各类型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服务。在中国香港服务贸易洽谈会上举办“会计服务合作圆桌会议“。在第二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上举办会计师服务出口对口洽谈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赴北非和西亚国家和地区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十五)促进软件出口及服务外包。软件出口是服务外包发展的方向,要探索鼓励软件出口的政策措施,发展以软件为基础的信息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进一步完善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建设,定期召开基地工作会议,增强中央与地方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基地发展评估体系,指导基地做好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的促进工作,研究扶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资助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企业赴海外参展。积极促进动漫产品出口,对我国动漫产品出口进行全面研究,制订扶持动漫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十六)推动运输服务出口。深入研究中国运输服务贸易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索中国运输服务的发展方向,制订发展运输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鼓励中国企业更多地承运中国出口货物,提高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减少运输服务逆差。通过谈判,为企业争取有利的运输服务市场准入条件。(十七)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建设工作。加快制订出台《关于促进落实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营造加快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宏观环境,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发展。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国内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基地,在试点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十八)大力促进技术出口。研究技术出口促进政策,出台切实可行的技术出口鼓励措施,加强多双边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优势技术出口。五、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十九)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贯彻落实《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结合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最新进展与实践经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适时出台《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管理办法》。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统计的水平。加强与各部门在统计方面的合作,探索实施科学、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调查方法。(二十)开展重点行业和省市统计。强化分行业统计分析,完善文化贸易等专项统计,统筹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统计,定期发布软件出口、技术进出口和服务外包统计数据。开展分省市统计,定期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馈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报送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有关数据,加强统计分析,把握本地服务贸易发展动态,研究服务贸易发展对当地经济的影响。(二十一)建立统计分析体系。开展服务贸易运行监测与分析,完善统计分析指标,把握服务贸易总体动态,关注附属机构服务贸易发展状况,研究服务贸易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以及与相关产业的互动效应;开展双边服务贸易统计比较分析,把握国别(地区)市场状况。完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做好《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文化贸易统计快报》等的编撰工作,不定期发布服务贸易进出口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国别(地区)市场分析报告等。六、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二十二)研究制订鼓励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措施。提高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方面。要落实《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6]13号)。加强国内外调研,完善并落实《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技术进口贴息项目的审核工作;推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调整和细化,提高目录的可操作性。给予国家鼓励的进口商品信贷支持,推动重点技术进口企业利用优惠贷款进口先进技术。研究建立消化吸收再创新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研究制订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荐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参加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建立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二十三)完善技术贸易管理。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抓紧修订《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下放限制进出口技术的核准权限,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自由进口技术合同的登记程序。根据《中韩技术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办好“第五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七、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二十四)完善“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丰富网站内容,完善项目和企业数据库,实现网上项目对接;增加网站语言,进行网络互动,实现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充实各地“服务贸易指南网“子站的内容,加快信息更新,完成地方专栏建设,实现网站互动交流。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建成较为成熟的服务贸易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二十五)举办第二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在第一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成功举办国际论坛、研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大会内容,增加企业对口洽谈会,组织项目对接,举办服务贸易专业性展览展示。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扩大与国外服务贸易中介机构的联系,扩大大会的影响,逐步将中国服务贸易大会打造成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国服务贸易品牌展会。(二十六)提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国际化水平。协助指导文博会国际文化馆的招商招展工作,努力吸引欧美客户参展参观。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组织高峰论坛,扩大文博会国际影响力。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合作,帮助办好香港展区,借助香港的优势共同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各地要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展,参加高峰论坛,组织项目参加对口洽谈会。各驻外经商机构要帮助文博会开展海外招商推介工作,协助邀请海外客商参加文博会。(二十七)继续办好大连软件交易会。借助大连的区位优势和服务业国际化优势,积极开展国际推介,树立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为中国企业开拓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牵线搭桥。(二十八)办好第二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洽谈会采取展示、论坛(圆桌会议)和对口洽谈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包括服务贸易发展论坛、行业合作分论坛(圆桌会议)、地方重点领域分论坛(圆桌会议)以及企业对口洽谈等,涉及中医药服务贸易、会计服务、动漫产品和服务、文化贸易、工业设计、软件出口、服务外包、品牌设计和推广等多个领域。(二十九)创新服务贸易促进方式。探讨设立服务贸易促进机构从事服务贸易推广和促进工作。促进机构应密切与企业和各服务业行业的联系,选择重点行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依据不同行业特点,研究制订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八、加强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三十)加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力度。把握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机遇,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业开放,承接服务业转移,促进中国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引导外资合理有序流向服务贸易领域。着眼于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分阶段、有重点地扩大服务贸易进口。着重引进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先进适用技术、管理理念和经验。(三十一)利用多边和区域渠道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谈判和磋商。紧密结合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实力,在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特别是自由贸易区)谈判中,有针对性地制定“要价-出价“方案,全力争取我方权益,适当照顾对方关切。通过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平等、自由的国际服务贸易体系。推动世界各国逐步放宽对服务贸易从业人员出入境限制。(三十二)将服务贸易纳入双边经贸重点促进工作的范畴。对重点国别的服务贸易市场进行调研,拓展服务贸易促进渠道,深化服务贸易推广和促进工作,通报双边情况,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与美国、英国、日本等重点国家的服务贸易管理机构建立联系,组织好中国与欧盟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司级定期联系机制的相关工作,促进双方企业交流合作。(三十三)深化内地与香港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香港的优势,提升内地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实施与香港贸发局签署的服务贸易合作框架协议,在建立合作对话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合作举办推广活动、从事专题政策研究和共同培养推广人才等方面加强与香港贸发局的合作。九、充分发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用(三十四)扶持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用,支持协会的工作。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整合行业资源,加强对外宣传,提升行业整体形象。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完善协会职能,加强协会和政府、协会和企业的联系,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依据服务贸易行业发展情况,选择条件成熟的行业,组建专业委员会。(三十五)坚持协会市场化运作。塑造、推广中国服务贸易品牌形象,根据各地区位和行业优势,指导建立健全地方服务贸易民间自律、协调机制,与地方协会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实现地区间资源共享、相互融合。承办好美国Gartner展会和第二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以展会为契机,扩大协会影响,做好与国际知名服务贸易企业和组织的联系工作。(三十六)积极为中国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服务。加强服务贸易培训工作,不定期举办服务贸易知识专题讲座,增强协会成员对发展服务贸易的认识,提高协会成员政策建议的水平,积极为我国参与多双边服务贸易谈判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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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济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第一批院士、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杨纪琬,中国社会主义会计制度的奠基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重建和恢复的创始人;
3、曹沛霖,政治学家、复旦大学首席教授、中国政治学理论博士点最早的3位博士生导师之一;
4、娄尔行,中国当代最有影响的会计学家之一、中国会计学博士点最早的2位博士生导师之一;
5、褚葆一,经济学家、中国世界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泰斗”级人物(北钱南褚),早年留学欧洲;
6、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硕士第一年在上财学习基础课。
扩展资料
排名:在2019 U.S.News全球最好大学学科排名中,经济学与商学位列全球第156;在2018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统计学位列全球51-75,金融学位列全球76-100,经济学位列全球101-150;
在荷兰蒂尔堡大学全球经济学研究机构科研排名、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全球商学院科研排名、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全球金融学排名、美国杨百翰大学全球会计学排名中,相关学科已进入或接近全球前1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财经大学
小也安安
在下上财研究生,说起上财的名人,先来介绍历史上的名人:上海财经大学创校校长郭秉文、创始人之一马寅初先生(上财校园内还树立有马寅初先生的塑像百年上财与马寅初先生塑像)经济思想史研究代表人物是胡寄窗先生
最近很受关注的张勇,是的,就是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2018年年9月10日,马云宣布2019年9月10日将不再担任董事局主席,由张勇接任。张勇先生的具体经历和奋斗过程我就不过分赘述了,百度百科和财经新闻都会由有详细介绍。
2017年时上财的百年校庆,当时张勇还出席了“2017上海财经大学校友高峰论坛”,发表了演讲,以下是他的演讲实录。百年上财张勇演讲
尉文渊,1955年12月出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设计者和创建者,中国股市第一人,九十年代上半段,时任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与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和申银证券总裁的阚治东被称为“上海滩证券三猛人”。
娄刚,恒松资本创始人兼CEO,专注于国际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同时兼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曾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兼中国香港及内地首席策略分析师,常驻香港和上海。在此之前,娄刚就任邓普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兼投资分析员。娄刚先生拥有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本科学历,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首期硕士。
谷澍: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部长级)
王兰凤:现任苏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田惠宇:现任招商银行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从上财走出去的名人大多都活跃在财会金融行业,毕竟有上财的文化沉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必将在市场上大有作为。上财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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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喜: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统一与协调2008-07-09作者:李三喜 来源:经济观察网导读: 内部控制规范,简单说就是内部控制的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其目的就是为企业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一种范本,让大家都按照范本去做、去执行。但我国内部控制规范“政出多门”的客观现实,不仅执行者无所适从的问题,而且也加大了监管成本。 内部控制规范,简单说就是内部控制的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其目的就是为企业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一种范本,让大家都按照范本去做、去执行。但我国内部控制规范“政出多门”的客观现实,不仅执行者无所适从的问题,而且也加大了监管成本。 “政出多门”的我国内部控制规范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内部控制取得了迅猛发展,从以下“政出多门”的我国内部控制规范就可略见一斑。 l996年1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并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l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 1999年8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要求企业建立组织机构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支持保障系统等控制系统,内部控制要素包括组织机构控制、授权经营控制、财务会计控制、资金运用控制、业务流程控制、单证和印鉴管理控制、人事和劳动管理控制、计算机系统控制、稽核监督控制、信息反馈等。 2000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内部机构控制、授权分责控制、岗位责任控制、风险监控、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结算控制、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内部稽核控制等。 2001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内部稽核控制等。 2001年6月财政部发布《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团体、各类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有关的控制,是我国会计工作中又一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风险监控体系,明确内部控制的要素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5个部分,内部控制的内容涵盖组织机构、岗位分工、授权分责、稽核监控、会计控制、计算机控制等各个方面。 2002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内部控制指导意见》,首次系统地提出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2003年4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5 号——内部控制审计》认为,内部控制是指组织内部为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完整,保证对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循,提高组织运营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个要素。 2004年2月审计署发布实施的《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要素组成。 2005年1月中国银监会制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要求银行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价。 2005年2月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中介机构内部控制指引(试行)》,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等。 2005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风险管理是组织内部控制的基本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对风险管理的审查和评价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 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制定《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实施分类监管。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四章重点规范了有关内部控制的内容。 2006年3月3日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研发的《中国式全面控制》,建议建立适合中国企业特色的全面控制体系,把控制分为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两大部分,倡导自主创新,认为会计控制是核心,管理和业务控制是发展方向。 2006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 2006年6月6日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要求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过程。 2006年9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该类指引界定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范围,规定了从公司治理到业务控制的一系列规则。主要强调了关于控股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要求。 2007年4月19日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研发的《3C全面风险管理标准》,内容包括基本框架、实务标准、操作指南,力求自主创新,除增加了实务标准、操作指南这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工具之外,在基本框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充分考虑了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构建中国企业自己的全面风险管理标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7年12月6日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引(2007年度试行)》的通知评价函〔2007〕293号,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目的是促进企业内部建立健全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评价是指通过独立的调查、测试、分析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内所采取的各项财务内部控制政策、程序、措施,评价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实施情况以及运行的有效程度。 2007年l2月26日,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建立自查机制,由内审负责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内控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纵观我国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情况,大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小部分是由行业协会制订、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学术团体参与其中,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研发出了中国式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标准。 统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势在必行 在美国,COSO框架是一个美国企业以及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标准;在英国,Turnbull指南已成为英国投资者和公司普遍接受的一个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原则;在加拿大,CoCo控制指南已成为加拿大公司和组织进行控制设计和评价时广泛参考的一个标准;在香港,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基本架构已经成为在香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一个标准。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内部控制规范正出多门,现实中,至少存在包括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人民银行、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或主管单位发布的关于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的规范文件。尽管有关监管部门在实际中采用了COSO的标准,但都各自角度出一个规范,怎么得搞出点特色,是少各规范中对内部控制的定义界定不尽相同,上市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所选择的内部控制标准也存在差异,即使是人为特色,也弄得同一个执行单位无法执行,到底执行财政部的呢,还是执行国资委的,还是证券会和审计署的呢,没有一个统一的内部控制的标准,实务中执行者难执行,审计者难审计。 应该说,目前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政出多门”的客观现实,并非简简单单的相关利益的矛盾,其背后更有不同类型企业之于内部控制的不同要求,以及相关监管层对所辖领域内部控制的不同理解。以内部控制的原则为例。 2003年,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中规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然而,同属于证券金融领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与成本效益原则。 至于2006年l2月8日银监会第54次主席会议通过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其中则规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对比这三个文件关于内部控制原则的规定,其中既有共性的地方,如独立性、有效性;但其中的差异也较为明显,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成本效益原则与相互制约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则未有明确提出,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则将语词弱化为合理与制衡原则。不仅仅是同属金融行业的不同细分领域存在不同的理解,甚至于针对较为同质化的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地点的不同,相关差异也明显存在。 2006年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发布,其中指出:内部控制是指上市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而2006年9月2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中则指出,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可见,同样是针对上市公司,仅就内部控制的基础概念方面,上交所与深交所的两套指引就有着差异不小的理解。 或许正是为了制定一个统一的内部控制规范的需要,2006年7月15日,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由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等来自监管部门、实务界、理论界的专家学者组成。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科学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是2006年7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达成的广泛共识,是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共同影响的结果。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广泛征求各监管部门意见基础制定的,应该作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统 一标准,我们终于可以自豪地说,至少中国企业有了自己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啦。正如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介绍说,新发布的基本规范为中国企业首次构建了一个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框架,有效解决政出多门、要求不一、企业无所适从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内部控制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有利于优化企业管理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有利于保障经济安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企业风险管理指引的协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作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统一标准基本要求,这点肯定是没有疑问。只有各监管部门不各自为政,把对企业监管要求统一到基本规范上来,企业执行统一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就不会有障碍。但从该规范的发布部门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重要部门国资委未参与其中,这至少说明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成员之间的认识还没有统一。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央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如何统一协调的问题。这是个很难协调的现实问题。 关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融合,石爱中审计长在2006年度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举办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创新论坛》上就指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逐渐融合,而且在很多工作中,包括在系统设计中这两个东西一定要融合,而不是分开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王道成在2007年4月19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与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举办的《融合之道--2007年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春季高峰论坛》上指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走向融合,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不仅是内部控制体系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也为我们内部审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为了适应这样一种发展趋势,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必要逐步地向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升级和完善。内部审计的模式也应该逐步向以治理为目标、风险为导向、控制为中心、增值为目的的现代管理审计转型,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更能够满足企业治理与管理的需要,更能体现内部审计的重要价值,实现内部审计价值的最大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风险管理审计准则规定:“风险管理是组织内部控制的基本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对风险管理的审查和评价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明确了:风险管理是组织内部控制的基本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对风险管理的审查和评价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这显然是传统的把风险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内容的观点。3C全面风险管理基本框架的理解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道理其实非常简单。企业在实现目标的漫长征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就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也正因为有风险才要控制,如果没有风险,控制就是多余的了,就是添乱,当然更是浪费资源。风险与控制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风险减去控制就等于剩余风险。当然,这个剩余风险一定要在企业可接受的水平范围内。 实际上,世界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已逐渐融合了,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试为同一事件。1992年,Treadway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发布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2004年,该委员会又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在该框架附件C中明确:内部控制被涵盖在企业风险管理之内,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企业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 我国的有些企业都在积极探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融合之道,比如中国网通集团公司的“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与实施”获得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备受国资委赞扬的中国神华股份公司的《内部控制手册》,实际上更是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基础的,是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融合的结晶。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为我国某中央企业设计的《全面风险管理手册》,与公司现有管理体系和管理手段相衔接,实际上不仅仅是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融合,而是整个管理的融合。 如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融合后,企业至少没有必要既设立风险管理部,又设立内部控制部,设一个风险控制部就够用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融合,就是要打破风险和控制水平之间的平衡,不要把现代企业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仅仅当成是一项纯粹的企业经营活动,它是一项包括了企业咨询专家、企业决策者、中层管理者以及企业员工在内的综合管理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协调和配合才能实现。 当然,强调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并不是风险管理要代替内部控制,实际上两者是并存的。企业肯定需要建立内部控制,来应对阻止企业进步的风险。否则,被控制所遏制的风险将可能发生。 融合是一种彼此的尊重,它可以让两个公司形成一个系统,融合是一种力量的凝聚,它可以实现1+1〉2的效果,融合是一种思维的创新,它可以创造一个和谐共赢的世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要融合,正因为有风险才需控制,两者是一个事件的两个方面,在实践中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同样一个中央企业不能为了应付检查就同一事件用两个规范来做,不能既要编报风险管理报告,又要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的确,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但终究还是要考虑成本,不能为了控制而控制,为了管理而管理。如果把内部控制规范和风险管理规范统一了,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合二为一,必然会减少各监管部门和企业的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也会减轻企业的负担,管控的效果或许会更好些。 当然,从道理上讲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融合是比较简单的,不要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更不能相互“制造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涉及到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就比较难了。一个妥协的结果就是各干各的,倒霉的是企业,辛苦的是政府主管部门,无奈的是审计师。 当然对企业来讲,处于不断开放经济体系中的中国企业,面临着外部环境、文化理念、管理层经营哲学、各种竞争等多方面的环境与因素,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也需将众多的因素与风险纳入到控制范围来予以考虑。在国家基本规范的基础,企业根据基本规范,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构建适合本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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